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傲多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足坛假赌黑的问题,靠足协自身是解决不了的"。
国内的"假球"、"赌球"与"商业贿赂"是三位一体的
侯欣一认为,目前利用行政手段解决足坛假赌黑问题,显然力度不够,也解决不了大问题,因为足球产业已形成的是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体,而且是一个非常"强"的群体。
首先,对于"假球"的界定,侯欣一建议进一步细化,使之可操作。现实中,假球靠行业经验界定、靠专业人士判断,"如果体育法中有明确的界定,那么从打假的角度就有了依据。" 侯欣一说。
再说"赌球"。按照我国刑法,赌球只能参照"赌博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也只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赌球者吃进的,往往以百万、千万元计,甚至高达上亿元。一场假球的参与人员众多,除了裁判、官员,还有俱乐部、球员、教练等等,"侯欣一认为,刑法中对赌博的打击力度偏轻,缺乏震慑作用,这也是赌球者胆子越来越大的重要原因,这客观上也制约了抓赌禁赌的发展。
侯欣一指出,国内的"假球"、"赌球"与"商业贿赂"是三位一体的,而商业贿赂罪的量刑标准还是很严的,"如果把赌博和商业贿赂结合起来处罚,能起到治理作用",侯欣一说。
此外,侯欣一建议,足协以外应该有个常设机构担负长期监督的职能,比如公安机关可以在足协常设一个举报中心。侯欣一说,如何建立司法介入的长效机制,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
"中国足球的局面,不是市场化造成的,而是半市场化造成的"
"从足球市场化的那天起,我就开始看足球",侯欣一是标准的球迷,"中超我还去现场看"。
许多人都认为,中国足球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足协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体制。
"这一步的意义绝不亚于中国足球迈出职业化改革第一步。" 侯欣一表示。
在侯欣一看来,中国足球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不仅是打黑打赌的问题了,而是要对现行体制"动大手术"的时候了。
"建议足协与足管中心要分开,足协就是运营公司,把权力完全放给俱乐部,由各俱乐部参与形成类似足球联盟的组织,从事行业治理和经营,足管中心只负责出台政策。足球管理中心不能通过管理获取经营中产生的利益,否则不但于法理不通,还会与俱乐部争利,抑制俱乐部的良性发展",侯欣一指出,多年的实践证明,"这是最终要走的一步"。
"今天中国足球的局面,不是市场化造成的,而是半市场化造成的。" 侯欣一认为,市场本身能建立一种机制,政府加以适当地引导,让足球项目自身发展壮大。
由于目前足协干预太多,限制了俱乐部的投资热情,使得行业发展困难,市场化程度不够。由于市场化程度不高,又很难吸引优秀人才,导致从业人员素质难以提高。
侯欣一说,当前运动员的转会和收入受到干预,导致他们的收入没有保障。如果收入有了保障,就会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侯欣一表示,竞技体育就是娱乐,就应该放到市场中去,特别是像足球这样有着广泛影响,群众参与度较高的项目,就更要归还竞技体育的本质。如果使竞技体育赋予了太多的含义,只能扼杀了这项运动。
"其实,只要让足球彻底市场化,按照足球自身的规律去发展,其水平自然就会提高,而联赛搞好了,水平提高了,国家队的成绩也自然水涨船高。" 侯欣一告诉记者。
"让群众雪亮的目光逼视盗贼现出原形"
韦迪对中国足协原高层人员"监守自盗"的谴责,可谓一针见血,不仅概括了足坛腐败及剧变的本原,更对后来者提出了振聋发聩的警醒。这种公权寻私,是更"高级"、更隐蔽、危害性更大的监守自盗。
这些"大盗"们娴熟地利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巧妙地进行多个环节的权力套现。而且,他们涉及金额之大、影响之恶劣,足以让国人摇头。
曾经有多位专家指出,像中国足球的这种水平,国有公司股份应该退出俱乐部。"否则是对纳税人的不尊重",侯欣一说,由于国有公司的存在,也使俱乐部主体之间无法公平竞争,从另一方面制约着这一运动的良性发展。
侯欣一说,足球是最早走上市场化道路的,但是没有体现市场化的公平和公正。在现场,他看到有球迷在喊假球,拉着横幅打假球,可是足协的不作为让大家无可奈何,"足协竟然让球迷提供证据,如果球迷手里有证据,也是非法搜集来的。"
"海利丰的老总竟然说,中甲赌球暴露得少是因为我们被关注得少。" 侯欣一建议,消除公权力的监守自盗,除了从上至下的监督和排查,还必须拓宽监督渠道,让群众雪亮的目光逼视这些盗贼现出原形。
本报北京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