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学教授的人生起伏
发布日期:2009-07-2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马克昌

一位法学教授的人生起伏

马克昌

我应北师大法学院和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之邀给大家做个讲座,给我出的题目是—一位法学教授的人生起伏。这个题目符合我的生活经历,现在我就依照题目命题作文。我的人生经历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求学生涯和早期工作

第一阶段为求学生涯和早期参加工作阶段,时间跨度大致为1946年到1956年。

我是河南西华县人,1946年考上武汉大学法律系司法组,之所以报考司法组,因为第一司法组为公费,有一定经济资助,减少个人在校费用,第二包分配,毕业以后可以分到法院工作。武大山清水秀,是一个很好的读书的地方。我上大学时反国民党的运动是此起彼伏,我也参加了一些活动。这段时间学习的内容是国民党的《六法全书》。1948年以后解放战争就逐渐逼近了,1949516日武汉解放。1950年我毕业以后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学习,那是新中国第一届研究生班,给我上刑法课的是苏联专家贝斯特洛娃教授。19461952年的这段时间确实难忘。在这一阶段,我学习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也学习了苏联的一些刑法理论,这为以后做学问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回校以后,作为青年教师,我在学校里也很受重用,同时在课余兼任法律系秘书,当时的系主任是韩德培教授。这一段时间我工作非常愉快,同时也是我生涯中很美好的、值得回忆的一段。

1954年,国家建立了律师制度。当时我们学校的司机把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辗死了,学校让我以律师身份做辩护人,我根据调查认为事故责任不在司机,而在骑自行车的人,因为他刚学骑自行车,他还不会骑呢,歪歪扭扭自己倒在了车子下面。法院最后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这样,我在学校就有名了——“能把轧死了人辩到无罪还不让受任何刑事处分”。1956年评职称时,我的事迹被报到了学校,领导对我的印象非常好,认为我还是个人才,所以这样就给了我奖励,工资连升三级,由66元提到100.5元。那时候100元可是相当高啊,一般的人只有三十几元,我的工资相当于一般人工资的三倍,可以说那个时候是春风得意啊,不过,我正春风得意之时,大祸也来临了。

二、人生磨难

第二阶段为人生磨难期,时间跨度为1957年到1978年。

1957年毛主席号召整风,给党提意见,号召我们共青团员带头提,让我们提,我们就提了,具体内容很多。后来,我因此而被划为“右派”。原因有几个:

一个与我发表的一篇文章有关。当时有个同志是从人大调去的,也是我要来的,他当时动不动就批评这个老师不对那个老师不对。我们那个书记认为这个同志好,表扬他是“出淤泥而不染”。我就在《武大战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实际上就是批评我们书记说的话是不对的,题目叫做《XXX同志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吗?》,这篇文章被认为是对党组织的攻击。还有一个问题与我的一个提案有关。当时我们学校的一个人大代表叫朱君允,因为要开人代会,他就在广播里收集提案。考虑到我们建国都快八年了,刑法典还没有,判案不方便,所以当时我就起草了一个提案“希望尽快制定刑法典”,里面有“能使我们的法官根据法律条文来定罪判刑”、“尽量避免错误”这样一些话,结果就变成了是在攻击那时的审判制度,这样,就有两大罪状了,还有其他什么罪状现在也记不清了。到了1958年我被划成了右派。当时对右派处理分为六等,我算是处理得比较轻的(倒数第二等),我的讲师资格还保留,工资降了一级,生活上还算是不坏。5月份处理了以后,不能教书了,我被“下放”到乡里去劳动改造。

我去的地方叫八里湖农场(在湖北省蕲春县),在那里,插秧、拔草,忙了几个月,劳动量还是比较重的。后来因农场需要搞规划,我被抽出来当规划组组长(当时成立了一个组,一共四个人)。我就替他们设计,成天到处跑、丈量。水库也是我们设计的。当时不会干,就买了一本修水利的书。如何丈量,在哪修闸门等等,把这一套学了,之后还是给他建了一个水库。这算是我的一个成绩了。

