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大法学院60年之发展——“口述人大法学院历史”第一讲
发布日期:2010-04-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孙国华

主讲嘉宾孙国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理论博士学位点建立人
中国法学会名誉理事
朝阳大学校友会会长
195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第一期研究生班毕业
特邀嘉宾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林 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赵晓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点 评 人冯玉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法学博士
时 间:2009年年5月20日(周三)14:30
地 点:明德法学楼815会议室
主 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
承 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团委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林 嘉: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下午好。今天下午是我们口述人大法学院历史第一讲的讲座,可以说也是我们口述人大法学院历史系列讲座的一个开讲仪式。这也是我们法学院60周年院庆的系列活动之一。大家知道,明年是人大法学院60周年院庆,在院庆活动的筹备过程中,法学院决定要搞一系列的活动,其中就是要有一个口述人大法学院历史的系列活动,也会编写人大法学院60年的院史的发展史。这个活动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们知道,人大法学院走过了60年的历程,这也是一个非常不平凡的很值得我们去骄傲、自豪的一段历史。这段历史可以说和我们今天人大法学院取得的成绩都有密切的关系,因为人大法学院的成绩是我们人大法律人、法学院的师生们一代又一代不断努力的结果。今天我们这个讲座,我们邀请到了著名的法理学家,也是我们人大法学院的资深教授孙国华教授做第一讲的讲座,首先欢迎孙老师。
今天出席我们这个讲座的,还有人大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法制史教研室主任赵晓耕教授,法理教研室冯玉军教授,经济法教研室的杨东教授。还有团委书记郑小敏。首先请韩大元院长讲话。

韩大元:为什么法学院和法学院党委组织口述人大法学院历史的讲座,刚才林嘉教授都讲了,我就不讲了。我们生活在人大法学院,工作在法学院,法学院就是我们的共同体,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要了解共同体的历史,这样才能追求和信仰共同体的基本价值。如果你不了解共同体的历史,也不会产生对共同体的自豪,也不会产生因自豪而产生的使命感。为了迎接明年法学院成立60周年,我们法学院就组织了这样一个有意义的讲座。今天是第一讲,为什么请孙老师给我们讲第一讲,至少有这样几个原因,孙老师是我们法学院第一届的研究生毕业的,习近平来我校视察的时候,孙老师的毕业证就在我们的陈列馆,盖了三个章,党委书记的章、副校长的章和校长的章,他问我为什么要盖三个章,我也不了解,说第一届比较重视。孙老师也是我们的奠基人,孙老师也是第一次给中央领导讲课的教授,给当时的胡耀邦总书记和政治局委员们讲法治。中央法治讲座孙老师是第一讲。当然孙老师学术上的贡献就不必讲了,从今年开始到10月份,我们会不定期的举办这样的讲座,希望我们法学院的老师们、同学们共同来感受我们人大法学院、回顾人大法学院,共同来展望人大法学院未来的发展。
谢谢大家。

林 嘉:下面请孙国华教授做讲座。

孙国华:林嘉同志、大元同志和我说,让我担任第一讲(的主讲人),我感觉可能我在法学院的历史稍微长一些,我是第一届研究生,但之前我就在人民大学,而且对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的过程,从朝阳学院被我华北人民政府接管成立中国政法大学,我一直在这里。人家说是三门的学生、干部,我就一门,我就没出过这个门,一直到现在。整个的过程我都是经历过的,当然是不是记得那么清楚,不知道,但是这个过程我是经过的。我想这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我就义不容辞地来了。但是时间很紧,最近答辩,好多的论文要看,很多的东西我不看材料想不起来,来不及写,我就写了一个主要的东西,这些素材,给大家汇报一下,有些需要再去订正一下,核实一下,再去研究一下。
