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华教授访谈:侧记法学院优秀学者陈瑞华教授
发布日期:2009-11-0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作者:撰稿:王婧  采访:王婧 庄田田

采访时间:2004

陈瑞华教授作为一位在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领域做出了优秀成绩的青年学者,一直是北大法学院广大同学十分欢迎的老师,多次被同学们选为法学院“十佳”教师。上个学期,老师为02级的同学讲授了刑事诉讼法课程。而我们作为《北大法律人》人物版的记者,同时也是老师课上的学生,“近水楼台先得月”,获得了一个与老师共话的采访机会。

  在准备采访的过程中,我们一直是兴奋和好奇的。说是兴奋,是因为能够有机会与这样一位在同学们心目中十分赋有学术魅力的老师在课堂之外进行一次交流;说是好奇,则是因为我们很想探知在老师锐利的思想和颇有感染力的冷幽默之外,将会流露出怎样一番不同的风采,我想,这或许也是同学们非常想知道的吧。

  由于希望能够使老师为人为学的风采较好地展现在同学面前,也担心接触法学的时间尚不长的自己会在老师缜密的思维下露怯,我们在采访开始不免的担上了一些压力。但十分开心的是,老师在生活中的性格就如他在课堂上的讲学一般直率,爽朗的笑声打消了我们的顾虑。很快,老师就滔滔不绝地和我们聊了起来。

  采访一开始,我们自然地提到了老师进入刑事诉讼法研究的过程。面对浩瀚的法学门科,如何发现自己的兴趣所在,并选择其成为自己终身奋斗的领域,或许是每个本科阶段学生关心的话题。而在这个方面,老师则有着自己的一番故事。

  从号称“私法中宪法”的民法到对抗国家权力膨胀的行政诉讼法,都曾经是老师十分关注的学术领域,而老师真正对刑事诉讼法产生兴趣则是在本科阶段第三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老师告诉我们,当时政法大学在大三结束后的暑假里,按惯例安排学生们参加一个为期三个月的暑期社会实践。在那三个月里,老师在大连第一律师事务所跟随一位老律师办理了大约三十几个案子,而其中大多数是刑事官司。这次与社会现实的近距离接触,既带给了老师感性上的直观体会,又使老师对于中国的司法现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带给了他极其深刻的感触。正是因于在这次社会实践中的经历,老师看到了当时中国刑事司法领域中人权保障方面的问题,以及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诸多不足之处。从这些现实出发,老师开始重视刑事诉讼法这个比较典型地体现了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激烈矛盾的领域,认为当时社会所急需的应是刑事诉讼法方面的研究,这是十分值得学者关注的一个法学门科。

  带着这样的想法成为刑事诉讼法研究生后,老师曾经产生过一些困惑。他回想道,当年自己觉得中国存在的问题非常之多,有些甚至到了今天也没有得到非常好的解决,例如法官审判不独立、律师权利得不到保障以及审判流于形式等。再加上当时认为做刑事诉讼法方面的研究,目的就是要对改变现状提出建议和观点,以这样的学术心态来面对中国司法生活中不容乐观的状况,不免产生了一些悲观的情绪,进而在学习和研究中产生了迷茫。因此现在回忆起来,当时整个研究生阶段实在是有些苦闷的。

  说到这里,老师谈起了一些印象深刻的往事。在本科学习阶段,由于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校园里真正埋头做学问的人并不是很多,而老师则和几位志同道合的同学组织了一个读书会。一到周末,当别人正在参加聚会的时候,当欢快的音乐在校园里传开来的时候,这些书友们便会找间小教室,讨论分析这一周来的读书心得。虽然这和当时周围的环境有点格格不入,但正是在这个阶段认真阅读的书籍,为后来的研究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而在研究生阶段,情况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周围同学的研究气氛越来越浓。老师则全力以赴地投入读书和研究之中,并尝试发表了一些专业论文。由于在一些研究领域中投入较多,收获自然有所回报。在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老师已经在刑事诉讼领域小有名气了。

