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何处不选择——赵秉志教授访谈录
本文刊登于《法学家茶座》第12辑
采访者为《法学家茶座》特邀记者 楚卫
赵秉志,1956年生,河南南阳人。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1988年3月获法学博士学位,系新中国首届刑法学博士。博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先后破格晋升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0年至1991年赴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2005年8月,他与数位同事一起加盟北京师范大学,创建了我国首家独立的、实体性、综合性的刑事法学研究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并担任院长。2006年4月,在学校的重点扶持与大力支持下,北京师范大学撤法律系并成立法学院,任命他担任法学院院长。然而每一位名人背后,必然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赵秉志是时代的幸运儿和弄潮儿,但其成长也经历了大大小小的选择,有过徘徊,也有过犹豫。作为一位著名的法学家,他怎样看待人生的选择?面临选择时,又是如何处理的呢?赵秉志人生之路的选择可以给我们后来者怎样的启发和引导?
楚卫(以下简称问):首先,祝贺北师大刑科院成立一周年并取得迅猛发展,看得出,您和您的同事们都非常高兴。其次,感谢您于百忙之中接受《茶座》的采访。您为什么选择“选择”作为今天访谈的主题呢?能否请您先谈一下对“选择”这个命题的看法?
赵秉志(以下简称赵):人生何处不选择?实际上人生处处都在选择。没有选择,人生就失去了航标,就不会有正确的方向和通向成功之路。人生的选择有得有失,有利有弊。什么是选择?面临多种前途、多种机遇、多种可能性的时候才有选择,才叫选择。若只能如此,就不叫选择,也就无法选择。若面临多种前景时,可不可以不选择?不选择是随波逐流,实际上也是一种非常实在的选择,只不过是你把主动权交给了一些你不能掌握的东西。所以人还是要积极选择。为什么要选择?选择好了后,人的主观能动性在相关条件下能够更充分地发挥;选择不好,那就是相反。至于选择之后的前景好不好,那当然要往好的方面去努力。人需要选择,需要去努力。人的选择之路,是一辈子的,大大小小的选择都是选择。但人生重要的选择,往往只有几步,也许当时并不能清醒地认识到。个人的选择,首先关系到自身;如果在一定岗位上,可能涉及到一个团队、一个单位、一个地方;如果在国家领导人的岗位上,还涉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社会利益。选择错了,就有很大问题,人要靠行动来做出自己的选择。要了解选择的条件,了解自己的优势劣势。正确的选择既要靠自己的知识,更要靠自己的见解、智慧和判断,尤其是决断。年轻时候的选择,决不能自以为是,轻易拒绝过来人,尤其是师长善意的引导和帮助。人一辈子都应当积极选择,选择各种发展的机遇,选择进步。当然,也有选择错的时候。人只要重要关头选择对就行,选择错了可以修正、调整。但有些时候,有的关头选择错了,从根本上修正很难,再想回头不大容易。对我的发展而言,迄今称得上重要关头的选择大概有七八个吧。
问:从您的简历看,似乎高中毕业下乡是您人生第一次重大的选择?