我的题目是《我所了解的人大法学院60年》。但是我着重的要讲一讲前30年、特别是文革前的17年,因为后30年在座的各位都比较了解了。
我先讲一下人大法学院是人民大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人民大学是有它的光荣历史的,那也是我们人大法学院的历史。人民大学是陕北公学的延续。陕北公学是1937年7月到1939年7月。之后1939年7月到1948年8月,这个时间比较长,是华北联合大学。期间1945年11月到1948年8月,晋冀鲁豫边区也成立了一个大学,叫北方大学。华北联合大学是晋察冀边区的。1948年8月,北方大学和华北联合大学合并,成立了华北大学,时间不是太长,是1948年8月到1949年12月。人们理解华北大学好长,实际上是把华北联合大学的那一段也算进来了。到1949年12月就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大学,人民大学一直到现在。
而在陕北公学、华北联合大学或者华北大学、北方大学的阶段,基本上是短期的学习,吸收青年学生,包括中学生,没毕业的、毕业的大学生都来,而且欢迎大家来,来了就可以入学,学习革命的理论、抗日救国的方针、政策,改造思想,分配工作。基本上是这么一个形式,干部学校,学习三个月、六个月、多则八个月。华北联大、北方大学也分科,有政治学部、社会科学部、文艺部、自然科学部等。华北联大在政治学部一度曾设过法政部,北方大学好像还分得细一点。要知道陕北公学也好,华北联合大学也好,北方大学也好,华北大学也好,实际上都是一个综合性的“面向进步青年的社会性大学”。所以我们人民大学一向是这样的,各方面的人来,然后有分有合。鲁艺合并到陕北公学来了,各方面的人才都结合进来。可以说工农文理医都有。像现在的理工大学实际上是我们原来延安分过来的。现在什么音乐学院是从华北大学分出去的,戏剧学院、舞蹈学院都是、外交学院、外贸学院,都是从人民大学分出去的,实际上我们是“母机”,我们的法律系也是起了“母机”的作用的,现在的包括北京大学法律系、西南、中南、华东,都是我们这里培养的老师、干部出去的,基本上都是这样。
现在说一说中国人民大学是怎么办起来的。北平刚一解放,1949年的1月31日,我去西直门那里迎接解放军先头部队入城,在西直门换岗,解放军有六七十号人进城住在铁狮子胡同一号,我们一直陪着他们走,一路唱歌,那个场面是很感人的。第一次看见我们的军队,很感人的。我们的部队很精神。
解放前,我在朝阳大学学习,也叫朝阳学院。因为从1937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有一个指示,你要叫大学必须有三个学院,因为朝阳只有政治系、法律系、司法组、经济系,还不能成为一个大学,只能够一个学院,所以从1937年朝阳大学就改叫朝阳学院了。我在司法组学习,解放那年正好3年级了。实际上在朝阳那三年我并没有很好的学习,主要的精力是搞学生运动了。本来我是不想学法律的,我是想学音乐的,因为要考一个公费的,司法组是公费的,我和我的好同学(喜好音乐的)说好了,第二年就转到北师大学音乐。但是第二年我走不了啦,进步学生运动轰轰烈烈的开展起来,我在学生运动中有一个很重要的位置,就不能离开了,就一直留在那里。
我群众性的工作、学生会的工作做得多,引起了敌人的注意,二次上黑名单,第一次(47年“5.20”)没有抓走,第二次48年“8.19”抓走了,在敌人的监狱里关了四个月。那时候以为解放很快,二三年就出去了,但是出乎我们的意料,四个月北平就解放了,我们在监狱里听到大炮声就扭起秧歌了。
解放之前,傅作义和平谈判有一个条件,要对政治犯给予一些保护,他们就让我们取保释放了,学校愿意做这个工作,把我们保回来了。出来之后就是“迎接解放”,成立了一个学生联合会,还是原来学生自治会那样的,把学生组织起来迎接解放。如:我带着队伍到西直门迎接解放军先头部队入城、散发传单、保护要害部门等,我们都组织起来了。这个时期,我们朝阳的校友和教授,有的已在华北人民政府任职,如:华北人民政府法院的院长是陈景昆,他是教刑法的教授,在此之前到了延安。据说此人很有意思,他见到毛主席说,搞政治靠你,搞法律靠我了。这个人是进步的,日本人投降以后,在中山公园有一次和特务打起来,他挨打了,后来到了延安当了华北人民政府的法院院长,副院长是贾潜,也是朝阳毕业的校友。还有一些人,第二处(管法律教育)处长兼华北司法干部训练班主任的是陈守一,后来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当时华北人民政府的主席是董必武。董老是很懂法律的,在老一辈的革命家里,董老是很懂得法律的,因为他是前清秀才,后来又留学日本学法律,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参加共产党也一直从事法律工作,他很懂法律在建国、治国中的作用。因此进城之后要接管朝阳(学院),华北人民政府就派来三个干部:陈传纲(后任复旦大学党委书记,文革期间被迫害致死)、李化南(后来到了西南政法大学当了教务长)、王哲(人大法律系任副系主任)。