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大众传媒已经渗透到我们社会生活中的每个角落,广泛而且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内容。对此,我的心态是复杂的。一方面,我赞赏这种影响,因而愿意跻身其中;另一方面,我在内心深处又潜藏着对这种影响的忧虑,不想卷入太深
□何家弘
我本来是一个不善言谈也不善交际的人,比较喜欢在沉默中观察、思考与写作,比较喜欢恬静自在的生活方式,但是这些年来,我经常与新闻媒体打交道,经常发表言论,似乎变成了一个喜欢凑热闹而且多嘴多舌的人。这确乎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回想起来,这其中有一些偶然因素的影响,而到美国留学大概是这种变化的“拐点”。一个人生活在异国他乡,而且有沉重的学习任务,因此我不得不主动与他人交流。于是,我冲破性格与习惯的自我拘束,努力成为乐于交谈的人。没想到,这种压力驱动下的转变,不仅锻炼了我的英语口语,也提高了我的语言交流能力,特别是降低了我在与陌生人交谈时内心的尴尬感。由此可见,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
接受采访的开始
1993年,我在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
事物之间往往会产生一些连锁反应。在那次节目播出之后不久,我便接到了一位《检察日报》记者的电话,他希望就“陪审制度”问题对我进行专访。几天之后,他来到我家,我们面谈了一个多小时。确切地说,那是我第一次接受国内记者的专访。那篇题为“陪审:庐山真面知多少”的采访文章发表在
与媒体的“亲密接触”
自那以后,我就开始了越来越频繁地与各种新闻媒体的“亲密接触”,也结识了许多从事传媒工作的人。其中,颇值一提的是
theKnow)做嘉宾,那是我第一次做英语节目,谈话的主题是“中国陪审制度的改革”。后来,中央电视台开设了英语频道(CCTV-9),我就时常应邀到“对话”节目担任嘉宾,谈论一些与法律有关的话题。虽然这两年因杂务繁
忙而与电视渐行渐远,但是仍然会偶尔在该英语频道的节目中露面,包括每年“两会”期间的时事点评。
这些年来,我又到许多电视台的与法律有关的节目中担任嘉宾,包括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社会经纬》、《实话实说》、《东方时空》等以及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今日话题》、《世纪之约》和安徽电视台的《法眼看天下》等。不过,我合作最多也最亲密的还是中央电视台第十二套“社会与法”频道的《法律讲堂》栏目。
在2004年的时候,我应邀在《法律讲堂》主讲了以“罪证”为主题的系列节目。大概因为我给该节目的编导们留下了较好的印象,所以他们在策划一个新的系列对话节目时就希望我担任“特邀主持人”。毫无疑问,那对我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但是我喜欢这样的挑战,便欣然应允。于是,在2005年至2006年期间,我连续在这个频道的《周末论法》节目中担任“特邀主持人”,在每周五的晚上6点55分至7点25分与观众见面,和嘉宾一起讨论人们关注的法律问题。另外,我还应邀在该频道的“法律讲堂2006年新年特别节目”中担任了7集人物访谈节目的主持人。在那段时间,我大约每个月要两次进演播室录制节目,与该节目的编导录制人员的合作给我留下了许多美好的记忆。
在与各路传媒的接触过程中,在接受各方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在担任主持人与嘉宾的角色变换中,我以不同的视角观察社会中的法律问题,因而有了不同的感受和体验。我深知,大众传媒已经渗透到我们社会生活中的每个角落,广泛而且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内容。对此,我的心态是复杂的。一方面,我赞赏这种影响,因而愿意跻身其中;另一方面,我在内心深处又潜藏着对这种影响的忧虑,不想卷入太深。也许,我们的心中都有这种复杂的渴望,既想追逐新潮,又想回归自然。于是,我迂腐且固执地保持着基本上拒绝使用手机的生活方式。这显然是不合潮流的行为方式。不过,清华大学法学院的
(本文摘自《换位的视角———多媒体对话录》,何家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