赵:是的。我人生第一次重大的选择是在1974年4月,当时是高中毕业,面临是否下乡插队。我家是南阳市的,父亲是地区农科所所长,一位终身致力于农业科学研究的农学家,母亲是小学教师。我上面有一个哥哥和两个姐姐,他们当时都已经上山或下乡了。根据当时的政策,我可以留在父母身边。为什么选择下乡呢?主要是受到时代风潮的影响,别人都到农村锻炼、参加革命,我怎么就不能去呢?觉得留城里不高尚、不光荣,就报了名。后来看,这个选择是盲目的,不理性的,但有着时代的必然性。那这个选择错没错呢?回头看,在那个年代,即便不下乡,在城里也学不到东西,无非是找个工作混日子。但我下乡了,从1974年4月到1977年8月,三年多的时间,应该说对我一生有很重要的、基础性的影响。我10岁前,也就是“文革”前一直住在郊区的机关大院里,“文革”开始后,因父亲被打成“走资派”,我们全家也被赶出机关大院而住进市区,实际上下乡时我已近18岁,对农村情况的了解基本等于零。我下乡的新野县上庄公社东风大队,算是农村比较发达的地区。但你没去之前,根本想象不到农村的落后和农民的贫穷到了什么地步。我下乡先在大队农科所干农活,后来到大队机修厂当农业工人开车床,做过大队团总支委员和副书记。三年多的农村教育是我下乡前根本体会不到的。一个是农民的疾苦,你根本无法想象;第二个是农民的朴实、善良,对人实在和热诚,代表了中国最基层老百姓基本的品德。下乡三年多,对我是国情、民情的教育和人生品行、作风、精神的洗礼,教给我很多有用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这第一个选择,从耽误了几年时光来讲是可惜的,但大的背景是在城里也学不到东西。这三年多时间,让我了解最基层,了解老百姓,了解社会,这是我在父母身边,在学校和城市里,根本无法学到的。这三年多难忘的经历,是我步入社会的第一课、第一站,对我自己的成长道路,对我获得与人交往的经验、品质,奠定了一个较好的基础。尽管选择的当时有冲动、有盲目,但回头看,可以说是得大于失,收获很大。
问:您的第二次选择,是考大学吗?
赵:是的。我1977年8月从农村进了工厂,到车队学修车和开车,这在当时应该说是一个很不错的职业。1977年下半年国家恢复高考后,考不考大学就是一个选择。我当时觉得“工农兵大学生”基本学不到什么东西。但我的父母和中学班主任贺国均老师都督促我考。因此,选择考大学,虽然有追求知识的冲动,但更多的是由于父母和老师的督促。考什么专业?又是一个选择。原来想考医学院,后来改成了考文科,主要是因为复习时间太短,我的化学课基础又不好,而当时听说医学院不收化学不好的。我高考时报了三个志愿,第一个是郑州大学的新闻学,第二个是南开大学的经济学,第三个是武汉大学的哲学。从报志愿的顺序看就知道我不懂行,哪能后面的志愿高于前面的呢?由于我父亲在“文革”中被打成“走资派”而吃尽了苦头,全家也都受到了很多不公正的对待,因而我当时对政治特别反感,从没想过要学政治专业。但因为下乡时入了党,最后被录取到郑州大学政治系。一听通知说录到了政治系,当时我就不想上了,连入学通知书都不想取。但我所尊敬的贺老师对我说,上不上大学对人一生是有重大区别的,上什么专业、干什么工作以后还可以改变、可以选择。这话我大体上听进去了,贺老师陪我去高招办取回了入学通知书。考大学、选专业和上大学是我人生的第二次重大选择,回头看是非常正确的,但我当时曾非常犹豫———要不要考,录取政治系以后要不要上,都非常犹豫。从考医改成考文,则是我自己的选择,根本没与人商量。考大学和上大学得益于父母和中学时代的恩师对我的督促与指点。这说明在面临人生重要选择时,自己把握不好的,不要固执己见。如果我当时没有去上大学,那现在肯定会是另外一种状况。
问:您当时上的是政治系,后来怎么变成了法律呢?