他们三个来了之后,依靠地下党,当时我们地下党还没有公开,七一以后才公开的。我们的公开身份是学生联合会,把学生组织起来进行学习,成立了“学习队”。陈传刚宣布,“你们参加学习队就是参加革命了”,要忠诚老实,一个月不许回家,交代问题,历史问题、社会关系、家庭情况等等。这个过程当中说明,华北人民政府就要接管朝阳,就把朝阳接管后,成立新的大学。这个过程中,华北大学在北平大量招生,华北革命大学,就是在西苑这里,也是短期训练班吸收学生。我们很多学生很多参加华北大学去了,有的参加革命大学,还有去南下工作团。南下工作团第四分团就在朝阳的院子里,很多同学都参加了。我当时也想参加,我要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组织上不同意,组织要接管朝阳,把我留下来,办些具体事,如我们找原朝阳的秘书长办手续,都是和我王舜华去的。
接管朝阳后,马上就到“七一”了,毛主席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那时候好多民主人士就来了,如、沈君如、柳亚子、郭沫若和陈毅同志等都来做报告。接管了朝阳之后,要成立中国政法大学。筹备的过程一直到七、一以后,十、一以前中国政法大学基本上就绪了。三个部一个研究院,一部的主任是陈守义,这是老干部短期学习,从解放区的政法机关调来的,短期学习,原来说是三个月;二部主任是王汝琪,她是王昆仑的妹妹,王昆仑是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的重要负责人。王汝琪也是陈传纲的夫人,这两个人都是上海的进步青年,之后到了延安,又从延安回来的。陈传纲任秘书长,校长是谢老谢觉哉,两个副校长,一个是李达,李达是武汉大学的教授,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还有一个副校长是左宗纶,他是朝阳大学的经济学教授。一个校长,两个副校长,一个秘书长陈传纲,还有一个秘书长我记不清了(于烈臣—孙后记),是负责后勤的。一部是短期学习,二部是比较长一点的,是原来朝阳学院的那些年纪大一点的学生,又招了一些年纪比较大的学生学习。三部是原来朝阳学院比较年轻的低年级的学生,又招了一些年岁小的来学习,比如张晋藩教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的终身教授),就是那个时候招进来的。
这样一部、二部、三部加上新法学研究院(这是把学习过旧法的先生们组织起来学习、改造思想的一个机构)。因为当时的认识是这样的,毛主席连续写了《别了,司徒雷登》、《历史唯心观的破产》等文,批判民主个人主义,认为有些人崇美的思想比较严重,要改造思想。为什么朝阳老一些的教授没有来后来的人大呢?因为那个时候,他们或去了新法学研究院,或去了华北大学,或如那个时候教民法的曾志时回广西了,据说后来教中学去了,也不教法律了,当时人们对旧法有简单、片面的看法,现在看来确有一些问题,最明显的是看“废除《六法全书》确立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这个文件,从政治上看是对的,从法律上看,批判旧法观点也是对的,旧法观点是法律超阶级、超政治,执行法律,不要党的领导,管你党不党,是法律形式主义,缺乏群众观点。但是有一句话说得过头了,“蔑视一切旧法”。而且要求用这种精神教育我们的干部。蔑视,如果说在战略上要藐视,我看那还是对的,但战术上应当重视呀。这里有一点对旧的法律文化的轻视,这个思想后来发展发展,越来越严重。我们没有经验啊,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啊,这个怪谁呢?我看大家都有份。当时大家都是一个思想,要新啊,我们要和旧的东西彻底决裂,你没看把城墙都拆了吗?都是那个思想。
新法学研究院,加三个部,第三部的主任是冀贡泉,是冀朝铸的父亲,原来山西大学法律系的主任,他在美国住了很多年。他说:“谁说美国没有臭虫,我还被臭虫咬过呢”。图书馆的馆长是关世雄,是原来在朝阳大学教外语的,地下党员。接管了朝阳,在十一以前,基本上就绪了。参加开国大典我是领队。开国大典后,王汝琪同志让我写总结,我当时不会写,但是写得很朴实,记载了许多具体事,可惜文革期间这个总结被抄走,丢失了。这个时候,中国政法大学的开学典礼是11月1日举行的,朱德总司令来了,好多人来了。因此还留下些问题,比如说咱们的潘静成老师,他在十一以前就考进来了,可是发榜发在十一以后,算不算他十一以前参加工作的?这个事到现在还没有解决。报纸登着你是十一以后,可是你十一以前来了。还有就是宫世相同志,他也是二部的,也有这样的问题。至于参加“学习队”的那些人,因为陈传纲讲过一句话,“你们从今天开始就参加革命了”。文革后王汝琪老太太为这帮人专门写了报告,组织部批了,这些人算离休。