  老师接着告诉我们,通过这些年的法学研究工作,他看到了一个比较欣慰的现象:学术上的研究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一些社会现实。老师这样解释这种“改变”:首先,通过著书写作,获得读者的肯定,使自己的学术观点进入他人的思考视野。其次,教学是需要以研究作为基础的,若是缺少深厚的研究,一名教师在教学上将难以将前沿的学术热点带入课堂,缺少创新和拓展的能力,而以自己的研究为基础,则可以使同学们走上一条比较正确的思考问题的道路,同时也可以给自己带来一种“为人师”的快乐,老师认为这也可说是他的研究工作能带来的一个有积极意义的成果。最后,通过这些年参加的一些社会活动,例如刑诉法的修改、外地讲学等等,将自己的观点和认识传送、介绍给社会各界,由此发现研究并不是一种纯粹的象牙塔里的事物,是能够对于现实生活的改善起到一定作用的。这样,随着研究工作的一步步深入、个人学术影响的扩大以及学术成果意义的显现,刑事诉讼法专业便最终成为了老师的学术方向。

  谈到耕耘其中的刑诉专业,老师也提到了目前他在个人研究工作上一个较大转变,即越来越摆脱对策法学的束缚,越来越远离那种纯粹的理论思辨式的研究方法,尽量地发现问题、解释问题,并在这种解释和分析问题过程中提出一般化的理论命题。老师在最近出版的一部著作中,明确提出了“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这一研究命题,主张透过对中国问题的分析,来提出一般性的理论或者“主义”。老师认为,迄今为止,中国学者很难在一些宏大领域提出一些超越西方的理论和思想。但是,作为一个正处于重大社会转型期的国家,中国现在可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之源”--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现象,正值得学者进行深入的探讨。事实上,在我们自认为提出了一个理想的解决问题方案时,我们其实连问题本身都还没有找到。因此,作为独立的学术研究者,法学家们应当首先做到讲问题解释清楚和准确,然后才谈得上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命题和思想。或许,从这一角度出发,中国学者就有可能做出一些位西方学者所无法做到的事情,提出一些独特的理论。这才有可能是中国学者的独特贡献。而我们如果能从这个角度来看待刑诉乃至整个法学的研究工作,或许也就不会感受到面对现状的无力和苦闷了。

  说到这里,我们不禁问道,作为一名学者,提出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固然是好的,但是面对这些问题,最终的解决者应当是谁呢?事实上,这也是老师在北大教书期间不断被学生问起的一个话题。

  老师以中国古代的学问大家所提倡的“知与行”来解释了他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他举例说,近代中国,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就是这样的一位“知与行”相结合的代表。但老师同时又反思道,“知与行”的结合是十分不易的,法律学科本身在社会实践的程序上又比教育理论的实验要复杂的多,因为法学家们在现实社会中是难以找到一块纯粹、完整的“土地”来完成理论验证的,这正如胡适先生曾经指出的,“一切社会科学的结论都只是一种‘假设’”。在现代生活中,能够真正将“知”与“行”融合起来的杰出者将是十分令人敬佩的。江平教授就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学者,在学术研究和理论实践方面做出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江平教授曾在他七十岁大寿时这样评价自己,他认为,终其一生,自己都还只能称为一位立法专家、社会活动家,而不是位合格的法学家。这虽然是江平教授十分谦虚的自我总结,但也说明,在生活中能将两者融洽地结合于学术生涯中是有着比较大的难度的,需要社会条件、需要个人魅力、需要非常多的因素。既然学者们在很多时候并不做到两者并重,那么,老师说道,就他个人的观点来说,在这两者的选择中,自己将更倾向于做好“知”的工作,即是奉献思想、作出理论上的贡献。这种对自己研究工作功能的主要设定,既是出于对学者这个群体的优势的认识,也是从个人的角度,认为主要是在这个方面,学者才更能做出杰出贡献。当然,老师补充道,注重“知”并不意味着要反对学者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就其本人而言,也是经常参与这些活动的,但要指出的是,学者应当站在一个独立的、自由的知识分子的立场上,去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必须保持一个独立知识分子的身份形象,应当在保持这样一个形象的基础上再参与到法律实践活动中去。如果作为一名学人,一味地参与到实践中去,充当某个法律机关的代言人,将不可避免地使自己陷入到一个特定的角色中,失去作为一个超然的考察者的中立性,这将不符合于教授这个职业的追求。

  那么,老师对于“公共知识分子”这样一个身份,有着什么样的看法呢?