赵:这就是我的第三次选择了。大学两年后,郑大政治系一分为三,包括政治系、哲学系、经济系。我听到消息,下一步还有可能要建立法律系,但没最后定下来,若建立法律系也只会选择极少数学生。由于法律系是要从政治系分出来的,留在政治系才有可能被选上。这对我是个严峻的考验,我最不愿意学政治,但为了学法律,我冒了险。结合平时的不错表现和老师对我的良好印象,我觉得若建立法律系,自己有可能被选上,于是对自己说,若建立法律系且自己能选入最好;如果不能如愿,也就认了,以后再考研究生。第四学期放寒假时,我在家接到电报:“火速返校。”原来法律系宣告成立了,仅有三个领导和两个学生,其中就有我。紧接着,我就和另一个同学被郑州大学送到人大法律系法学本科代培学习。这也是一次重要的选择。为什么选择学法律呢?主要是“文革”时的亲身感受和所见所闻,觉得一个社会怎能无法无天?尤其是父亲等老一辈知识分子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遭遇,让我自然对无秩序有一种痛恨,对法治有一种渴望;而且时处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刚刚开始建立法制,我认为国家发展法治是一个大的方向,对于学习法律如饥似渴,有一点学法律的可能性也要争取。这次选择的体会是,有时候选择是要冒一点风险的,你不能总是四平八稳,要求进可攻、退可守。选择要敢于冒风险。而且,在选择专业问题上,热爱是基础,同时还要看专业的发展前景,看国家和社会的需要。
第三次选择,带来了我由学政治而转学法律的机遇和一批名师的言传身教。在人大两年的本科学习,使我能够师从新中国第一代多位著名法学家,像高铭暄、王作富、佟柔、许崇德、孙国华、张晋藩、刘丁、江伟、徐立根等,受到他们学问和人品的熏陶。在这里,高铭暄教授和王作富教授成为我学习刑法的引路人,为我后来走上刑法学研究之路奠定了基础。
问:您是否受到高老师和王老师的熏陶,而决定考刑法的研究生?
赵:可以这么说。1981年下半年考研究生是我人生的第四次重要选择。
如果说前面的选择,有的是盲目的,有的很犹豫,有的则冒险。那么第四次选择时我对方向看得很准,但遇到的困难也相当大。因为我是郑州大学选送到人大法律系代培学习的,郑大希望我学完后回去当老师,因而开始时不同意我考研。我找到了教育部的文件:“应届生考研究生,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我利用法律武器据理力争。校领导看到文件,又看到我的迫切之情,最后同意我考研。当时我已感到,要想做大学教师,仅仅本科毕业是远远不够的。不是说“老师要有一桶水,才能给学生倒出一杯水”嘛。我因此希望考上研究生,提高自己的层次和水平,以更好地胜任教师工作。这次选择不但选了专业,还选了导师。我当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人大刑法专业,选择了高老师,被顺利录取。这次选择的体会是,你得了解自己的志向,特别是找到有力的根据,因势利导。这次选择是我非常有意识的一个选择,既选定了自己喜爱的专业,也选择了我认为对自己一生有重大影响的老师,带来了我后来研究生时代比较扎实的基础。
问:您读完硕士后,接着就考了博士吗?
赵:对。1984年考博,是我的第五次选择。当时面临硕士毕业,考博还是工作,需要做出选择。这次选择与郑州大学没关系,我上了硕士就不属于郑大的人了,完全是自己决定的。因想进一步在专业上深造,恰好我硕士毕业那年导师高铭暄教授被批准为全国刑法学界首位博士生导师,机遇来了,我就选择了考博士。但在考博的同时,又像其他很多同学一样在找工作,因为谁都没有绝对把握一定能被录取上博士。考博结果出来了,我以优异成绩被顺利录取,但我也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录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按其当时政策不允许在职读博士,因此是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还是上博士,就又需要选择了。我没有任何犹豫,选择了上博士,从而与做一名检察官擦肩而过。这次选择,使得我后来和同窗陈兴良一起成为新中国首届刑法学博士。
三年博士读得很起劲儿,也不觉得辛苦。1987年毕业,作为全国首届刑法学博士,在当时的情况下,留校是顺理成章的,但也可以出去工作。学校和导师都希望我留校,我当时觉得人大具有全国第一个刑法博士点,又成了国家级重点学科,发展前景很好,于是就在1987年底毕业时选择了留校,1988年3月通过博士论文答辩,6月被破格评聘为副教授。并在1990年10月公派赴美国留学,1991年8月份按期回国。
问:出国留学时,您有没有考虑过在美国读博士或是留在美国工作呢?