直到19599月,学校把我们这些人从八里湖农场召回学校。这时,党中央就提出来要给一部分表现好的右派摘帽子,相比来说我算是表现好的,在这个情况下,我被摘掉了帽子。我就这样应当是重新回到人民队伍里面来了。但没有想到摘了帽子又有一个名词“摘帽右派”——就是你摘了帽子,你还是右派。我们武大法律系因为主要骨干力量都被划做右派,法律系就没办法再办下去了,只好解散,把武汉大学法律系并到湖北大学,武汉大学从这以后的21年里就没有法律系了。我也没地方可去了,所以就继续在农场里劳动了一段时间,后来又把我调到伙食科让我当出纳管钱。我就给校领导写了封信。说明这个工作不太适合我,能不能把我调到图书馆去。那个校长还算不错,后来就把我调到图书馆。

1962年元月,我已经开始到图书馆工作了。图书馆还是比较好的。因为人在图书馆,有好多书是在外面看不到的,我在那里都可看到,如《金瓶梅》、《十日谈》等。我还阅读了较多的中国古典著作,比如说《论语》、《孟子》、《道德经》、《庄子》、《韩非子》等等,到现在有些我还可以背下来,这个为我以后做学问搭建了古代文化基础的平台。给我安排的工作是“参考咨询”工作,就是有人遇到什么问题找你问,你得给出答案。我不是“百科全书”,不是什么都会回答,因此就要懂得用工具书。例如“司马文章元亮酒,右军书法少陵诗”,元亮就是陶渊明。你如果不知道可以借助于工具书查找。所以当时对我提了很多问题,因为我懂得用这些工具书,就一一解答,这对我写文章也起到了一定作用。我写过一篇文章《株连考略》。别人看了这篇文章就问我,你怎么知道那么多书啊!我说我是通过工具书查出来的,不是说我看了那么多书。那个时候别人是要跟你划清界限的,人很少来往,不是正好吗,你少跟我来往,时间就是我的,这样就有较多的时间看书。不过后来还是又出了一桩事。当时图书馆代馆长看我是学法律的,对图书馆的工作也比较熟悉,就想让我帮他起草《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我就让各个单位先自己写,然后我来润色润色,把它们条文化,这样我就给他们编了一个规章制度汇编,这个《武汉大学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出来以后,向有关图书馆赠送,在我看来也是一件好事吧。

谁知道好事又变坏事。文化大革命来了,北京抓了个“三家村”,武汉大学甚至武汉大学图书馆也要抓“三家村”。这样图书馆的馆长、秘书、我,三个人就成了武汉大学图书馆的“三家村”。大家想想,我怎么能成“三家村”呢?那就是因为我帮助起草了规章制度汇编,这就是受到了图书馆馆长的重用,就变成了图书馆“三家村”了,所以这样又被批斗。后来又把我们拉到东升公社进行劳动,那个劳动量相当大——挑石头,挑了两个月,我才回到学校。回到学校不用干重活,还是要受到监视,不准到处乱走动。那正好我不乱走动,也就用不着再挨整了。所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说实际上还是保护了我——因为我受到监视,其他人就都不管了。我就在图书馆跟着群众,在监督下工作。

大约1970年春夏之交,我和学校的一些人被送到武大五七干校走“五七”道路。武大五七干校所在之地叫七里湖。我们在那里开玩笑说:“你看,这么多年了从八里湖到七里湖,才退了一里路。”现在听起来蛮有意思的,但在那个时候,内心还是比较沉重的。不过我私下里并没感到蛮大压力,反正就是这个样子了,大家被搞的彼此彼此,也就没什么压力了。在收获期到的时候,原先我也是在田里干活,但后来没有多久就把我安排到食堂去烧炉子。

我烧炉子烧得还挺有水平的。有一年是过元旦,他们给我放假,让我休息休息,换另外一个人过来烧火,结果呢,他烧不好,饭经常是生的。后来同志们反映,说过年过节不能老让我们吃生饭。组织上就告诉我:“你还是不休息吧,你看大家都吃生饭了。”所以这样我就没休息,还是让我继续烧火,这也算是成绩吧。在思想上,要保持愉快心情,不要遇到困难就灰心丧气,这样日子怎么过啊?所以那段时间呢,确实我们思想上并没有说感到蛮悲观。刚才不是说了吗,并非是只有你一个人受了那么多委屈,因为在我们那里劳动的都彼此彼此。那么多人,错划的还不少,并不是你一个人孤零零的。心灵上还有点安慰。而且跟他们比起来,我是烧火的,劳动强度轻一点,而且又不挨刮风下雨,还算是不错的,我也很满足了。当时因思想还比较轻松吧,所以有时候也写诗填词,我还写了好几首诗呢。我记得当时添过一首词《贺新郎》,写了这样两句话:“天下乐,乐无疆。”就是你如果以天下为己任,那快乐是无穷无尽的。我当时并没有感到悲观失望。后来又过了一段时间,学校就把我抽回去,抽到图书馆里继续工作。