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半年不到,到1949年11月,中央就有要办中国人民大学的意见了。1949年11月刘少奇写信给毛主席和中央政治局,提议以华北大学、革命大学及王明、谢老的中国政法大学三校合并为基础,成立中国人民大学。中共中央政治局1949年12月11日做出决定,以华北大学为基础,合并中国政法大学,从华北人民革命大学抽调部分干部成立中国人民大学。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华北人民革命大学这个时候学生已经毕业了,短期学习都毕业了,没有学生了,革大要结束,那里的干部可以调。像我们系的杨化南同志,都是那里抽过来的,包括胡锡奎付校长也是从那调来的。
这样决定了成立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并没有全合过来,合过来的是这样的。校址(即原朝阳校址)交给人大了,图书馆交给人大了,工友或者职员都到人大了。二部、三部到人大了。三部就是人大最早的法律系,二部是人大法律专修科。教授到人大,因为刚才说的那个原因,原来北京的这些大学,尤其法学院,教授基本上是兼职的,各校很少有自己专门的教授,而且这些教授都要改造思想,参加新法学研究院。只有一个地下党的关世雄,他来人大了。还有是陈传纲,他是原来的秘书长,来人大当了党委办公室主任。还有二部的王永琪来了。原来政法大学的二部、三部,从朝阳大学学生里,像我这样的参加工作的,当时已我不是学生了,到教育科工作了。像关怀同志等许多朝阳同学,都是到华北大学学习一段,又调回来当了干部、教师。还有一些华北大学学习一段,又到了华北大学的法律外交研究室,从哪里又回到法律系。何思敬何老在49年上半年就是法律外交研究室的负责人,下面有一些人,像佟柔、徐大同、林景仁、尹平这些人都是那个研究室的人。到了1949年的9月份,这些人才合过来。1949年以前,那个阶段,我理解原来中国政法大学的三部那些人到这里,但是这个时候的法律系还基本上是改造思想,学习论人民民主专政,学习新民主主义论,学习改造思想的东西。1949年9月份,那是人民大学正式成立,开学,而且苏联专家来了好多。法律外交研究室也就合并过来了。那时候的系主任就是何思敬何老了,朱世英同志当了副系主任。何老原来是中山大学的教授,是中共党员,曾经参加过国民党,那时候国民党还是革命的。后来他到了延安,在陕北公学院也任课。毛主席到重庆谈判,他是法律顾问,毛主席说他是中国第一流的法学家。
解放后,据说是周总理问何老,你愿意做什么工作?何老说我还是愿意到学校工作,搞一些研究,后来就到了人民大学,49年上半年法律外交教研室,开始在鸦儿胡同,后来就搬到百米斜街。我是什么时候来的人大的呢?中国政法大学要合并到人大,一部分到中央政法干校,新法学研究院基本上归政法干校管,在海运仓平行的一个胡同里有一个地方。二部三部来了人大,当时我还想去搞音乐,组织上也同意了,我就来人大报道,到人民大学文工团。
华北大学有三个团,一团、二团、三团,一团、二团比较偏重文艺创作,或者戏剧或者音乐舞蹈,但也没多大区别,需要什么搞什么。我就到了三团了,我来人大报名,先到校部。谁接待我呢?刘一心,行政事务部的副部长,正部长是鲍建章,我那时候小年轻,刘一心很严厉。原来叫做华大三团,这个时候一团二团这些人都已经逐渐分离出去了,到人民剧院、青年剧院、戏剧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这些人已经走了,包括郭兰英这样的,已经走了,郭兰英原来是三团的。还剩下一批人,由李超同志任团长,我就到三团去了,住在和平门内前细瓦厂,本来我是想到音乐队再去学习学习,可是到了那里之后,那里的人都是从正定招来的,比我还年轻,有的谱都不认识,还得我给他们讲,给他们做报告,我还当指挥,逼得我也没有办法。搞了半年,我在文工团,原政法三部就成了咱们法律系了,就在铁一号,也是改造思想。搞了半年,文工团有点问题了,也演了几个剧,演了伟大友谊,我还记得有一个同志演出的时候把词说错了,带着猎狗背着枪,他说成背着猎狗带着枪(笑)。
这时候就有一个问题了,人民大学养这么一个文工团,是业余的还是专业的?你说业余的吧,你得拿国家的供给,你说专业的吧,人民大学又没有这么一个专业,不是像人家戏剧学院、音乐学院,我那时候也闹情绪,本来想去那里学习学习,也没学成。就在这个时候,苏联专家要来,法律系就要找学过法律的人当研究生。我的档案都在学校里,都知道,而且我们也归研究部管,一个组织。研究部一看,我是学过法律的,又是地下党,就要了我。我们那个团长对我说,你别走了,我送你到天津音乐学院学音乐去,我就后悔,如果我真到那里学真学出点样来(笑)
组织调我,我就服从,就来法律系报道,做了第一期研究生。后来我回忆这也有道理,年轻人要服从组织的需要,国家的需要。国家需要,祖国需要,后来我这个思想转过来了。学毛主席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毛主席说:我们熟悉的东西要闲起来,不熟悉的东西将强迫我们去学习。我想法律就是我们不熟悉的,我也愿意来。我是法律系研究生的大班长,不仅是第一届法律研究生的大班长,也是所有研究生马列主义课的大班长。
