第3期走进凯原法学院公告(3)
发布日期:2010-05-3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3

“走进凯原法学院”

3公告


组委会举行专家匿名评审,确定论坛报告论文

201042,组委会发布第3期论坛“社会风险与法制发展”征集报告人公告,受到了法学界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截止至2010523,第3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组委会共收到符合要求的论文达82篇。经论坛组委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同志批准,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第3期论坛评审委员会,于201052729日对应征论文进行专家匿名评审,确定论坛主报告人。

3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郑成良(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教授)

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顾功耘(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罗培新(华东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院院长、科研处处长、教授)
孙笑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童之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王先林(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王福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叶必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郑少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绍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秘书长:
李仕春(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兼《中国法学》副总编、教授)
 
评审委员会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审和投票,组委会最终根据得票多少遴选出12篇作为论坛报告论文。

论文及其作者简介如下(按论文作者拼音排序):

1.董淳锷:契约治理、风险规避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问题研究——以建筑工程分包市场为例

董淳锷,男,19815月生,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商法与法律经济学。中山大学法学学士(2004年),法学硕士(2006年),法学博士(2010年)。海外访学经历:2007年台湾高雄大学法学院交换生项目、20082009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本那-香槟校区法学院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联合培博士生项目。主要研究成果:(1)专著《法律经济学:理论与方法》,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5月出版;(2)论文《中国商会立法刍议——从契约的视角》,《南开学报》2007年第2期,《新华文摘》2007年第13期转录;(3)论文《新农村建设与中国经济法创新思路初探》,《法学杂志》2007年第2期,《人大复印刊物-劳动法与经济法学》2007年第5期转载等。

2.傅蔚冈:合规行为的赔偿机制——基于风险社会的视角

傅蔚冈,男,197712月生,浙江磐安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2000年在西安理工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分别在2003年和2009年在浙江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从2003年起,在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任职,现为上海市社联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风险规制、侵权法和土地制度。主要作品有:《同名不同价中的法和理》,载《法学》2006年第9期;《农地征收中的财产和福利》,在《浙江学刊》2008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8年第12期转载),同时主编《规制研究》(格致出版社)。

3.胡 凌:风险、认知与规制:一项基于网络舆情的研究

胡凌,男,1982年生,香港大学法学院博士候选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曾任《北大法律评论》主编。研究方向为互联网治理与电信法,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的《互联网法律通讯》的专栏作者。

4.黄 韬:为什么法院不那么重要?——基于中国证券市场国家管理行为的分析

黄韬,男,19806月生,上海市人。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先后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法和中国金融法。在《中外法学》、《清华法学》、《国际金融研究》、《制度经济学研究》、《日本学刊》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曾经先后在英国牛津大学、日本东京大学、韩国成均馆大学、印度加德维普大学、香港树仁大学、台湾开南大学等学术机构进行访问研究或学术交流。获得主要学术荣誉包括: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十杰”、北京大学学术创新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

5.劳东燕:公共政策与风险社会的刑法

劳东燕,女,1974年出生,浙江绍兴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先后到德国慕尼黑大学(2002-2003)、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与耶鲁大学(20062007)访学或做访问学者。著有《刑法基础的理论展开》(论文集),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与《刑事法评论》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

6.李 剑:双边市场中的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

李剑,男,19763月生,重庆人。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9)、经济法硕士(2002)、经济法博士(2005),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2008年出站)。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所特邀研究员,亚洲竞争法论坛成员(ACF),亚洲竞争法协会会员(ACA),上海市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学术秘书,《东方法学》经济法特聘编辑。主要研究领域为竞争法、法与经济学。在《现代法学》、(台湾)《月旦法学》、《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政治与法律》、《北大法律评论》等专业期刊上发表相关专业论文30余篇,多篇论文为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经济法精粹》、《经济法学家》等转载、收录。出版专著《搭售的经济效果与法律规制》等。

7.梅 宏:预防生态损害:环境立法的进路

梅宏,男,1973年生,陕西人。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法律系讲师,在厦门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在站研究。发表《生态损害: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法研究不容忽视的问题》、Studies on Marine Oil Spill and its Ecological Damages等论文,主持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009年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2009年项目等课题研究。

8.戚建刚:风险概念的两种模式及对行政法制之意蕴

戚建刚,男,19763月生,祖籍浙江。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995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5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055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学位;2006年—2008年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风险行政法、应急行政法、行政法基础理论。近年来已经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欧洲研究》、《中外法学》、《中国行政管理》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多篇。2010年入选法学新秀“100。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9.宋华琳:风险规制中的专家咨询——以药品审评为例证

宋华琳,男,19775月生,河北邯郸人。现为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63月于浙江大学获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行政法、政府规制、医药卫生法。已在《中国法学》、《管理世界》、《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30篇,在其他刊物和连续出版物发表论文和译文约30篇。出版译著《打破恶性循环:政府如何有效规制风险》、《规制及其改革》、《偏颇的宪法》三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司法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课题多项。

10.王贵松:食品安全风险公告的界限与责任

王贵松,男,1977生,安徽无为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原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专著:《日本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5月版。《行政信赖保护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1月版。近期的学术兴趣集中于行政裁量、风险规制(食品安全法)、生育法制等领域。曾在《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行政法学研究》、《学习与探索》、《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其中有多篇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转载。

11.许多奇:次贷危机法律根源探究——美国金融监管制度及思想先进性质疑及启示

许多奇,女,1974年生,湖南临湘人。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2008-2009年度美国纽约大学Hauser Global项目访问学者。2003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主要社会兼职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学术秘书。在《中国法学》(英文版)、《法律科学》、《法学》、《法学评论》、《经济法论丛》、《上海交通大学学报》、《武汉大学学报》等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相当数量的论文被《中国法学精粹》、《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在“Tax Notes International, Frontiers of Chinese Law,《月旦财经法学》(台)等境外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独撰出版专著一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课题《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研究——信贷资产证券化之现实冲突与法律整合》。

12.朱 岩:风险社会与现代侵权责任法体系的基本结构

朱岩,男,197211月生,江苏连云港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欧私法比较研究所所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德国不来梅大学法律系。研究方向:中欧私法比较研究。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专著多部。

组委会现将以上结果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与论坛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冯家亮,联系电话:010-66513508

论坛秘书处将与论文作者联系,敦促报告人对论文进行修改,撰写详细的发言稿,制作PPT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组委会

20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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