赵:在美国再读博士倒是没想过。不过1991年上半年在美国曾有一个工作机会。美国国会图书馆东亚法律研究中心给我提供了一个研究员的岗位,希望我在杜克大学做完访问学者后,去他们那里做研究工作,薪水较丰厚。但我在出国的时候,就没有打算在美国长时间停留,更没有打算在美国找工作或者是拿学位,准备到时间就回来。当时人大刑法学科在全国已居领先地位,自己是业务骨干,在国内的事业已有相当的基础,而且单位领导和导师对自己都非常器重,希望我能按期回国。我觉得回来前途比较大,就没有接受美国国会图书馆的邀请。如果当时没有按时回来,在美国工作一段时间或是花几年功夫再读了博士,从单位来讲,这种行为不大好。但从个人长远发展来看,也可能外语真正过关,专业发展更有后劲。不过回来有回来的发展道路。这第六次选择从今天来看,不能说后悔;但在当时,有没有一个更妥善、更好的可以兼顾的选择设计呢?客观地讲,这次选择应当一分为二,有利有弊。
问:您多年来的研究都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那您有没有想过到法律实务部门去工作呢?
赵:是在高校从事学术研究,还是到司法实务部门从事实务工作,这应该算是我的第七次选择。1999年和2002年各有一次机会,但性质是一样的。
1999年春节过后,最高法院主要领导想充实研究力量,希望我去当研究室正厅级的副主任,再过渡到当主任。我自己当时也非常想去。因为从1992年起,我当教授已经六七年了,加上体制等原因,觉得在学校没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之前我还申请了富布莱特项目并已被录取,按项目计划要到美国做两年访问学者,资助较丰厚,还可带家人孩子一起去,条件非常诱人。最高法院主要领导担心我去那么长时间会影响我调最高法院工作,建议不要去。我就把这个机会放弃了。由于富布莱特项目从来没有不去的,我还就此被要求向教育部和美国大使馆写了说明进行解释。这次最终没能到最高法院工作,主要原因是学校基于基地建设的需要,不同意放行,而到司法机关工作单位不同意放档案是办不成的。
2002年是同样的机会,最高检察院主要领导希望我去该院当研究室主任,并承诺要为我的继续进步创造条件。我这次不像上次那么热衷。因为这个时候我已经主持人大刑事法中心好几年了,事业发展很好,而且我也不相信学校会轻易放我走,因而我只是答应可以考虑去,让最高检察院做做学校工作试试看。后来果然被学校一直拖着不研究,也就拖黄了。
这两次都是面临到中央司法领导机关工作还是继续留在高校的选择。如果去中央司法领导机关,一去就是正厅级,起点比较高,容易发展进步。但当时人大的刑法学科和刑事法中心发展很好,自己又是负责人,加之学校也不同意放行,特别是高老师几次语重心长地与我谈话,说我是学术起家的,学术基础这么好,为个人为单位为学术事业,都不宜轻易离开这个岗位。基于学术事业心和恩师的厚望,犹豫之下,我还是没去。回头看,这两次选择也是有利有弊。到中央司法领导机关,也许能做出实际的贡献,也许个人发展进步还不错;但没去,之后人大刑事法中心和全国刑法学研究会的繁荣发展,我起到了主导作用。当时究竟是到中央司法领导机关,还是继续留在高校,在权衡和犹豫时,我经常拿在四川“刘氏庄园”参观时看到的张大千所书的一副对联来开导自己:“人到万难须放胆,事遇两可要平心。”怎么理解呢?如果你进退维谷,处于前进危险﹑后退更危险的时候,用英语讲就是在魔鬼和大海之间(Between the devil and deep sea),你就要放胆一搏,你不搏,你就要陷入灭顶之灾。关键在于我不是面临这种处境,我是“事遇两可”,到中央司法领导机关有实务和仕途的前途,在高校有学术事业的发展。我认为不能孤注一掷,要考虑周详,谨慎行动。有些事情,比如考研,要坚决选择;有些机遇,比如到实务部门或是留在高校,各有利弊,就要三思而定,酌情选择。
问:离开人大到北师大,是否是一次重要的选择呢?
