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者与院长两种角色的矛盾中,韩大元力求取得一种平衡,但在白天的大多数时间里,他还是毫无选择地投入到院长这个角色。
他提出“人文情怀,崇尚法治,追求真理,服务社会”的理念,主张行政与学术相分离,在人大法学院的历史上,他成为“第一个不担任学术委员会主席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的院长。
韩大元,1960年生,1980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1984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1987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90年到1992年赴日本留学,师从日本宪法学家阿部照哉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生导师,并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等职。
法制日报记者 蒋安杰
一年前,当英俊帅气的韩大元从王利明院长手中接过掌门大印时,人大法学院已经连续两次在教育部组织的学科评估中蝉联第一。当选院长,对于韩大元来说,不仅仅是一个荣誉,光环后面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和重担。
上任后,韩大元没有以“改革派”的姿态出现,更多的是他“淡出和退出”的身影。
当了院长,韩大元主动提出不再由院长兼任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主任或主席,而是由法学院的老资格教授刘春田和朱景文担任;韩大元主动倾听一些老师的意见,尽量解决他们的职称问题;说服有影响力的
一年间,韩大元以平和、不伤和气为主线,以人的尊严为根本,让每一个教授都发挥其所能的“施院”方针让他在人大法学院越发深入人心。
随着一年之内人大法学院两个二级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和律师学院)的盛装揭牌,韩大元院长的宽容、低调、有远见,愈加映衬了他的内敛和执政功力。
情注未来的“轮椅教授”
韩大元当院长后,业内人士对他评价很高。既会“做院长”,又会“做人”,几乎是一致口径。
说他“会做人”,是因为他更愿意为院里的老师和同学做事儿,更愿意为每个人提供机会。他自己在多个场合强调“严待法学院的每一项工作,尊重法学院的每一位老师,爱护法学院的每一名学生,法学院才会有更加美好的未来。”
人大法学院一位著名的刑诉法教授,在国内做课题、做项目首屈一指,去过很多国家,2009年还是第一次与新任院长韩大元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代表团的身份共同出席了日本的一个刑事司法会议。
还有一位在人大法学院工作了二十几年的副教授,韩大元找其认真谈话,希望他按规定再发表几篇学术文章,院里会尽快考虑解决他的职称问题。
刚宣布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据说开始时有些人对徐建出任院长一职颇有微词,一些人持有异议,因为徐建本人只有本科学历,没有博导资格,没有在人民大学工作的经历。这些似乎看起来都是“硬伤”,在多种意见争执的情况下,掌门人韩大元则力主由有经验的徐建律师担任更合适。
法学院07级本科一班冯雅杉或许是这个集体里最特殊的一个成员。她不能自由地在操场上奔跑,不能惬意地在百家廊漫步,不能和大家一起登上八大处的山巅,她只能安静地坐在自己的轮椅上。她9岁时因车祸造成脊髓损伤,从此只能在轮椅上生活。但她自从成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以后,所有的同学从来没有嫌弃过她,在生活的点滴中极尽所能地帮助她、关心她。推着轮椅送她上下学,为她买早点,帮她接热水,长年如一日,如此场景成为人大校园内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这个特殊的女孩同样得到了韩大元院长的关爱。接受记者采访时,韩院长告诉记者,一年以来,他一直与哈佛大学法学院联系,院里精选了包括冯雅杉在内的三位同学,英语超过了博士生的水平,都是拔尖人才,准备把他们送到哈佛法学院硕博连读,目前已经基本达成意向。
“希望冯雅杉将来学成回国,回到母校,成为人大法学院第一个坐轮椅给大家上课的法学教授。”这是韩大元院长的一个心愿。
博士生拒招自己的弟子
早在当院长前,韩大元在学生中就有非常好的口碑,多少年来,他坚持博士生不招自己的学生,采取非常包容和开放的心态给外校的学生机会,这与当今很多老师只招自己的学生沉浸在自己的门派孤芳自赏形成极大的反差。
“五·一”节前夕,当记者来到明德楼
十几平方米的办公室沿墙壁整齐排放着几个满满当当的大书柜,办公桌上放着一沓硕士论文,对面桌上和地上摆满了资料,一个小圆桌放在门口,方便来客。晚上六点多钟的夕阳余晖从窗户照进来,显得很温暖。
“已经让学生改了三遍了,每一篇论文都要这样改上很多次,”韩院长认真地告诉记者。