那个时候,苏联专家来了,第一批专家研究法理的,叫谢米里亨,是白俄罗斯人,他和夫人都来了。而且他是法律系苏联专家的组长。大概第一期来的还有沃也沃金也,还有贝斯特劳瓦,是搞刑法的。我们法学院前后来过苏联专家十一个人(宣读)。宪法的沃也沃金,还有克托夫和科里纳(她是跟在我外交部工作的丈夫来中国的,讲资产阶级国家法),还有民法的专家雅依契克夫,刑法的贝斯特洛娃,这个字在俄语里是干什么事都性格很快。尼柯拉耶夫,克尔金是教犯罪对策的,就是咱们现在的刑事侦查学,达马辛是教刑法的,最后一个是瓦里赫米托夫,这是教法制史的,他也讲过政治学说史。前后十一个。
当时中央给人民大学的办学方针是两条,叫做理论与实践相联系,苏联经验与中国情况相结合,两个结合。当时毛主席说的是一边倒,就是学习,特别是法律,要学习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因为对旧法都蔑视。而且当时刘少奇同志在中国人民大学开学典礼上进了这么一段话,他说人民大学是新中国第一个新型正规的大学,是以前没有过的大学,中国将来的许多大学,都要学习我们中国人民大学的经验。他是这么说的。文科主要是马列主义、经济、法律,法律课程更尤其是这样了。其他那些院校的法律系都合并了,北大的都合并到北京政法学院去了,而且合52年才搞院系调整,53年才合到一起。我们是新型的正规的大学,而且法律系这样的,别的学校不能再这么教了,那些老先生由于当时蔑视旧法,一个是要改造思想,另一个是养起来了,给他们生活待遇好好的,那些老先生都到人民大学来听课,像吴恩裕、龚祥瑞、芮沐、王铁崖等先生,都来听。用的教材是苏联教材,像法理,当时叫做国家与法权理论,这个是把苏联的教材翻过来的第一本,原来不是这样的,开始是活页,来不及把整本书翻译过来,之后重新校订才印成这么一个本,后来又翻过一本更新的。然后就自己写了,自己写的也是这个形式,就是这一本。但是自己写的,基本上也是按照苏联的模式搞下来的,但这个时候就开始更注意结合中国实际了,如讲到了董老讲的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依法办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们在教材里又加了个“违法必究”,后来才有了执法必严。但是这个教材有一个问题,1957年写出来的,写出来之后就反右了,不用这个教材了。写东西就是驳右派谬论了。当时好多教学参考资料,大多是从苏联翻过来的,这是有好多的译文。这样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著作中的国家与法权问题,有四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这是第一部的第二分册,我保留了这一本,是专门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当时还有好多东西,翻译很多。就拿法理教研室来说,四个翻译,其中一个口译,付德馨,他是哈尔滨人,口语比较好,参加过俄文大队,苏联专家的意思他能够翻过来。口译和笔译不一样,很厉害的。比如说康德的《无上命令》,想了半天,翻了一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有一个口译,三个笔译,李樵、白琳、李嘉恩,李樵和白后来都调走了,李嘉恩一直在我校,前几年去世的。其他教研室的翻译也很多。
这样我想要研究人大法学院60年,是不是也得把法学院的历史划分几个阶段。划分哪几个阶段呢?一个是筹备阶段,1949年12月到1950年9月(正式开学),虽然2月份中国政法大学哪些人来了就有一些学生了,但那还是筹备阶段。因为1949年9月开学的时候,又来了一些新生,不仅是原来三部那些人了,又增加了一些老干部、调干生。我们的学生是有特点的,不是招的,是选派的。选派的什么人呢?革命的干部,有培养前途的革命干部,先进的工人,而且都有工龄限制的,要有四或八年的工龄(如当时的工经系),这样才录取。参加统一招生还是很晚的事情,那是什么时候的呢?以前招生也不是去考,而是去挑选哪个干部合格就来了。所以我们的学生也是不同于那些其他学校的。所以当时排名不是像现在这样的,而是人大、北大、清华、师大,人大在前面。确实是不一样的,人大这个学校是有革命的传统,而且培养的是这样的人,不是一般招来的人,而且党的领导和强,老干部特别多,好多是从解放区来的,或者从延安来的。这应该是第一个阶段。
第二个阶段应该是全面学习苏联阶段,这个阶段大体可以从1950年9月到1956年八大。这个阶段与我们国民主法治的建设也差不多,这是一个节节上升的阶段。1950年开学就开始了,1951年9月份搬到西郊,法律系和外语系、俄文系就搬过来了。现在一进门广厂西边的大杨树,就是那时候种的,1951年下半年号召大家搞义务劳动,我还在那里写过稿子,种的树现在都这么粗了。而且咱们的校门也几次变化,原来离红一楼近,靠北,后来又向南移,最后才移到对着大楼的中间。
1952年有很重大的一个事,就是三反了。开始有“左”的苗头了。张志新就在那个时候挨批了,给领导提意见,就给俄文大对那些人扣上“小资产阶级狂热性”的帽子了。发动给领导提意见,那些中层干部“三八式”的多。38年参加工作的多,号召给领导提意见的时候,有些人就说得过头了。但到大家就给他们提一见时,这些人不干了,说你们反党、反领导。那次运动打了许多假老虎,鲍建章(长征干部、陕北公学的老人)、刘一心等人都打成“老虎”了,但是后都平反了。
