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记: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那一刻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
■亲历者
许崇德:1929年出生,上海青浦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居北京。
1954年9月20日下午5时55分,中南海怀仁堂。当周恩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1197名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全票通过时,在场的所有代表都站起来,高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经久不息的掌声和欢呼声响彻怀仁堂。
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诞生了,庄严承诺响彻神州大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回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时的动人场面,已八十高龄的许崇德仍感慨不已,“那是我一生中最激动的一刻”。
立宪准备
1953年,24岁的许崇德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的一名教员,被借调到“宪法起草委员会”资料组工作,这位日后的中国宪法学泰斗由此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从起草到出台的整个过程。
在此之前,我们国家只有一部《共同纲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因解放战争还未结束,经济也在恢复,新中国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的条件还不成熟。
直到1952年底,中共中央开始统筹考虑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等问题。
1953年新年,《人民日报》发表元旦社论,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当年的三项任务:第一,继续加强抗美援朝的斗争;第二,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三,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
不过,因部分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第三项任务在当年没能完成,推迟到1954年,但为人代会召开而进行的普选在1953年如期启动。
1953年3月1日,毛泽东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的名义,颁布施行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
首次普选
《选举法》施行之后,全中国首次搞起了民主普选。
1953年夏,许崇德和中国人民大学的两位同事一起被借调到中央内务部(现在的民政部),后被派往山东省泰安县城关乡搞普选试点。
在城关乡,太多从未听过的新名词让那些祖祖辈辈只知道种地的农民一头雾水。
“啥叫普选?”
“啥叫选民资格?”
“人代会是干吗的?”
为了动员大家,许崇德和同事找来青年团员组成了宣传队,挨家挨户讲:“从现在开始,我们要选举出自己的代表来管理国家,这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是神圣的权利。”
很快,宣传见了成效。选民登记那天,登记点一早就排起了长队,连大半辈子没出过几趟远门的农村老大娘,也穿上最漂亮的衣服赶来了。
因为旧社会很多妇女都没有名字,只有“王家大妹”、“李家大嫂”这样的称呼,所以许崇德和搭档们在登记选民时,现场就给她们起开了名字——“你叫王亚美,你叫李素珍……”
酝酿候选人、张榜公示之后,就到了选举的大日子。
许崇德记得,开选民大会那天,乡亲们紧挨着站在一起。大会主持人念完候选人的名字,同意的举手,不同意的不举手,这样就把乡人大代表选出来了。
“被选上的村民乐得合不拢嘴。”许崇德回忆,对于饱受压迫的中国农民来说,这次选举的意义不同寻常。
城关乡的农民正是亿万普通选民的缩影。按照当时人口普查统计,新中国有6亿人,而举行普选的近21.5万个基层选举单位,共涵盖5.7亿人,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普选。
草拟宪法
普选启动后不久,草拟宪法工作也随即展开。
1953年12月27日晚,一趟专列在冬夜的暮霭中悄然驶出北京站,向杭州疾驰而去。车上坐的是宪法起草小组,由毛泽东亲自挂帅。
到达杭州后,起草工作很快开始。
2月中旬,起草小组拟出了宪法草案的初稿,然后派专人送到北京。接到初稿后,刘少奇召集中央有关人员讨论,之后将意见发到杭州。杭州进行修改后,再将修改稿传回北京。这样来来回回多次,宪法草案初稿的草拟工作才暂告一段落。
3月14日,毛泽东启程返回北京。
3月23日,宪法起草委员会的30多位委员聚集中南海勤政殿,出席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会上,毛泽东指出,宪法草案要简单、明了,文字尽量通俗易懂。他举例说:“宪法草案初稿把什么什么‘时’都改为‘的时候’。‘为’字老百姓不懂,都改成了‘是’字。”
