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毅教授访谈:香港政改,一小步乃一大步
发布日期:2010-04-2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中评社香港422电(记者 刘晓丹)香港的民主发展多年来一直步履蹒跚,问题症结在于中央和香港反对派之间缺乏互信,阻碍发展进程。如今,香港政治体制改革正处十字路口,未来是前途光明还是荆棘满途?香港知名法律学者认为,眼前正好有一个契机,如果把握得好,将有利于香港向双普选的民主目标迈进一大步。

  中评社记者日前专访了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弘毅。香港基本法委员会由12位成员组成,职责是就基本法实施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供意见。自1997年委员会成立之始,陈弘毅就担任委员,一直以来,被视为是能接近“权力核心”的人物,清楚了解中央对香港的态度。此外,身为港大法学院历史上首位华人院长,他的意见也能代表香港法律学者的理性和原则。


  陈弘毅在专访中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就香港政制发展作出的决定,以及香港政府现在提出的政改方案,都反映中央愿意香港的政治体制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的民主化。2017年香港能否普选特首,其实关键不在中央,而在于2017年之前香港内部能否就普选模式达成共识。


  他认为,眼前的政改方案若被否决,在中央和香港泛民主派没有互信的情况下,双方的分歧很难解决。最好的办法是在最终普选模式出炉之前,支持并表决通过政改方案,建立良性互动、相互合作和争取“双赢”的先例,才有利于香港走到普选目的地。“在泛民主派眼中,方案所代表的可能只是微不足道的进步,但从整个大局来看,走出这一小步,其实便是一大步!”


中央与香港反对派之间“深层次矛盾”的化解契机

  414,香港政府公布了《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过去一周,来自泛民主派的反对之声一直不绝于耳。5年前,政府提出的第一个政改方案,因泛民主派群起反对而被立法会否决,致使香港的选举制度改革至今停滞不前。如果目前的方案再遭否决,不仅香港的政改继续原地踏步,也会进一步损害中央与香港反对派的互信。

  香港回归十多年了,民主发展是各界一致的期待,为何政治改革却总是止步不前呢?陈弘毅分析了背后的“深层次矛盾”。


  “中央和香港反对派之间缺乏互信,根源在于,反对派不断争取他们心目中的民主,而中央又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形成双方的对立和矛盾。”他指出:“从中央的角度看,反对派提出的一些要求很不合理,其行为有时让中央很不放心。他们回归之前支持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而当时中央认为那个方案是违反基本法、违反中英两国政府对于回归过渡的协议;回归之后,他们又反对临时立法会、反对人大释法、反对二十三条立法、否决2005年的政改方案,一直以来都不愿意与中央合作。”


  化解矛盾的最佳方法是通过“良性互动”,“建立互信”。陈弘毅认为,面前的政改方案恰恰是一个绝好的契机,只要反对派愿意支持这一方案,将有助于他们与中央建立互信。反之,若再次否决方案,双方对立的局面还会继续下去。


  2017
年普选行政长官“没问题”

  这一次,泛民主派高调反对政改方案的理由有一大堆,归纳来说是“未见真普选的曙光”。但其实,中央对于香港实行普选是有诚意的、态度是开明的。
  

  陈弘毅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就有关香港政制发展作出的决定,反映中央对香港实行普选,已经有了一套想法。该决定以及现在的方案,都反映中央愿意香港的政治体制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的民主化。只是中央目前尚未决定最终普选的具体细节和模式。”


  正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所说:到2017年,香港回归20年,已经处于“50年不变”的中期,届时先后实行行政长官普选和立法会全部议员普选是具备条件的。


  “2017年一人一票选特首没问题!”陈弘毅认为,香港能否如大家期望的那样实行普选,其实关键不在中央。


  “问题不是中央方面不希望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而是2017年之前香港内部能否就普选模式达成共识。”而达成共识的可能障碍是,泛民主派可能出于担心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门槛太高,他们支持的候选人会被筛选掉,而不让普选方案顺利通过。


  换言之,未来只要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支持日后形成的有关行政长官普选方案,顺利完成“五部曲”的法定程序,普选指日可待。

 香港政改的艰难历程

  民主发展是循序渐进的。政府提出政改方案,意在推进香港的民主化进程,为何又备受争议呢?为了解答一些读者的疑惑,陈弘毅向记者介绍了香港政改背后的来龙去脉:

  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政治体制的发展,是随时间演变的,它并未把选举体制固定化,要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最终达到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双普选。


  香港回归后的头十年(19972007),《基本法》规定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产生的办法,但是对于2007年之后选举的具体办法,《基本法》则没有规定,所以才出现了“政治发展”的问题。这一问题在2003年之后,变成具有争议性的课题。


  反对派主张尽快举行“双普选”。建制派则认为要循序渐进,不可一蹴而就。


  2004年,人大常委会作出对《基本法》的解释,说明香港要改变选举制度,需要怎样的程序,也就是被称为“五部曲”的五个步骤。当年人大还决定20072008年的选举不可实行双普选,但是可以改变选举办法。