赵:这是到目前为止,我人生中最关键、最重大的一次选择。我们是2005年8月来到北师大的。但这个过程不是8月份才开始的,之前有数月时间在争取改变现状,而且我们最初选择的并不是北师大。我们在学习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认为,中国刑事法学要想在现有基础上取得突破,必须在发展模式上做出创新,走实体化的道路。实体化的学术机构也是教育部设立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初衷和要求。当时我们认识到,根据我们在人大事业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我们有三条路径可供选择:一是在人大安于现状,原地踏步;二是在人大争取体制的突破;三是如果在人大争取体制突破不成功,就到其他高校去发展。如果安于现状,对我们个人而言,可谓轻车熟路,可保名利双收;但就整个国家刑事法学事业发展而言,益处不大。受体制﹑学术环境和发展规模等的制约,在今后较长的时间内,刑事法中心也恐怕难有大的发展。于是,我们集体商量向外联系,看有没有地方愿意给我们以事业发展所需要的体制空间。正是以国家刑事法学事业发展为重的大局意识,促使我们决心到人大之外去寻求发展空间。虽然这样选择会面临诸多困难和风险,而且个人损失会很大,但我想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事业上要算大账,不能算小账。我们留下来,怎么发展,过了三五年又能有什么发展?走出去,有了体制空间和宽阔平台,辛苦三五年,又会得到怎样的事业发展?体制问题显然成了制约我们事业发展的瓶颈。有了体制条件,我们这个团队原有的其他大的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都没有变,事业就会有大的发展。当时直到箭在弦上时,还是谁也没有想到我们会加盟北师大,因为大家都认为北师大的法律学科太弱了,不会在我们的选择视野中。这次选择,我们主要选择的是体制,是事业!这次选择,证明了我们追求事业的勇气;而且刑科院一年的发展和法学院的建立已经初步证明了我们选择的方向和道路是正确的,是有前途的,是得到各方面肯定的,对国家和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问:您选择到北师大创建刑科院,现又兼任法学院院长,如何带领您的同事们把这个选择走好?能否请您谈谈北师大刑科院和法学院发展的规划与前景?
赵:我在北师大,不光想把刑科院搞好,我最想作出的贡献,是努力探索一条研究院(旨在占领学术制高点的高层次的专门研究机构)与法学院(学科完备、功能齐全的高等法学教研机构)相得益彰、协调发展的道路。如果这条路能走好,我觉得这也许是我对于事业发展、对于体制创新的最大贡献。在两院的大会小会上我都讲,刑科院的体制一定要坚持,一定要弘扬。刑科院不光想在国内竞争,还要在国际上竞争。没有体制,没有专门的独立的人、财、物,没有相对雄厚集中的研究队伍、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和学术含量以及丰富的学术活动,要想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要想在国内显著领先于其他单位,是不大可能的。所以,刑科院定位于培养高层次人才,占领学术制高点,占领学术前沿。另一方面,人才培养系统全面、学科搭配齐全合理,这是任何一个功能完备的法学院尤其是重点大学的一流法学院都应当具备的,这也是在给高层次的研究机构做人才输送方面的配合。如果法学院能够和刑科院配合好,相得益彰,不光是北师大的法学学科在短时间内可以迅速繁荣发展,后来居上而跃居前列,关键在于这种体制增强了学科和学校在国际上的影响。如果一些大的学科都能走这条路,那将是我国的一些学术机构在国际上能够占一席之地的比较好的途径。我总体的设想是,刑科院和法学院既彼此独立,又能够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能够在体制、功能和人才培养、学术研究诸方面起到互补、互相促进的作用。这点在中国目前的高校还是比较缺乏的。
问:最后,能否请您结合自己的选择,给我们的年轻学生和学者们在面临人生选择时应如何面对、如何处理,提出一些建议呢?