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运动,我们都分期分批第参加过。对我们更有意义的是1953年、1954年起草宪法,好多人参加了,宣传选举法。许多同志都去了,参加宪法起草的,像国家法董琦、董成美、许崇德老师都去了。还有笑话,因为宣传选举法,董成美教授(现在已经去世了),他到山东一个地方宣传选举法。山东那个地方也不了解,介绍时,因为他姓董,介绍者没有听清楚,说这是“中共中央的总教授”,董教授介绍成总教授。宪法颁布以后宣传宪法,我们法律系都出过东西(文章、著作等)。这时期,在科研方面,也有不少成果,仅我自己在55年就出了两本书:《论人民民主法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湖北人民出版社)、《谈谈守法》(通俗出版社),前者是我们法律系科学讨论会的文稿修改而成。
1956年可以说到了顶点了,就学生的人数来看,大概在1950年的时候是四个班,一个班是40人,4个班,1951年是两个班了。1952年又是四个班了。1953年是五六个班了,朝鲜战争结束后,有一大批转业干部来我们这里了。1954年、1955年到56年,最多了,七八个班了。而且这个时候,56年入学那个班真是出不了不少的名人,部长级的就好几个。肖扬、张天保、祝铭山、刘翰、刘海年、曾宪义等都是那个班的。到了1956年,教师里也有一个话,叫做“难忘的1956”,那时知识分子特别吃香,教师也给优待。我是讲师,有一个优待证,去理发你先理,在食堂,你要吃什么,早上点中午就给你端来了。整个的国家形势发展到1956也是很棒了,资本主义改造取得胜利,资本家跑步进入社会主义。
第三阶段是从1957年反右开始,1957年就不行了,反右了。那一年就没有招生,林希翎(原名程海果)是我们这里的学生,是1953年入学的,因为崇拜李希凡、蓝翎,故其笔名叫“林希翎”,在文艺理论方面发表文章,得到文艺界领导的赞赏,包括吴老也给她批一间小屋,以便其写作。在反右当时,她成了全国学生中有名的大右派,法律系的学生与她有牵连的有些也被划。1957年暑假就搞反右派斗争了,好像就没有招生,1958年也招生很少,1959年更少了,到1960年也就只招一个班、几十个人了。1961年、62年两年没招生。那时候国家到了三年困难时期。你看得出来,国家好了,党的事业好了,国家好了、人民生活好了,我们的教育事业也就好了,这是相互联系的。63年开始又招生了,这个时期中央提出了要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有点调整,又些回潮,63年招了一个班,64年招了两个班。65年、66年就文化大革命了。
所以我觉得第二个阶段是全面学习苏联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反右派斗争、反右倾、“大跃进”阶段。57年到59年,双反、交心,批白专道路,大炼钢铁,搞什么超声波,去十三陵水库修水库。炼钢铁就是在我们一进校门的地方,当时我们也不知道怎么炼,练出的“钢”都堆在教学楼前面,后来都作废了。
60年代初,调整回潮,这个时候搞四清、五反,同学、教授都去搞四清,我就在北京郊区搞四清搞了两年半,人大的老师到西安去搞,还有一部分到苏家坨,学校里搞五反,抓阶级斗争。我是66年春天调回来的,66上半年就开始文化大革命了,从1963年夏开始,我在通县搞了两年四清,平谷搞了半年,66年年底,苏联有一个副博士要来中国作访问学者,领导知道我懂点俄文,就让我回来带这个人,这个人叫格奥尔基.谢尔盖维奇.奥斯特勒乌莫夫。这个人来,让我来带他,把我调回来了。这个时候中苏关系已经很不好了,我们发表发了一评到九评。中央的精神要贯彻,我给他的参考书就包括这几评。人家说到老师家看看,有规定,不让去。大使馆招待会请老师,规定了,不让去。这个关系就不好处。有时候还能说点话,说到专业的问题,他同意我的观点。这个人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我一打喷嚏,他马上说百岁百百岁。他来之前,很注意中国的风俗习惯。就是这一年还没有带完呢,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了。发表了《海瑞罢官》这些都来了。郭沫若也出来检讨了,说我过去写的东西没有一点对的。这个人看报纸,就害怕了,他说“郭老都检讨了啊!”,这个人不辞而别就回去了。回去以后,这个人后来到苏共中央,他曾写文章批判毛主义。这是一个过程,确实我们也犯了一些错误,很复杂。
