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社会究竟谁适应谁
《北京青年报》2000年12月20日
新闻事实
-不适合全球化的律师将被淘汰
12月3日至5日,中国人民大学举行“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来自世界五大洲22个国家的著名大学与我国名校共132所大学的法学院院长们汇聚一堂。
美国圣玛利大学法学院院长派特-比尔直言不讳地指出,仅凭一纸执照并不能使一名律师获得在一个全球型的经济中工作的能力。他说:“我们不能目光短浅地认为每个国家可以只在本国境内以本国语言从事买卖交易。美国的法学院以及全世界的法学院都应考虑一个问题,即如何建立使学生毕业后从事国际商务所必备的基本信息的课程设置。”
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目前已开设了18个混合法律课程。学生毕业后被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同时还能拿到建筑学、环境学、经济学、商业等18种学士学位。在日本,2003年将进行一场改革,打破一次决定胜负的司法考试,改成一种新的选拔人才的模式,即法科大学院毕业———通过司法考试———经过实务研修,才能有资格当律师、法官或检察官。德国则提出对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必须进行5个阶段长达两年的实务训练。
现在我国不仅一般法律工作者不足,而且从高科技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要求来看,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更是严重缺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大元教授举了一个例子。一个法律专业大学生毕业后进入某技术进出口公司。在与国外公司签合同时,他只注意了法律条款,但对涉及有关技术进口相关指标的条款就看不懂了,结果造成了比较大的经济损失。由于国际贸易增多,签署国际合同也比较多,但它已经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了。不懂点会计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以及国际惯例,一个法学院毕业生就会连审查一份合同的能力都没有。
专家访谈
-律师面对机遇和挑战
李龙(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21世纪是人类社会大发展、大变化、大融合、大进步的时代。归纳起来大致有5个方面: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高新技术、建设法治国家、各国文化交流与碰撞。
经济全球化不仅使法学人才成为国际和国内的急需人才,而且也使法学教育面临严重挑战。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要求高素质的法学人才的参与,要求法学人才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人对自然与社会的义务观和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观。法律不仅要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还要调整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它要求新的法律部门———环境资源法学、人口法学等有新的内容与发展。
生命科学是21世纪高新技术的龙头,随着科学家们对人类基因的破译,一个又一个重大的法律与伦理问题便呈现在人类面前,诸如对个人基因的隐私保护问题,对新的家庭关系、婚姻关系的法律调整问题等等。这就要求法学教学内容的更新和培养法学人才方法的更新,要使法学家不仅懂法学和其他社会科学,而且要了解生命科学和其他自然科学。又如电脑。极少数犯罪分子利用电脑进行各种犯罪活动,这也在客观上要求法学教育必须培养侦破电脑犯罪的专门人才。
法学教育不仅要培养更多、更好的律师与法官,而且要培养为数众多的治国之才。
各国文化交流与碰撞,也势必伴随法律文化的交流与碰撞。这就要求法学教育更加理性化,既要运用法学理念去保护与发展人类的共同利益,在法学教育中相互学习与相互借鉴进步的文化,又要在法学教育中维护国家主权与民族特色,并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法学教育还要培养治国人才
曾宪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以前,一说起法学人才就认为是法官、检察官、律师,过多地强调专业性、操作性。认为熟悉专业,懂得司法操作,才叫专业对口。这样单纯强调对口,法学人才就变成了一个狭隘的专业操作员了。过去法学院的课程设置也存在专业过细、口径过窄的问题。培养出来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往往适应性不强。现在,从世界各国来看,往往不是这样。
我们国家的法学界一直在思考,我们培养的学生究竟是强调培养专业型的法官、律师,还是培养治国人才。法律系的本科专业有好几个,学生越学越细,专业知识面过窄,基础薄弱。这种知识构成存在严重缺陷。法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大约有50%的毕业生不是直接去当法官或者律师,而是去当国家公务员,去企业等非司法部门,有些学生到工作岗位后感到很难适应。
中国加入世贸以后,国外律师行将进入我国,对律师行业会有冲击,那么我们自己的法律人才的竞争力怎么样?实际上,我国现在最缺的就是既懂法律又懂外语、懂经济的复合型人才。这就给21世纪的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势在必行。
王保树(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育进行改革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学教育方法的改革;二、法学教育要培养全面素质的法学人才;三、多元化人才培养目标的建立,需要多元化的法学教育方法;四、法律专业毕业生的现状也急需改革法学教育方法。我建议,法学教育改革应注重结合法学逆向思维的特点,将学生的注意力更多地引向论证过程,调动学生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大力推进参与式教学;减少必修课,给学生以更多的读书、思考问题的时间。
-我国今后将采用什么样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曾宪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为了改变法学人才知识结构太单调的问题,我们提出,法学人才要有四懂,即懂法律、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我们提出要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模式就是这样,4年非法律本科毕业后考取法律硕士专业的研究生,在职人员可以用2至4年时间学习完全部课程。我认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将成为法学院研究生的主流。目前,北京地区有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清华大学共5所高校设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我认为,在法学专业本科生中招收学术性的、传统的法学硕士学位,也是需要的,但数量不会再有大的增长,而新型的在非法学专业本科生中招收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将会继续扩大招生规模。明年,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法学院每个学校都将计划招收300名法律硕士专业的研究生。
新闻背景
-现代型法律人才进入社会各个层面
未来中国法学和法学教育的发展蓝图实际上现在已经开始构建。由司法部制定的《法学教育“九五”发展规划和2010年发展设想》,对21世纪前10年的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发展方针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由教育部高教司组织、全国高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课题组共同完成的《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方案》,对法学院校的课程结构优化、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教育部1998年7月6日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原法学门类下设的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学、商法、刑事司法7个专业归并为一个法学专业,确定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为14门。教育部的重大科研课题《21世纪的中国法学教育》也在积极开展中。
21世纪的中国法学教育培养的通用型法律人才,可以成为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也可以进入各级政府机关从事法律法规政策研究,还可以到各种性质的公司、企业,在参与制定并审查公司、企业的规章、制度、政策,审查合同、项目计划、重要业务策略,保护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投资融资的运作、劳动法的实施等等领域发挥作用。
采写/本报记者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