韩大元说,“人大法学院的老师都是坚持给本科生上课,法学院上个月刚做过一个调查,教授给本科生讲课达到90%,基本上每个教授都给本科生上课,这是我们法学院的传统。特别是第一个学期的课对学生的一生是很重要的,我特别希望有经验的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多给他们一点爱,他们会记得一辈子。”
在韩大元看来,法律人的称号并不是追名逐利、趋炎附势的工具,而是一种理性、宽容、自信、开放的实践理念,是一种始终以奉献社会为己任的人生责任,是一种为中国法治的实现不懈努力的承诺与使命。
韩院长在授课中经常告诉学生,“要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的生命和正当权利,以人为本,是法律人的核心价值追求。”
为了让学生们更懂得生命的价值与力量,加强宁养临终关怀活动的影响力,
“到身患绝症的病人身边,陪病人聊天、读报、散步,体会人文情怀的真谛以及奉献意识的内涵,体会人文关怀力量的伟大和神奇,对学生的成长非常重要。”韩大元主张,人文关怀是一个法律人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
“五四”宪法纪念馆的倡导者
韩院长回忆说:“记得当时吉林大学宣传栏几乎贴满了宣传宪法的文本和图片。宪法学者
1984年,韩大元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选择了宪法专业,1987年毕业后,他留校任教。韩大元院长说,这都与当时的“宪法劲风”有关,因为1982年是宪法特热的一年,宪法课自然也成为他最喜欢的课程。后来导师许崇德的学者风范也深深地影响着韩大元,到现在,韩大元已经当了23年宪法老师,可以说与宪法结下了不解之缘。
“宪法学的魅力就在于宪法的魅力。”二十多年的宪法学教学与研究,让韩大元深深感到一个国家制宪史的重要性与它的学术魅力,去国外进行学术交流,每每看到他们的宪法纪念馆,他们对宪法发展史文献的整理和重视,也让韩大元心生羡慕,因而在各种场合,他多次通过不同的方式呼吁设立“五四”宪法纪念馆。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露丝·拜德·金斯伯格“无论我走到哪里,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随身携带一本宪法”的信仰,也让韩大元颇有感触。作为一个宪法学者,他积极倡议每个公民都携带宪法文本,他觉得宪法应走进寻常百姓的生活,每个公民都应该认识到宪法的庄严性,维护宪法的尊严。
如果说,1982年学习宪法还算是个时代的产物,那么,时至今日,宪法学对于韩大元来讲已经不仅仅是个情结,而是从外向内渗入到他的灵魂。
“工作母机”悄然展双翼
曾经留学日本、追求学术独立性的韩大元院长深知,做一个法学院的掌门人很难,因为法学思维的根本特征就是怀疑与批判。他说,他不想谈什么改革,他不是什么改革派,他只想让每一个人都受到尊重。
“当中国的法学院院长是必须需要付出的,必须尊重学者的学术自由,要尊重每一位学者,因为每个学者都有个性,教授或助教都有不一样的学术追求,要尊重他们的公共尊严。”韩大元接受记者采访时真诚地表达了这样的想法。他认为,院长不仅仅是一个学者,更是一个管理者,必须拿出一部分时间管理,履行院长这个职责。
在学者与院长两种角色的矛盾中,韩大元力求取得一种平衡,但在白天的大多数时间里,他还是毫无选择地投入到院长这个角色。他提出“人文情怀,崇尚法治,追求真理,服务社会”的理念,主张行政与学术相分离,在人大法学院的历史上,他成为“第一个不担任学术委员会主席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的院长。
今年正值人大法学院建院60周年,韩大元院长告诉记者,60年的文化传承,60年的文化底蕴,60年的人文环境,60年人大法学院一批老教授积累下来的经验,给人大法学院发展带来了宝贵的财富。
目前他们正在抓紧整理书写院史,已经准备了半年多时间。60年的院庆只是一种形式,最重要的是,利用这个契机,梳理历史,理清流派,总结在过去的60年里,人大法律人为社会发展与进步作出了哪些贡献,为中国法学的发展作出了哪些学术贡献,学术传统是什么,如何传承历史,开创未来?
“无论怎样,学者要有一种自己的学术追求,要在学术上有所贡献。”韩大元院长很坚定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韩大元院长今年50岁。俗语说,“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当人们讲“四十不惑”的时候,这个“惑”字有两个意思:一是他不会迷惑于事物的表面现象,他有能力去破解;二是他能拒绝诱惑。那么所谓的“知天命”指的是什么呢?在韩大元看来,“知天命”就是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作为一个院长,韩大元非常在乎他人的感受,在乎细节,因为细节可以让人性的光芒得以放大,让人有血有肉,可以感受、可以触摸,真实而动人;因为在乎校友,于是明德楼一层大厅便多了间为校友准备好咖啡和茶的休息室,温馨而亲切。
相比轰轰烈烈的改革派,韩大元院长确实显得温和、低调,然而波澜不惊中,素有“工作母机”之称的人大法学院,已经在“知识产权学院、律师学院”两个二级学院培养复合型、实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下,悄然张开了“双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