我是在1972年回到图书馆的。虽然我被摘帽子已经也有十多年了,但好多事你都插不上手,好多事他们也不许你干,好多电影对你有限制,不让你看。尽管你是摘了帽子的,但是别人还是不把你当一般群众来看待。我就继续读书。刚刚已经说过了,对工具书我还是做了一些研究。有一本工具书叫《古今图书集成》〉,这本书在清朝曾经印过三次,一套印刷是五千多册,后来中华书局影印是八百多册。那是分量很大的一部书。我写过一篇书评《略论〈古今图书集成〉》。这篇文章一万七千字,图书馆的同志认为是有参考价值的一篇文章,后来被收录到1982年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古籍论丛》,也算是我在图书馆里所做出来的成果吧。在图书馆里后来慢慢就舒服一点,在图书馆里还能做点事。图书馆里评职称就给我评了一个副研究馆员,这在图书馆里那就是一个比较高的职称。正是在这个时候出现了转机。197810 月份有一个中央55号文件。55号文件要求为右派摘帽子同时改正,凡是没有摘掉帽子的尽量摘掉,过去划的右派根据情况予以改正。改正就不是这些同志的错,是划错了,因此改正是恢复名誉。武汉大学做了这个工作,到1979年元月我就被通知改正,现在右派的名称对我不再存在了,所以以后我的命运又起了大的变化。这一段时间算是告一段落了。

三、事业繁荣

第三个阶段为事业蒸蒸日上期,即1979年至今。

改正以后学校里对我们的看法也不一样了。当时我们的校长叫刘道玉,他认为过去武汉大学是以法律系出名的,现在法律系没有了,应当尽快恢复。当时学校把韩德培先生(他现在还健在今年97 岁了)安排在外文系教书。因为他在加拿大留过学,还在哈佛读过书,所以英语相当棒,外文系的老师没有哪一个能把英语念得比他好,说得象他那么流利、地道。但毕竟他是学法律的(原法律系系主任),当时北京大学法律系要他,外交部要他,外交学院也派人要他。刘校长考虑到如果不把他调到法律系而仍让他在外语系,这个人才就留不住了。当时党中央号召“归队”,刘道玉校长认为与其在这个时候把他放走,那还不如重建法律系把他留下来。这样后来刘道玉就建议党委恢复法律系。

1979825日,刘道玉校长就找我们谈话,准备让韩老师作系主任,我作副主任,让我们成立了一个法律系筹备组,韩老师为组长。当时法律系一共只有“七条枪”,就是法律系留在武大的老人还有七个,基本上是因为划了右派,不可能到外地工作(外地也不要)的人,所以留在了武大。刘道玉校长就说了:“正好我们为武大留下了一批法律人才,这样我们法律系恢复不像其他学校一样没有人才,我们有一些老先生还在,这样法律系恢复就很快,能够把法律系办好”。他当时找我们谈话就谈了这样一个观点。当时刘道玉就给我们提出来,他说:“是不是这样,给你们三年时间进行筹备,筹备好了你们再招生。”回来以后我们就说,用不着三年,明年就招生。那时候大家干劲很大。我们把武大图书馆法律方面的书都清出来,为法律系做准备。我们是在1979年下半年恢复的,那时因招生时间已过就不能再招了,所以提出来八零年招生。1980年我们招了第一批学生,法律系正式恢复了。

198010月上旬,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给武汉大学校长办公室打电话,要我火速进京,具体因为什么事也不说,他们就通知我马上到北京去,武汉大学给我买了火车票。其实到北京是让我参加对四人帮的起诉书的讨论,这当然是个好事儿呀,就这样到了北京参加了讨论。

当时起诉书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列了六十条。我们讨论了一个礼拜。讨论时有一个争论,争论的焦点是法律适用问题,也就是审理林江集团案应当适用惩治反革命条例还是适用当时的刑法(1979年的刑法)。在讨论之前,彭真同志有一个讲话,他说:今天在座的同志有的在57年受过委屈,57年反右扩大化,在法学界我是有责任的,现在对受了委屈的同志,我表示歉意。在座的有好几位是在1957年被打成右派的。对这个道歉的话,我们是非常感激的。当时知识分子的心胸也很宽阔,并不计较。政法委的最高领导都承认他有责任,我们有什么事还要再计较呢?