  2005年,行政长官曾荫权提出新的选举办法的建议,但有关方案被立法会否决。


  2007年,人大常委会在考虑过曾荫权提出的报告之后,决定2012年香港仍不能实行双普选,但选举制度可以变得更民主一些。决定也提到,2017年香港可以实行行政长官普选,并在其后实行立法会全部议员普选。


  根据以上的决定,曾荫权现在提出一个2012选举的方案,比原来的更民主一些,符合“循序渐进”的原则。


  新方案增加了民主成分


  陈弘毅指出,目前的政改方案,确实增加了现有的选举制度的民主成分。

  在他看来,“民主成分”的标准是“广大市民有机会直接或间接参与选出的民意代表是不是在比例上有所增加”。如果普选成分有所增加,就符合循序渐进并最终实现双普选的原则。


  政改方案有两项核心内容。


  一是立法会从60席增加到70席,地区直选和功能组别选举各增加5席。其中新增的5个功能组别议席,由(普选产生的)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委任区议员不准参与。陈弘毅算了算这笔帐:“根据新方案,立法会中具有普选成分的议席,从本来的50%增加到60%。立法会中无疑增加了民主成分。更具体来说,如果市民认为某政党或政团在服务市民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上最可靠或表现最佳,他们可以在下次区议会选举时投票给该政党或政团的候选人。如果某政党或政团得到较多市民的拥护和支持,它便可以通过其区议员把自己的代表推选进立法会和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这样,这个获得较多市民支持的政党或政团便能在立法会和选举委员会里发挥更大的作用,把其支持者的意见带进立法会和选举委员会。由此可见,政改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广大市民的心声在香港的政治架构中得到更有效的表达。”

  二是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从800人增加到1200人,四大界别(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社福及宗教界等、政界)同比例增加。其中政界新增的100席中的75席分配给区议员,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对此,反对派质疑称,被否决的2005年政改方案曾建议选举委员会由1600人组成,全部区议会议员(包括委任区议员)都能进入该委员会,相比之下,现在的方案是否反而退步了?陈弘毅解释:2007年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之后,特区政府有了新的考虑--由于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提到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时,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需要设一个“提名委员会”,其构成需参照原有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为了让2012年的选举委员会顺利过渡到2017年的提名委员会,它的构成就不可以跟原有的出现太大差异,因此就保留了这四大界别原本的构成。因此,2012方案并未出现倒退,而是在选举委员会中增加了民主成分。


  另一个备受争议的是功能组别的存废问题。反对派要求全面废除功能组别。其实,特区政府的态度早已明确,并且承认了现在所用的功能组别的选举方式,不符合“普选”的定义。何为“普选”?政府的说法是:符合普及和平等原则的选举。至于未来究竟将逐步改变还是废除现有的功能选举的办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面很广,有待进一步商讨。

政改之路前瞻



  陈弘毅指出,政改方案的提出,反映出特区政府和中央都有意愿让香港的政治体制和选举制度,可以在2012年迈向更民主的方向,循序渐进,最终可以实现普选。


  不过,他对于政改能否获得通过也不十分乐观。“香港有不同的声音,反对派的意见也得到一些民众的支持,这个方案跟他们所期望的还有很大的差距。估计在立法会就这个方案投票之前,有关的争论会持续下去。这个方案如果被否决的话,情况就会跟2005年一样,2012年选举只能沿用之前的制度,原地踏步。”


  泛民主派一直强烈要求的“普选路线图”其实不是本届特区政府可以处理的问题。陈弘毅表示:“中央不希望现在处理2017年和2020年终极普选模式的问题,可能是它认为目前时机尚未成熟,因为普选模式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课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各界人士也需要进一步讨论,通过对话协商,逐步形成共识。”


  2012年之后,香港的政改进入关键时期,届时的特区政府需要处理的课题很多。例如,改革功能组别选举的办法、行政长官提名门槛的问题、立法会全面普选的问题等等。


  把目光放远,更宽广的视野浮现在眼前。若干年之后,当香港正式实行普选,又将是怎样一番政治图景呢?


  陈弘毅的看法是:“实行普选之后,香港的政治格局应该有比较大的改变,关于民主发展的争议就可告一段落。泛民主派和建制派或中央之间的矛盾和分歧就不再那么明显。此前主要是双方对民主发展持不同看法,双普选实行之后,民主发展就不再是‘爱国爱港人士’和‘反对派’两大阵营对立的主要因素了。当然,这是假设我们实现普选,并且是反对派所接受认可的‘真普选’。如果实现了一种普选,中央认为是真普选,而反对派不同意的话,有关民主的争议将会持续下去。”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陈弘毅看来,眼前的政改方案若被否决,在中央和香港泛民主派没有互信的情况下,双方的分歧很难解决。最好的办法是在最终普选模式出炉之前,先行这一步,支持并表决通过政改方案,建立互信基础,同时建立良性互动、相互合作和争取“双赢”的先例,才有利于香港走到普选目的地。“在泛民主派眼中,方案所代表的可能只是微不足道的进步,但从整个大局来看,走出这一小步,其实便是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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