文化大革命开始,造反有理,像我这样达到人是不参加那派的,不参加这派,实际上哪派都不要我,说我复杂。土地改革的时候我不在家里,祖父划的是富农,后来分了家,我母亲是下中农,可我不知道。文化大革命有各种很复杂的各种各样的情况,学生们是响应中央的号召,也有各种各样的。但是这一段,我重点的讲文革前这一段,到文化大革命前这一段,我们法律系(法学院前身)尽管是风风雨雨,摸爬滚打,下乡、大炼钢铁,一个运动接一个运动,在五六年前好一些,也不是一点没有,“左”的苗头也有了,1956年以后,八大以后,毛主席他老人家有他的想法,想自己搞一套。他觉得这一套东西,法律这个东西没有它也不行,光靠它也不行。所以他说我们得有自己的一套,搞运动。后来正在制订的刑法,也放下来了,搞这个多少条,那个多少条。搞四清的时候也是前十条、后十条、23条。事实证明,这样不行。不经一事不长一智。老人家没有能总结这个教训,总结这个的是邓小平同志。毛主席他老人家,也就做到这里了,总的看毛主席有很大的功劳,但是这一段有他的想法,事实证明不是很对的,再加上其中还有坏的东西掺杂进去,比如说康生、江青等人,林彪等等。到底怎么说,将来还是要看历史。林彪又怕又跟着干。文化大革命,我是专政对象,非让我去宣誓,每天在那里早请示晚汇报,以林副主席为榜样怎么样,我想我是专政对象啦,我还能以林副主席为榜样?这里边都有说法,挺复杂的。
我觉得,这一段,当然复校以后,咱们有很大的发展。但是复校以后的发展,是我们在文革以前这一段奠定的基础。这一段我在开始说了,我们人大法律系好像就是个“母鸡”。别的学校的,中南的、东北人大的、华东的、西北的、西南的都派来,在我们这里学,回去教。而且像华东这些地方,开始他那里没人教,我们这里派人去,派教法理的林景仁去,刑法课派王舜华去。吉林大学前身是东北人民大学,那里是派李放张光博、王子林等人来学习,李放是信春鹰(现人大法工委付主任)读硕士时的老师。文革后,邓小平同志讲了,大家常有这句话,人心思志、人心思法,1978年、1979年的时候,中央办了一个法制宣教班,就在现在公安大学的地方,把全国的政法主要干部集中起来讲,谁去讲呢?就是我们这些人去讲。法理的有我,刘升平(也是我们这里毕业的,北大教授)、谷老师,刑法是高铭喧教授,还有王作富教授,刑诉是张凤桐,好多好多。最早统编教材是那些人编呢?主编法理是我,沈宗灵是副主编,是陈守义同志点的将,宪法是吴嘉麟,是人民大学培养起来的。吴嘉麟划成了右派,文革前分到宁夏大学,宁夏那个地方不错,干部不错,安排他教逻辑,所以后来法律逻辑学也是吴写的。人家宁夏待他很好,文革期间也没有斗他。文革以后,人民大学划右派的人改正了,这些人回来不回来,咱们有些同志脑子还有点“左”,别人不让回来,就是吴嘉麟可以回来。吴嘉麟跑来问我们,当时正好厦门大学成立法律系,那里的陈老先生(系主任)对吴说:你别回人大了,到这里来你当副系主任;宁夏大学对吴说:你别去厦门了,我让你当副校长。吴来问我们(我和毕子峦(我系老师)说:我去哪儿?我说当然到宁夏那里了,副校长,而且分管科研,到处走。后来当了校长,干的不错,现在退休了,已有点老年病了。宪法主编是吴嘉麟,副主编是肖蔚云,许崇德。刑法是高老师,副主编是马克昌(我系第一期研究生毕业)和高格,民法是佟柔,还有赵中孚是副主编,咱们基本的力量在这里。民法、诉讼法、证据法,证据法陈一云也是副主编。国际法的主编是王铁崖,实际上王铁崖同志没有干多少,是魏明和朱荔荪(也是我们国际法的)。那个时期(文革前),虽然是曲曲折折,但那个时期学习研究还是有成果的,特别是有了不少资料、翻过一些东西,还培养了一大批人才。不仅仅我们这里,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的所长齐乃宽、住联合国的副代表黄嘉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任继圣、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张懋等都是我们第一批的研究生。最高法的一位院长、三位副院长都曾是人大法律系学生。无论是华东政法也好,东北吉大的前身也好,他们的法学教师好多是我们这里培养的,西南政法的黎国智、卢云、常怡、林向荣。中南的张梦梅、丁唤春。我们是“母鸡”,我们是往外分的,有进有出,这样是活水,不是死水一潭。
考虑这一段,我是这样的看法,不能看不到人民大学法律系发展这前一段的成就,成就是很大的。而且我觉得李鹏代表党中央在他的讲话里也讲到这个意思,我们是和党同呼吸共命运的,同甘共苦的。我们是党领导下的学校。有几年人家说我们是第二党校,我觉得这是赞美词。我们就是要把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作为我们自己的事业来看待,来做工作的。我觉得我们的法学院有我们的特点,有我们革命的传统。前年纪校长为校歌作词,印青作的曲,也反映了这些。人民大学是有我们特色的,我们有革命的传统,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吸取了新的经验,根据新的情况,有我们新的创新、发展。
文革期间和这后30年,我就不讲了,诸位在座的包括韩老师、林嘉老师都清楚,林嘉老师来人大报道的时候,她刚从中山大学毕业,中山大学法律系的一个老先生端木正(后任最高法院付院长),介绍她到人大来看看我,她那时还是个年轻的女孩,现在担当起了重任,成为著名的学者、教授,我很高兴,我们后继有人。他们接了这个班了。回想这些年,走过来是不容易的,但是我们走过来了(哽咽),要办成一件事,真正的要办成一件事,是要付出的。而且这个付出也是有意义的,回想起来是无愧于这个时代。尽管我们也跟着做了一些蠢事,但是我们也如实地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虽然当时不被理解,甚至受到严厉的批判,后来证明有不少想法还是对的。我们觉得还是要和党和群众在一起,把我们的事业搞好,我们事业不是哪一个人或几个人就可以把事情搞好的。
