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福 男,1931年2月生于四川南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八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审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顾问。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民法学会名誉会长、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长期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工作,积极参与立法与法律实践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作为中国民法学界的资深学者和学术带头人,
1950年8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55年-1959年在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学习;1959年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其中,1988年-1994年任法学研究所所长。
主要成果:《经济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合同法》、《中国法学·民法债权》、《经济法》、《中国专利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制度研究》等十余部著作及90余篇论文。
记者(以下简称“记”):王老可以说是我国民法学界的泰斗级人物了,作为中国民法学界的资深学者和学术带头人,您对我国民商法学科的建设、立法和司法实践作出了开创性的理论贡献。同时在法学教育方面,您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中青年法学家,为新中国民法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您可否结合自己的经历谈谈对新中国法学教育以及民法学发展的感受?
王家福(以下简称“王”):我们国家的民事立法以及民法学理论的发展,可以说是经历了一个十分曲折的过程。我是1955年被国家派到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去学习民法的,拿到硕士学位后回到祖国,本来是想要报效祖国的,但回到祖国后却被告知搞民法没用,那个时候民法甚至法学都是没有地位的,所以当时我感到非常的无奈,有点报国无门的感觉,空有一腔热情。后来可以说是78年以后,我国的民法学伴随着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渐走向了繁荣。
现在的民法学可以说是显学了,你看我们的民法年会可以说是中国法学会里面规模最大,成果最多的学会了。当今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的中青年法学家,民事立法也日趋完善,这对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谈到感受来说,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欣慰,高兴。如今每次我走进书店,看到我们的年轻学者像梁慧星啊,王利明啊,不断地有作品问世,看到我们民法学的书琳琅满目,我由衷地感到高兴。现在看到我们的民法学各个学科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民事立法也不断得到完善,民法学逐渐走向了繁荣昌盛,我很欣慰,也很高兴。
特别要指出的是,我们现在的民法学界氛围很好,非常的团结,老一辈的学者对后辈提携关爱,年轻的学者之间互相帮助,互谦互让,老中青的学术梯队建设也比较完备。总体来说,我对我们民法学的未来很有信心,也相信我们的民法学能够在像王利明这样的优秀法学家的带领下,继续为国家的繁荣,为人民的福祉,创造更加辉煌的成就,发挥更大的作用。
记:
王:说实话,我这还是第一次到中南来。以前湖北大学,湖北财经学院时期曾经来过,不过这个校区就没来过了。
但虽是第一次来,却让我感觉很震撼,很惊讶这个校园怎么这么漂亮啊!你们的汉东校长不仅学术搞的好,你们的知识产权研究基地是一流的,世界性的;校园建设也搞得有声有色啊——我可以说,你们中南的校园风景绝对不亚于北大、清华这些名校。
记:
王: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一个特殊的发展时期,对民法学的要求仍然是巨大的,正是我们民法学蓬勃发展的大好时机。在此,我对我们的青年学者,或者民法学人提一点嘱咐或者希望吧。
首先,要继续发扬我们过去的那种历史使命感,真正把学术研究,把民法当成事业来做,真正地热爱民法,投身于中国法治建设事业,为推动中国民法学向更高更加辉煌的方向发展而做出自己的努力。
其次,要有开拓精神,敢于提出新的观点,新的思路,新的视角,要有敢于引领潮流的勇气与志向。
再次,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术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放眼于当前中国的社会现实与实际问题,一定要避免那种闭门造车,理论脱离实际的错误倾向。
然后,还要有团队精神,我希望我们的民法学人之间能够互帮互助,互相提携,共同为我们的民法学事业而奋斗。
最后,还要经过长期努力,能够耐得住寂寞,做学问是要耐得住清贫与寂寞的,这样方能有朝一日成为大学者,大学问家。
访谈结束后,王老应中国私法网的邀请,为中国私法网提了“开拓创新理论,竭诚服务人民”十个大字,并勉励私法网越办越好,为我国民法研究的发展作出贡献!
(记者:周晓辉,张波;文字整理:周晓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