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芬芳著等身 功名成就话成才
——访武汉大学资深教授李龙先生
李龙教授,1937年1月生,湖南祁阳人,法学家。195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主攻法理学,同时潜心研究宪法基础理论,尤其是对法治、人权、法的一般原理、法学范畴等基本理论的研究有独到之处,并在国内有较大的影响。1997年曾作为中国法学会代表团团长率团参加在阿根廷召开的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第十八次代表大会。1999年作为中方主题发言人出席中美法学家联席会议等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任湖北省第七律师事务所主任期间承办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案件,受到社会各界之赞誉。先后任湖北师范学院政教系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汉大学律师进修学院名誉院长、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理事、国家教委第一届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组成员等职。参与主编的《法理学》和独著的《宪法基础理论》先后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主编的《良法论》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作为执行总主编的《人权理论与实践》先后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三等奖和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承担的《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与未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众所周知,李龙教授的人本法律观本身就是学术前沿的创新理论,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尤其是在法学界引领了学术研究的动向,成为法理学界、民法学界、刑法学界等诸多学者关注的一个前沿课题。感谢李老为我们开拓了一个全新的法学视野,更感谢李老在访谈中为我们研究生提出的中肯建议。
随着就业压力的一年年加重,“如何衡量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如何评价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如何使研究生教育与社会需求相挂钩”,带着这样一些关涉到研究生教育何去何从的问题,我们采访了我国著名法学家、教育家、武汉大学资深教授李龙先生,以下是采访的全文。
记者:李先生,您好!首先对您获得武汉大学资深教授称号表示祝贺!作为全校人文社科类最高终身荣誉的拥有者,这是学校对您毕生从事法学研究与教育、并著作等身桃李满天下的一种肯定。那么,就学校的发展来讲,您认为这种制度对我校的人文社科类教育有哪些深远的影响呢?
李:谢谢!应当说,这不仅是我个人的荣誉,也是学校对我们法学学科发展成绩的一种肯定,更是学校对人文社会科学更加重视的一种表现。众所周知,我们建国以后在教育上一直存在着重理轻文的倾向,人文社会科学长期不受重视。这种思想倾向的直接后果就是人文社会科学专业不受重视,经费比较紧张,教师待遇与地位也不及理工科。当改革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才发现我们所缺的正是制度建设与制度改革。要想使国家长治久安、保持可持续发展,就不仅应重视技术层面、物质层面的改革与创新,更应重视法律、经济、文化等制度层面的变革与更新。社会科学的发展直接影响着人才的培养、发展战略的指引以及制度层面的变革,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应当说,武大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制度的设立,正是顺应这一历史潮流,所作出的重大英明而具有开全国风气之先的举措。这对于扭转国内重理轻文、重技术而轻制度创新的思想偏见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记者:从您的谈话中,可以看出您对我们国家发展与文化进步的一种深切的学者情怀。针对近年来伴随着研究生扩招而出现的研究生就业难的问题,您有什么看法?
李:应当说,这种现象既有社会发展方面的原因,也有研究生们自身的原因,既是结构性问题,又是阶段性问题。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非均衡发展是常态。再加上我们发展市场经济的历史也不长,经济制度各方面都不是很完善。那么就会出现某些产业、行业发展较快,需要的人才较多而另一些行业、产业发展缓慢,需要的人才较少的情况。
从研究生自身来讲,由于中国研究生教育体制的原因,加上近年来因研究生扩招速度较快而带来的入学门槛放低的问题,其自身素质确实很难得到完全保障。
从结构性问题来讲,则既是发展差异造成的行业发展不均衡,也是研究生自身知识结构难以契合社会的知识需求结构,主要表现为一种结构性差异。
从阶段性来看,这种现象应当说是暂时的。随着我国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教育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这种现象一定是可以得到圆满地解决的。
记者:您分析得非常透彻。作为一位多年担任多年国内著名法学院领导、有着主持国家级法学教育指导机构经历、获得过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优秀教授,您培养了包括五位大学校长、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以及大批优秀学生,在您看来研究生应当具备什么素质?
李:从多年的教学与管理经验来看,我个人认为,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研究生,应具备以下素质:
第一,综合素质。这是指其应当有广博的知识。知识的创新是要有宽厚的基础的。国内的研究生教育,一个很大的弊端就是学科划分太专、学科分隔太死,各学科间老死不相往来。从而造成了大多数研究生学科结构单一、知识面太窄、视野狭小,从而也就很难跳出自身学科的窠臼和思维方式的束缚,因而很难创新。须知任何伟大的成果都必然是综合性的,创新来自多学科的融汇和交流。所以,现在研究生教育真正需要的是蔡元培先生所倡导的“兼容并包”的思想与培养理念,使研究生接受人文、社会、自然等多学科的培养与熏陶,从而真正具备一种综合性的素质。
第二,专业素质。在具备了广博的知识之后,其次就是扎实的专业功底了。就法学学科而言,静心钻研古今中外的法学经典著作,熟悉每一派、每一家、每一位的法学思想,是进行法学研究的最基本、最根本的素质。现在发现有些研究生不愿意静下心来钻研专业理论知识,这对于研究生这样的称号来讲是不相称的。作为某学科的研究者,就应该努力做到在某一方面有所创新,在专业上有所突破,这样才能真正称为“研究”。
第三,身体素质。我记得老清华的一句口号: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现在的知识分子压力很大,社会的、家庭的、个人的等等,为了掌握更多的知识与技能,为了做出更多的成就与成果,为了将自己的所学所成真正奉献给社会与民众,还必须具备健康的体魄。
第四,道德素质。可以说,诚信缺失是目前社会所存在的一个普遍而且严重的问题。作为社会未来的精英与栋梁,研究生们不仅担负着建设国家的重任,更担任着进化社会风气、提升民族道德水准的大任。因此,研究生教育还应加强对学生的品德教育和引导。
总之,研究生应成长为高素质、高品位、高水平的治国之才和强国之才。
记者:从您的谈话中看到了您对我们研究生的殷切期望和对美好明天的热切期待。请您谈谈您在培养研究生中的一些体会和经验。
李:我始终主张,培养研究生应做到个性与多样化、自主化的结合。
个性化是指要因材施教。中国传统教育最主张因材施教,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每个学生的能力、知识结构、社会阅历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个性化的培养方式。
多样化则是指培养方式应该多样化,而不仅仅局限于课堂讲授。刚才已经提到,国内的研究生教育在很多方面与本科教育没有明显的区别,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在正常的课堂教学之外,还应对他们的读书方法与范围给予指导,还应多带领他们进行专题研究、课题研究,并进行社会教学,例如法律诊所教育、社会调研等等。
自主化是指应当给学生很大的自由度,给他们的广阔的空间,消化吸收所学知识,并进行自主研究;紧跟学术研究的最前沿,并进而创造学术前沿,这才是学术研究的最高境界。
总之,就是要把学生带到一个境界。我一向认为,能传授知识的教师是一个三流的教师,能培养学生能力的教师是一个二流的教师,能将学生带到一个境界的才是一个一流教师。
[资料来源] 武汉大学档案馆
【采访整理:郑 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