  老师略略思考,认为“公共知识分子”是一个不太确切的提法。如果这种提法是相对于“专业知识分子”而言的,那么,他宁愿去做一个专业知识分子,也不愿意做那种“万金油”式的公共知识分子。老师的理想是做一个独立的、自由的知识分子。但这并不意味着知识分子就只能永远在书斋中著书立说,而不能参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务。但必须记住:学术永远都要远离政治,独立的知识分子尤其要避免介入政治活动。他提出要成为一名独立的知识分子必须要做到相对的中立、超脱,能够抵挡住外界的诱惑和压力。为了给我们一个具体的形象,老师非常坦诚地和我们谈到了他个人的经历和体会。他笑着说道,对于自己这样一个权力欲十分淡薄的人来说,是难以被官职上的诱惑打动的,但在经济方面的诱惑,毕竟还是存在的,当看到同辈人已经拥有比较优越的生活条件时,一个人通常是不可能无动于衷的,而在个人的生活经历中,这种经济上的压力主要体现在自己被评为副教授之前。他接着说到,这种压力在这些年已经得到了缓解,尤其是在被评教授之后,随着知名度、学术地位的提高,个人的经济能力也在增强,可以说,北大为教授们提供了一种比较体面的地位和收入,而这也是有助于学者获得思想上的独立性的,也就是说,经济状况的改善和生活条件的提高使个人的独立性也随之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不禁让我们想起了老师经常在课堂上提到的一句法律谚语:“谁掌握了生存谁就掌握了意志。”)。生活压力的解决,再加上天性中对于权力的淡漠,使得现在的研究工作对于陈老师来说,已经基本上是出于个人的一种兴趣,而不用再做其他的考虑。但这里的问题是,虽然这些丰富多样的观点和学说可以北大这个象牙塔里被人所接受,可一旦走出校园,就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来自外界的冲击,譬如老师最近提到的一些观点、想法,进入社会领域,便会多少地受到压力,与外界的主流产生一些矛盾和冲突,例如,老师曾将中国的检察监督制度描述为一种“乌托邦”,形容为一种不可能实现的神话,这种观点必然会受到某些机构和组织的压力和排斥,引起受到批评者的不高兴;又如,如果今天对法院的诉讼制度提出批评,某些法官、院长就会不高兴;如果我们对现行的法律条款提出批评,立法机关也会不高兴,因为这正无异于批评他们亲手缔造的“婴儿”。他说,独立的知识分子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应当注重提出意见的手段和方法,使用一些策略,学习一些与外界交流的方法,从而使自己的想法可以更容易地被人接受。如果法律人期望自己的意见能被外界采纳、使现实发生一些改变,就不应该总是用批评的声音,否则,被批评的人或许根本就不想倾听你的观点学说了,更不愿意采用你的建议方案,这就使我们的行动失去了作为一名知识分子来向外界传授研究成果的意义了。不过,究其本质,作为知识分子的独立性,是不应该在压力下改变的。作为一名已经形成自己成熟、独立的思想体系的知识分子,仍应按照自己原来的学术轨迹继续研究工作。从自己的经验与体会出发,老师总结道,对于一个知识分子来说,独立的经济地位、独立的人生观和职业信仰,将有助于形成自己的一套独立的善与恶的判断标准,从而才能不为其他方面的诱惑所动。

  说到作为一名生活在中国的知识分子的感受,老师深有感触地说,这些年来,体会最深的便是北大所提供的良好的学术环境。虽然说北大这座校园在管理上可能会存有什么漏洞,但是它仍可算是中国迄今为止在思想氛围上最为自由的一块土地,它为学者的思考与讲课都提供了最重要的空间,这可以用两句话形容,那便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在这个地方,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只要这些观点是言之有物的、有实际内容的、是经过自己的深思熟虑的,那么说出的话、写出的书,便会有人去关注,可以说,“不怕你太尖锐激进,只怕你没有独立的思想”,只要做出了有价值的成果,任何人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的听众,找到自己学术生活的价值所在。这种从老北大传承下来的自由与宽容的学术氛围,很好地鼓励了学者们做出成绩、提出自己具有创新意义的学术见解。