赵:我总结自己迄今的这些选择,概括来讲,就是人生无处不选择。大大小小的选择都是选择,有对的,有错的,有对错各半的。人生要不断积极探索、积极选择、勇于选择,也要不断地及时修正自己的选择。我觉得人生的发展,处于不断地选择探索之中,首先是方向和道路的选择;但也不是有了方向和道路就不用选择了,往哪儿走的方向甚至道路都决定了,路上也还要选择,因为它不像地图上标的那么简单,在具体走路的时候,蜿蜒迂回啊,峰回路转啊,柳暗花明啊,你看得不大清楚了,这时你就还要做出一些选择。
给青年同仁们提建议不敢当,只能说是有些具体的感悟和体会与大家分享吧。第一点,要做有心人。法国科学家巴斯德有句名言:“机遇只偏爱那种有准备的头脑。”选择成功,不是凭空而来的,除了各种因素之外,更在于你自身条件的积累。机遇来时,不要因为自己条件不够而枉自兴叹。
第二点,要善于了解自己。“知人者智,知己者明。”要了解自己,善于规划自己,就是你想怎么样发展,有一个规划你才好选择。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怎么样发展,大的方向要清楚。比如我上述的最后一次选择,是要干事业,希望自己和团队有这个平台。如果我没有这样的志向,要这个平台干什么呢?我想做大这个事业,才会做出这个选择。大的志向不是想有就有的,要根据你自己事业的发展,根据你的眼界。简单地说,就是要敢于选择,善于选择,积极选择,不能消极对待。同时,要适当调整自己已有的选择。做出选择后,如果这件事明明不行,你不能硬着头皮走下去,一条道儿走到黑。
第三点,选择中的主见与纳言。人的一生很长,会不断遇到需要自己做出选择的时候,这时首先就得有自己的主见。人生选择主要靠自己的主见;但另一方面又不能忽视、拒绝别人特别是师长亲朋善意的帮助、提醒,尤其在你对选择比较盲目的时候。以我自己为例,考大学和上大学,父母和师长的帮助起了很大作用;是留在高校还是到实务部门,导师的指点给了很大的帮助。这些建议对正确的选择,有积极的影响。
第四点,要选择攀登的挑战。人生要发展要进步就要勇于选择挑战,选择大的天地、高的阶梯。借用《白鹿原》这本名著里的一句话,“谁不离开这个原子,谁就没有出息”。人生的选择应该尽可能不是平面,不是原地踏步,而是攀登,选择从人生阶梯的一层攀登到二层,从二层攀登到三层,是一个攀登的过程。人最累的时候就是攀登的时候,而不是在平坦大道往前走的时候。选择本身要有挑战性的发展前景。不选择有挑战性的前景,是没有意义的,是不会有大的发展机遇和空间的。英语有谚云“No pains, No gains”,没有经历过大的挑战、受过大的痛苦和磨难,就不会有大的收获。所以选择,尤其是涉及人生和事业发展重大关头的选择,就要有意识地去选择有挑战性的东西。
第五点,要特别把握好重大的选择。人的一生大大小小有很多选择,当然每一个选择都要认真对待,但关键是要把握好一些重大的选择。人生的重大选择错了,有些是无法弥补或修正的,有些即使可修正也事倍功半,要走弯路。所以一些重大的选择,一定要站在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的态度上,特别是在你担任一定职务,涉及单位和其他人的前途命运时尤应慎重。所以我说,选择都要认真对待,重大选择尤其要把握好。有些事情,是不能让你试验的。年轻时可能不懂,但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就会逐渐知道选择,尤其是重大选择的重要意义了。对于我自己若干次重大的选择,回头看看,有些选择不是特别满意;有些选择有其历史原因;大部分选择还算满意或基本满意。我是一个积极的、勇于探索、敢于选择的人,加之我对选择的认真对待和各方面的帮助,所以我的选择大多数是不错的。人生有很多十字路口,你不选择,你随便走一条路,那也是一个选择啊。这个时候就要审时度势,就要了解自己,了解环境,了解自己的志向,了解自己的条件,进而自觉地做出明智的选择。