3月28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成立,下设编辑组、会议组、记录组、联络组、总务组和资料组。这时,从山东泰安回京不久的许崇德,又被借调参加了资料组的工作。
细致修改
资料组的工作就是收集各时期、各国宪法条款等文献资料。在此期间,宪法草案的讨论和修改工作也在持续进行。
1954年3月29日,500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分组展开讨论,共提出修改意见3900余条;接着是各大行政区、各省、市、自治区以及解放军,8000多人讨论后,又提出修改意见5900余条。
当时,宪法草案讨论稿要打印成册,新看法出现后,就会用纸条把原有条文贴上,写上新内容。
当时,宪法起草委员会聘请了法律专家周鲠生、钱端升为法律顾问,聘请教育家叶圣陶、语言学家吕叔湘为语文顾问,从各个角度对宪法草案进行研究推敲。
许崇德记得,检察机关应该垂直领导还是双重从属领导的问题,曾被反复讨论。
“涉及检察机关这一条,起初是‘垂直领导’,过两天贴成了‘双重从属’,再过几天又贴成了‘垂直领导’。这样反复‘贴’了多次,才定下‘垂直领导’。”
而字斟句酌地推敲,更比比皆是。比如,草案第54条第2款写道:“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由宪法第二章第五节规定。”
讨论会上,张奚若提出,这里的“由”字是否要改为“按照”?因为“由”字有点未确定的意思,既然在前文已规定得很清楚,还是用“按照”好一些。
周鲠生说:“由”字含有将来的意思,用“按照”也不太好,索性用“在”字倒好一些。
毛泽东说:“在”字不那么妥当吧。
李立三说:还是用“由”字好,“按照”好像下面的话没有说完。
……
毛泽东最后说:“由”字比“在”字好,也比“按照”好。张先生的意见怎么样?三个字比较,恐怕还是“由”字好。
张奚若说:我没有意见。一次,刘伯承、聂荣臻等委员主张将草案中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部队”中的“武装部队”改成“武装力量”。
法律小组的钱端升解释说:之所以写“武装部队”,是认为部队可以统率,力量不好统率。
毛泽东说:武装力量分两部分,一部分是部队,另一部分是部队以外的武装力量。如果照原文的写法,好像部队以外的武装力量不归主席统率了。
毛泽东环顾了一下会场,看着叶圣陶和吕叔湘,问:语文顾问同志,你们看哪个意见好?
叶圣陶回答说:还是改成“武装力量”好,我们看看第4条,第4条写有“……依靠……社会力量”一句话,既然社会力量可以依靠,为什么武装力量就不可以统率呢?
经过讨论,会议达成共识,42条的“武装部队”改成了“武装力量”。
全民讨论
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两天后,《人民日报》全文刊登宪法草案并发表社论,号召全国人民讨论宪法草案。一时间,一场大讨论在全国范围内掀起。
当天,在南京,《新华日报》多售出8万多份;福州,300多个扩音器分别以福州话、闽南话向全市50万人播送草案内容;四川,宣传员向群众作了约15万次宣传,听众达1800万人……持续两个多月的讨论,参加人数达1.5亿人之多,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
这次大讨论给许崇德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说,1954年夏,我国发生了特大洪灾,不少地方政府是在防洪堤坝上组织民众讨论的。
此外,广大人民群众也提出了关于宪法草案的修改和补充意见。当时,洪水冲垮了公路、铁路,为了能将讨论意见送到北京,地方上用油纸、油布把文件包裹后,空运到了中南海。许崇德和同事们一起拆包裹,“每拆开一包,都非常激动。”
短短两个月,1954年宪法草案征集了118万条意见。许崇德和同事们为了及早整理好这些意见,几乎天天“开夜车”。最后,他们把意见归整编纂成了16本册子,宪法起草委员会认真考虑后,又对草案做了一些重要修改。
宪法诞生
就在全民大讨论的前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进入倒计时。此时,许崇德被调进人代会提案组,由此见证了一届人代会的盛况。
1954年9月15日下午3时,中南海怀仁堂庄严肃穆,毛泽东主席宣布大会开幕。随后,刘少奇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指出宪法草案是“幸福生活的保证”,“每一条都代表着人民的利益”。
5天后,大会决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宪法。
当天下午3时,大会执行主席周恩来首先宣布:今天1197名代表出席了大会,符合法定人数。
随后,大会秘书处的同志朗读了宪法草案的全文。宣读完毕,工作人员问:“大家还有没有最后的修改意见?”全体代表以热烈的掌声回应没有。
随后,工作人员开始分发表决票。代表们画完票后,依次走到红色票箱前投票。
下午5时55分,计票工作结束,周恩来宣布表决结果:投票数1197张,同意票1197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
代表们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尽情地鼓掌、欢呼。
那一刻,许崇德激动得流下了眼泪。他说,当时北京的大街小巷到处都在放鞭炮,当年许多父母给新生儿起名叫“宪法”。
后来,彭真曾回忆说:“那个时候,中央决定重大问题时,毛主席、周总理常问:是不是符合宪法?”
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的许崇德,从此与宪法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先后参与过1982年宪法、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