所以,我觉得我们法学院今后要搞好,还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革命的团结,另外正确的看待我们的经验、教训和历史。总结这一段历史很有意义,历史当中有些同志难免在一定时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要更宽厚一些。我还是很同意郭影秋校长的意见,在文革之前郭校长来到人大,我已经去搞四清了,我听说人大法律系闹得很厉害。郭校长专门派他的夫人林静同志(监委书记)到法律系来调查,结果认为不是那么回事,他提出要“团结为主向前看”。后来很快就来了文化大革命,郭影秋当时当了北京市委文教书记,学生把他揪回来斗,这是他的一条罪证,说他是阶级斗争熄灭论。马克思主义是要讲阶级的,要有阶级分析的,但要看什么情况,要如实的认识问题,非得找一个敌人?多找几个朋友好,还是多找几个敌人好?我看多找几个朋友好。看到谁都像是敌人,这有什么好处啊?和外国人一起,我觉得也是多拉几个朋友好,不要一见面就说人家是帝国主义分子,这还怎么说话?人家搞人家的资本主义,咱们要搞社会主义,当然是不一样了。问题是,哪些地方可以相通,哪些地方可以不一样。人家搞人家那一套,讲波斯纳法经济学,法经济学他讲的是资本主义那一套道理,里边是不是也有一点可用的呢?说了半天,你讲的是资本主义道理,我问你到底他的东西给我们有什么借鉴有什么用,没有?一点没有?这有什么进步?这个思想容易僵化,这怎么前进啊?我很同意党中央现在提的方针,从小平同志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现在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我们要以这些理论成果为指导,我觉得法学院还是很有潜力的。别人说我们排名排在前边,我也不管你,我还得好好努力,不要因为排在前边就飘飘然了。别人不给你排在前面,那也没关系嘛,你不排在前面,我实际在前面,看你是不是真的在前面,你真的在前面,人家不给你排在前面,你还是在前面。一直到文化大革命以后这一段,包括统编教材,前17年直到文革后,全国各个法律院校用的教材是我们这里出的或者是参考我们的教材编写的。但是我们反过来说,我们不认为我们人民大学就是我们这些人的人民大学,人民大学也是全国人民的人民大学,就像我和清华、北大的朋友们说的,我们在老同学合唱团,他们老强调他们是清华、北大的,老忘了我们朝阳、华北文法学院这些“小学校”,我说你清华北大不错,但它也不仅是在清华北大学习、工作过的人的,而也是我们全国人民的清华北大,我们人民大学法学院当然是我们的法学院,但她也是全中国人民的人大法学院、世界人民的人大法学院。我想,我们这么看问题,心胸更开阔一些,把我们自己应该做的工作做好。
按说,如果不是那么瞎折腾,我们人民大学法律系会比现在还要强一点,因为她办得最早,1950年就办起来了,49年就筹备了,别的学校合并的合并、调整的调整、解散的解散,我们是办得是最早的,按说应该办得最好,但那是理想,要有一个过程。事实上,搞社会主义建设,恐怕不经过一些折腾也不行。事实上,不经一事不长一智。所以,怎么看这一段,怎么继续搞我们的教学、研究?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好好总结一下经验教训,我们过去有经验,也有教训,现在来不及很好的考虑,我觉得我们有很大的特点。当时50年开始的时候还是比较好的,调一些人来,有培养前途的,年岁大的边教边学,年岁小的有培养前途的当研究生去,当时对研究生的管理是很严厉的,觉得他不适合搞研究的,或者工作需要,半截就调出去了,宽进严出,所以入学时人很多,毕业的时候就没这么多了,这里有的名单就不对了,我们那个年级的研究生的人不对,将来可以核对核对。现在的名单把第一期研究生国际法那些人都丢了,后来他们有些人当了联合国的副代表,那是我们这里毕业的,也有的当了全国律师协会的会长,他是搞国际私法的,在世贸方面很著名。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应很好的总结我们的经验教训,结合新的形势,新的特点,不能停留在过去。
我觉得我们法学院现在好像大了,红楼梦有一句话,大有大的难处。大元他们还是很兢兢业业的,包括让我们来讲讲也是给我们一个机会,很感谢。在我有生之年,能做多少做多少。如果哪一天闭眼的时候,我也很安心,有了好的接班人,我们人民大学法学院一定会越办越好,靠在座的诸位了。谢谢大家!

赵晓耕:谢谢孙老师,谢谢。今天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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