  想到北大,不免地想到了生活在这片美丽燕园里的学子们,执教多年,老师对于当前青年学生群体的教育一定有着自己的认识和体会,我们作为这个学生群体中的一员,也便好奇地问起了老师对于青年成材与个人提升的看法。

  老师说,进入北大的同学无论是从成绩、能力,还是潜质的角度上看,都算是中国最优秀的学生之一,但正如天才也有天才的苦恼,在北大这个丰富多彩的环境里,同学们面临的诱惑也会比较多,如何顺利地度过这个阶段,如何在众多的机会中进行选择对于人生将是个很重要的问题。老师认为,在现在这个多元的时代,对于成材,是没有一个统一范式的。过去社会提倡学习雷锋、提倡学习张海迪这样的单一的榜样,而现在,形成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途径则是多样的。譬如在北大,有许多优秀的学者,有着非常优秀的讲座,都称得上是“文如其人,言如其人”,有着强烈的人格或是学术的魅力,因此,听老师的授课和讲座,即是锻炼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很好的方法。老师强调,要与优秀的学人为伍、与大师为伍,多读大师的书,通过听讲座、读著作的方法,学生们可以和学者成为朋友、进行心灵沟通,进而形成自己的哲学。老师谈到他青年时的经历说,他非常喜欢阅读伟大人物的小说和传记,在这个阅读的过程中,从他们的巨著与记载了大师生平的传记中所能得到的震撼是难以形容的,自己可以跟着卢梭、罗曼罗兰等大师的足迹,追寻他们的心灵成长过程,对于理想的激情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慢慢形成的。从这些书籍中可以发现,越是成绩斐然的大师,在心灵上经历的磨难也便将越多。老师非常赞赏孟子的一段千古流传的名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劳其筋骨……增益其所不能”,因此,青年学生们并不用为在大学里所可能经受的内心的迷茫和苦闷而感到太多的焦虑。当有一天,内心不再在面对外界现实时发生太大的波澜、不再瞻前顾后的时候,将发现,这些优秀的书籍对自己的人生理念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给自己将来对于人生道路的选择提供了很多的启发!

  作为一名青年学生当然应当在大学里逐渐地确立人生的目标,而对于本科阶段来说,有些选择是比较具体的、也是相对比较单一的,例如出国、工作,抑或是读研等等,一旦做出了选择就应当为自己的选择做出准备。可以多参加实践,虽然从研究的方面,老师并不提倡过多的实践参与,但对于学生来说,却应当多多地了解社会实际情况并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这一方面可以为将来的人生选择做出准备,另一方面,法律是一种经验哲学,若只从课本上学习知识那是远远不够的,会有很大的局限性。总之,实践对人生的选择有着很大的影响,例如,老师最终选择刑诉作为自己的专业,便和本科阶段的暑期社会实践有极大关系,所以,多参加实践,再加上对书本知识的领会和掌握,可以使一个人慢慢地成长。

  一个人的成材,既和自己的个人兴趣有关系,也与自己的个人道路的选择有关系。曾经,有人问爱因斯坦,是否认为自己知道很多东西,爱因斯坦却说,他看到的是自己的无知。在爱因斯坦周围的人对于这样一位公认的大科学家给自己做出的评价是感到很惊讶的,可爱因斯坦的解释却是,“一个人的知识就像是一个圆,这个圆之外就是一个人的知识所未达到的地方,这个圆越大,则圆周接触的面便越大,因而感觉到的无知便越多”。老师用爱因斯坦的回答形容了自己的感受。他说,一个人在研究的道路上行进越多,所能感觉到的自己的无知就越多,于是觉得自己应当知道的东西也就越多,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的兴趣和好奇,或者还有一种对于自己的学术工作的责任感便会不断驱使着自己去探求真理、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老师十分坦诚地和我们进行了交流。老师朴质的话语中,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位北大学者对于学术研究事业孜孜不倦的追求,对于青年学生真心诚挚的关怀。采访结束了,我们的确得到了许多启发,也希望将来作为学生的我们可以有更多的与老师面对面的机会。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