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推进网络互联互通的多重逻辑
发布日期:2021-10-22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推进网络互联互通的多重逻辑

林  华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与法律规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近期,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宣布开展解除屏蔽网址链接等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网络互联互通,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市场秩序。

  整治行动信息发布后,引发专家、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各方对于进一步推动网络互联互通已形成普遍共识,但也有一些专家对解除屏蔽网址链接的手段措施与实施效果提出质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网络强国的背景下,解除屏蔽网址链接是推进网络互联互通的重要手段,事关互联网用户高品质体验,事关互联网行业高质量发展,事关网络安全和网络强国建设。网络互联互通不是单纯的价值理念,更要付诸于具体的行动措施。互联是互联网的初心,开放是数字生态的基础,安全是互联互通的底线。推进网络互联互通是一个系统工程,融合了政治和法治、发展和创新、开放和安全、理念和技术等不同范畴,需要从政治、经济、法治、技术等不同的逻辑面向进行深刻认识和多维解读。

  一、推进网络互联互通的政治逻辑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平台监管,促进平台规范发展,推进网络互联互通。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尊重消费者选择权,确保跨平台互联互通和互操作”。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要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2021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因此,解除屏蔽网址链接,推进网络互联互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

  此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通过解除屏蔽网址链接,提升广大网民的体验感,绝非某些专家所言的“仅仅是帮助普通用户省去了手指的一个动作而已,似乎并不划算”,而是一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民生工程,民生是最大的政治。

  二、推进网络互联互通的经济逻辑

  推进网络互联互通,能够节约普通网民海量的时间成本,鼓励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推动大型平台的良性竞争和互利共赢。就像国际上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国内的地方保护主义一样,从短期来看,它们能够维护区域内的企业和经济发展,但是从长远看,如果每个国家或地方都采取相同的封闭政策,区域保护所产生的短期经济效益将相互抵消,而且还会抑制市场竞争,损害经济活力,最终会对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造成严重损害。

  首先,对网民而言,如果打开外部平台链接再复制到浏览器跳转的时间平均为3秒,那么解除屏蔽网址链接后,将使得人们从这种无效的操作行为中解脱出来,由于打开外部平台链接再复制到浏览器跳转的操作是海量的,通过解除屏蔽网址链接就能节省海量的时间成本,释放更多的人力资源,并转化为巨大的经济效益。

  其次,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已进入多个领域、跨越多种业态、处于优势地位的大型平台利用屏蔽网址链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商业竞争对手,进一步巩固自身的优势地位,从而阻碍中小互联网企业的科技创新和经济活力。而解除屏蔽网址链接并促进网络互联互通,为中小企业提供平等的竞争舞台,将有力促进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整体经济活力。

  最后,对于大型平台而言,虽然已经融合不同业务、形成跨业经营的大型平台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是整体而言,网络互联互通可以降低网络平台的研发和运营成本,促进平台主营业务的差异化发展。数字经济的发展并非零和博弈,通过网络互联互通可以促进不同平台的差异化发展、互利共赢,实现“1+1>2”的经济效益和整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网络互联互通的法治逻辑

  从法治视角审视网络互联互通,至少需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解除屏蔽网址链接是不是反垄断执法部门的专属权限,工信部门能否处理?客观而言,无正当理由屏蔽网址链接是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违法行为,同时也具有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效果,相应地,解除屏蔽网址链接也具有规制互联网信息服务违法行为、反垄断执法的复合性法律效果。市场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反垄断执法,工信部门也可以根据《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解除屏蔽网址链接。那种认为采用强制手段要求互联互通就势必涉及价格监管,价格监管和反垄断监管实际上是一种“二选一”的观点,忽视了解除屏蔽网址链接所具有的复合性法律效果,也不符合行政法上的职权法定原则。虽然当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开展的解除屏蔽网址链接等整治行动是在中央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背景下所采取的,但是反垄断背景下采取的行政规制并不等于反垄断执法,两者并非只能择一,而是可以并存适用。

  二是,是不是所有的屏蔽网址链接都要解除?一些专家基于解除屏蔽网址链接可能带来诱导下载、诱导分享、侵害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等现象,于是对互联互通能否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出异议。需要指出的是,网络互联互通是以安全为底线的互联互通,解除屏蔽网址链接所解除的是屏蔽合法网址衔接,对侵害个人信息、危害数据安全、诱导用户分享等违法的网址链接还是需要赋予平台一定的权力进行约束。当然,网络链接的安全标准需要由监管部门统一确定。同时,促进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并非依靠解除屏蔽网址链接的单一措施,而是需要多种行政规制手段的综合运用。

  三是,解除屏蔽网址链接能否促进网络安全?从表面来看,解除屏蔽网址链接以后,一些侵害个人信息、危害数据安全、诱导用户分享等违法的网址链接可能会侵害网民的合法权益,给互联网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从深层次来看,解除屏蔽网址链接后,各个平台可以共享资源数据库,而不再是单独地治理网络黑产和网络诈骗,基于黑产数据库的共享,平台和公安机关可以快速锁定网络黑产的位置和源头,从而快速有效地惩治违法行为,追溯和打击犯罪,从源头上消除网络违法犯罪的根源。因此,如果说屏蔽网址链接所保护的是网民个体的网络安全,并没有触及网络安全的源头,那么解除屏蔽网址链接将保护的是网络生态的整体安全,通过共享资源数据库对网络黑产和网络诈骗进行源头打击,预防和减少对网民个体的网络侵害,最终实现网民个体网络安全和网络生态整体安全的相统一。

  四、推进网络互联互通的技术逻辑

  推进网络互联互通需要整体上的正当性论证、制度化设计,也需要微观视角的技术实施和任务分解。从技术实施来看,解除屏蔽网址链接,推进网络互联互通需要三个层面的协同实施。

  一是网络平台出台标准和规范,解除屏蔽网址链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要求,即时通信软件解除屏蔽网址链接要符合三个标准,不得改变表现形式、可直接打开网页、不附加额外步骤。网络平台解除屏蔽网址链接不能各行其是,自定标准,而是需要满足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真正推进网络互联互通。

  二是监管部门协同配合,依法履职。首先是行政执法方式的协同配合,既要有柔性的行政指导,也要有硬性的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置,其次是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既有市场监管部门的反垄断执法,也有网信、工信、公安等部门的日常性行政执法。

  三是互联互通与网络安全的平衡。无正当理由限制网址链接的识别、解析、正常访问,影响用户体验,损害用户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因此国家有关部门要出台网址链接的安全标准,严格区分保障合法网址链接的访问与屏蔽非法网址链接的访问。同时,解除网络链接的屏蔽以后,还要清晰界定平台对违法链接的审查义务和法律责任界限,建构起一种既能推进网络互联互通又合理施加平台责任的法律规则。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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