那天晚上,彭真同志和我们在一起吃饭,大家都说些感激的话,我当时也有所感想。虽然这一句话并不能把二十年崎岖不平的生活勾销,但我们也没有计较。当时那是国家的灾难呀,并不只是个人的灾难,所以有时看问题,不要只从个人角度来看。

就在我们讨论完了,司法部的同志又跑来找我,对我说:“现在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中央要求有律师辩护,看看你能不能留下来当辩护人呀?”。当时我有教材编写任务在身(就是编《刑法学》),《刑法学》是我和高铭暄教授合编的,后来印了100多万册,他是主编,我是副主编。我就说我还有教材编写任务。他说“这是我们内部的事,你不要担心,我会跟他们交涉,你可以晚交稿子。现在审判是国家大事,你还是留下吧”。我无话可说了,只好就留下了。这样,我就参加了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律师小组。参加律师小组,我当时还是比较愿意的。因为毕竟自己是学法律的,虽然知道他们犯了罪,但依法仍享有获得辩护的权利,这也是宪法作了规定的,诉讼法作了规定的。这样我也就很快答应了。在讨论的时候,在如何辩的问题上,我的观点还是很鲜明的,主张要把“戏”演好,就一定要演得逼真,那就得真给他们辩,最后大家讨论来讨论去还是同意认真辩护。

这样我们就开始为辩护做准备。因为在文革期间,有句话叫“问题不在大小,关键在于态度”,就是说态度好,有罪也可以不处理。有的人考虑到请律师辩护显示不认罪、态度不好可能会处理得重一点而没有请律师。江青曾提出想请律师。我们律师组两次见江青,她对请不请律师避而不谈,她提出要律师代她在法庭上说话。我们的律师就跟她讲:这样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她一听,就说:“那就不麻烦你们了。”这样,她就没有要律师。当时有五位被告人请了律师为其辩护。

我是给吴法宪辩护的,吴法宪很老实。我们到秦城监狱见他,先作了自我介绍,然后跟他说:“你要同意,我们当你的辩护律师,请你写个条子,就是同意马克昌、周亨元作我的辩护律师”。他马上就按照我们说的写了个条子。我拿到条子一看,哎呀,吴法宪这一笔字真漂亮,没有功底写不出来这么好的字。后来我就跟他谈:“起诉书对你的控诉,你要有不同意见,认为不符合事实,你可以跟我们说,哪些不符合事实。”他很老实,我们一条一条地问,他都没有意见,说起诉书写的都是事实。当谈到起诉书控诉他迫害罗瑞卿这条罪行的时候,他还说:“哎呀,我迫害罗瑞卿的罪行可多了,这里只写了一条。”后来我们就问他:“你还有哪些罪行呢?说一说吧”。他就给我们举了六条,而起诉书只写了一条。我们向中央写了一个汇报材料,说明吴法宪确实认罪,并且也揭发检举了别人。我们在给他辩护时,也把这些都写进了辩护词。

我们给他辩护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关于“联合舰队”的事情。林立果(林彪的儿子)参军时还不是党员,是吴法宪帮他入的党,并且把他提为作战部副部长、空军办公室副主任,还提出林立果在空军中可以“指挥一切”、“调动一切”,把权交给了林立果。结果林立果在空军中成立了反革命“联合舰队”,这是特务组织,训练成员如何窃取情报、如何进行暗杀,后来谋杀毛主席基本上是在林立果指挥下,由他这个小舰队准备执行的。有条罪行是说吴法宪把他这个权交给林立果,林立果成立了反革命“联合舰队”,吴法宪也要对这个事负责。我们在法庭上就问:“你为什么要把这个权交给林立果呀?”,他说:“我是在拍林彪的马屁。当时林彪是副统帅,我要巴结他。”,我们又问:“对后来林立果成立反革命联合舰队你知道吗?”,他说:“我不知道,我确实不知道。”既然他不知道,那么就不能让他对这个反革命罪行负责呀,这个我们替他做了辩护。