第六点,正确的选择包括进取与放弃。战场上不可能永远是进攻,还有必要的防御和退却。人生选择又何尝不是如此。很多时候你应该选择进取,因为进取往往与成绩和成功紧密相伴;但由自身条件和客观因素所影响所决定,有时候选择退却乃至放弃才是明智的。有所得必有所失,有所失必有所得,有时候退一步才能换来进两步,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有个说法叫“选择放弃是一门艺术”,这是很有道理的。选择放弃不是向逆境和困难投降,不是选择失败,而是审时度势后的一种策略性的明智之举。该选择进取时你不做此选择,当然是错误的;但该选择放弃时你不知道放弃,或者不敢选择放弃,那也是不明智的,是要碰壁的。明智的选择放弃决不是怯懦之举,该放弃时不选择放弃才是匹夫之勇,岂不闻“烦恼皆因强出头”。因此,懂得选择必要的放弃,这也是人生进行正确选择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
第七点,要善于从别人的选择中学习。我上大学和读研究生时一直比较喜欢看名人传记,其中重要一点,就是看成功人士在人生道路上是怎么选择的。不要只看到伟人、名人的成功,更要看到他们成功路上的选择和艰苦奋斗的历程。别人在面临一个事情的时候,怎样选择,为什么这样选择,人家的选择为什么对?你处在这个位置的时候,你会怎样选择?要善于从别人的选择里面来感悟他们选择的精髓。当然,任何选择都没有现成的东西可遵循,我的感悟是要抓住主要矛盾,要不拘形式,要看怎样选择才能通向发展进步之路。
第八点,涉及众人的选择要力求众志成城。如果选择涉及一个单位、一个团队,涉及众人利益时,要让当事人充分了解自己面临的情况,要促使当事人自己做出理智的决定,这是非常重要的。人人都有选择的自由,人人都有自己的意志。这次从人大到师大,不光是我自己,还包括好几个人,甚至还有几位原来打算一起到师大或对此有所考虑而最终没有与我们同行的同事,我让大家都了解情况,我们团队的成员曾多次集体讨论我们事业面临的困境、发展的走向及我们可能的选择等问题,可以说我们真正做到了民主,做到了尊重个人的意愿,这是我们这次重大行动之所以成功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毛主席说“我们应该相信群众”,我理解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我藏着掖着,不相信大家,甚至愚弄大家,最后非败得一塌糊涂不可。
第九点,选择之后,一定要坚定走下去,要自信,不要这山望那山高。如果选择之后,总是犹豫,三心二意,比长比短,这也是非常大的忌讳,会影响你的前进步伐和决心。只要你认为选择的方向和道路是正确的,就要坚定地走下去。不但选择要坚定、果断,选择以后还要坚定地把道路走好。而后面这点,可不是一赌气、一跺脚、一下决心就能做到的,必须Step by step。选择以后要坚定自己的选择,还要发展自己的选择带来的事业发展的机遇。这点也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对已经做出的选择要经常回头看看。这样不是要患得患失或后悔,而是要总结经验教训,减少今后选择的盲目性,使原来做出的好的选择能够坚持,能够发扬。年轻的时候,选择可能是盲目的,慢慢地到半自觉,最后到完全自觉。比如这次离开人大,就是我非常果断而又理智的选择,决不是没有深思熟虑的选择,不是一个意气用事的选择。总之,人生处处有选择。学会选择,重视选择,勇于选择进取,懂得选择放弃,成功和快乐就会与你的人生之旅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