另外一个是南逃广州、另立中央、分裂国家的指控。按他们一伙的计划,有三条步骤:第一个就是先谋杀毛主席,这是以江腾蛟为前线总指挥的;第二个步骤就是逃到广州,另立中央,谋杀计划不成则南逃广州,跟中央对立,然后勾结苏联夹击北京政权;第三个步骤就是跑到国外去。林彪准备把他的四员大将(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都搞到广州去,另立中央。但这只是他们的设想,其实这几个人本人都不知道。因为起诉书是控诉他们南逃广州,另立中央,在法庭上我们就问吴法宪:“南逃广州你知道吗?”,他说:“不知道,我连听说都没听说过。”因此我们也就进行辩护,认为吴法宪对南逃广州,另立中央,分裂国家不应当承担责任。当然也提到他态度好,认罪悔罪并揭发同伙罪行。最后建议法庭对吴法宪依法从轻判处。

我们给他辩护完以后,他非常感谢,想见我们。我们再次到秦城监狱的时候,在见了我们以后,他老泪纵横,痛哭不已。他说:“我感谢你们,这么多年来,没有人替我说一句好话,这时候你们能替我说好话,我是发自内心的感谢。不仅是我感谢,我的家人,我的儿女都感谢。”

在对林江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开庭起诉时,我坐在审判台辩护人席上,我下边就是江青。我心里想:“你们也有今天啊!你们过去尽害人,今天也受审判呀。我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我也到东升公社劳动过。”后来有人问我:“你过去挨过整,你恨不恨他们呀?你怎么还肯给他们辩护?”我说:“那是两回事,恨他们是一回事,帮他们辩护那时法律要求。我是搞法律工作的,怎么能不给他们辩护?”

后来审判完四人帮我回去以后,一位记者,是跟我比较熟的记者,就马上赶到我家里去,对我进行采访。这些经过和感想都被作为独家新闻报导,标题是“无产阶级战士的广阔胸怀”。意思是说,尽管我受到他们的迫害,但我不计较个人恩怨,还能替他们辩护。当然,这篇文章把我如何参与审判四人帮,如何到了秦城监狱等等这些细节,写得也都比较细。这是关于我参加四人帮审判的第一个报道,这个报道写得还比较长,占了一个版面的一半,所以,我就成了知名人士。别的老师就开玩笑说:“你划得来啊,你还是沾了四人帮的光。因为你审四人帮,这是一件大案,将来这作为历史就会写下来,既然要写下来,那么谁作为辩护律师,这作为历史资料,当然也会留下来,所以我们到时候在历史上消失了,你因为这个事在历史上就留下名了呀!难道还不是沾了四人帮的光吗?”我就说:“我受了四人帮的苦,也沾了四人帮的光。”这个问题就看你怎么看了。

最后还要讲一讲我和高铭暄教授一起编写《刑法学》教材。特别审判结束以后,我就开始写教材了。教材以后的发行量是一百多万册,当时的政法院校基本上用的是这个教材。所以在这以后,我就有了名气。我觉得一个人出名是各种因素造成的,我是历史造成的。我在人大学习时是新中国建国后最早的研究生,后来,我们国家把很多法律院系都停办,只留了三家法律院系。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人才奇缺。后来邓小平上台以后,就强调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亟需法律人才,我们这些人就成了宝贝,加上写写文章啊、出书啊,名声就由此而起。要问我人生的经验,我的经验就是:遇到胜利,你要警惕自己,成绩还小的很,不值得骄傲,要正确对待胜利,正确对待成绩;同时还要正确对待困难,不要因为一点挫折,就灰心丧气,一蹶不振。要知道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问题在于你怎么正确对待。我在以前被划成了右派(后来是摘帽右派),很少人跟你来往,你的交际范围很窄,这当然不好了,但这也有一个好处,就是留给你很多读书时间。你不是正好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好好读书吗?我看到好多人,因为受到错划,后来成了这个家、那个家,就是利用这个时间认真读书,这个对他的成长还是有很多好处的,关键在于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这就是我要跟大家讲的我的人生起伏。谢谢!(整理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王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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