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本色 师长情怀——访2009年长江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
发布日期:2010-06-17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学者本色 师长情怀——访2009年长江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

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曾荣获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长江学者。主要研究领域是侵权法、人格权法、合同法、民法和信息法。

  八年在杂志社担任领导职务的经历,使我积累了一些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虽然在来到人民大学后没有再担任行政职务,但这种与人交往的能力是有好处的,法学本身就是人际关系的学问

  身为一个教授,教书是第一位的,把每堂课教好,是对学生负责、是教授的本分。不管你做多少学术研究,如果课都没有教好,那就是一个不够格的教授

  □闫伟伟 本报记者 杨傲多

  在人大法学院,有近百位知名的专家、教授,他们活跃于学术界和讲堂,各有风采,如同群星闪耀于中国法学界的夜空。张新宝教授就是其中的一颗。他无意于炫耀自己的光辉,但“精华欲掩料应难”,荣誉的光环始终笼罩着这位勤奋踏实、一心研究学术的教授。继2002年获得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荣誉称号,2006年底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奖励之后,2009年底,张新宝教授又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

  资深编辑十六年磨剑不息

  1986年,张教授硕士毕业于人民大学,被分配到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法学研究》杂志的编辑工作,一干就是16年。这16年里,他从基层的编辑工作做起,后来做到杂志社的社长。谈起这16年的编辑生涯,张教授的语气中不无感慨,“每年编辑审阅的稿件达三百篇以上,包括节假日也在工作”。其中的辛苦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张教授乐观地认为,这样的“修炼”对于他学术能力的提高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这给了我不断学习的机会。一方面,通过审阅稿件,可以接触到最前沿的学术观点,而且收阅的稿件涉及专业众多,包括民事法律、商事和经济法律、诉讼法律、国际私法和贸易法等多个领域,拓宽了我的知识领域;另一方面,通过选编稿件,培养了规范的学术论文写作方法,写作能力也有了很大提升。另外,后八年在杂志社担任领导职务的经历,使我积累了一些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虽然在来到人民大学后没有再担任行政职务,但这种与人交往的能力对个人发展是有好处的,法学本身就是人际关系的学问。”

  16年的编辑生涯给了张教授以在法学领域尤其是私法领域的丰厚积淀,也练就了他良好的文字功夫。在《法学研究》杂志社任职期间,张教授还曾留学美国(1991年1月至1993年1月,锡拉秋兹大学法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997年7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转业”教授教书是我的本分

  2002年5月,张教授“转业”到人民大学法学院担任教学工作。关于工作变动的原因,张教授并不讳言,其中有个人、家庭、物质生活等多方面的因素,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有三:人民大学是他的母校,环境相对熟悉;人大法学院的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对一直以法学研究为追求的张教授有着很大的吸引力;人大法学院有一支精良的民商法研究团队,之前还引进了杨立新教授这位故交好友,融入这个团队对张教授来说更容易了。

  在人大法学院,张教授的科研工作也开展得如鱼得水。在此期间他的科学研究主要关注三个领域:一是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研究;二是人格权的研究,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等,为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研究奠定了基础。人格权的研究是其专著中最主要的部分;三是开拓了信息法学研究领域。在这一方面他发表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若干文章,并翻译了国外的信息法学资料。

  虽然荣誉的获得多半来自于他的科研成果,但是张教授始终认为,在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两者之间,教书才是他的本职工作。他说:“身为一个教授,教书是第一位的,把每堂课教好,是对学生负责、是教授的本分。不管你做多少学术研究,如果课都没有教好,那就是一个不够格的教授。”

  冷面热心张教授的师道关怀

  张教授不苟言笑,常常给人以十分严厉、难以接近的印象。然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热心肠的人,虽然对学生要求很严格,但是当他们有困难找到张教授,他总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

  张教授每年平均招五六个硕士生,包括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两个博士生,每年在校的学生有15到20个之间。据张教授讲,他跟学生的交流是比较多的。“学生任何时候都可以来找我。每个学期我也给学生开会进行集中指导,包括专业教育和针对专业问题进行指导,也涉及到法律职业道德、基本素质等方面。”

  张教授以严格要求学生而著称。他有一个著名的“禁止见面令”,是说张教授非常重视通过司法考试的重要性,鼓励硕士学生在校期间就通过司法考试,甚至对自己的学生下达了“通过司法考试之前不要来见我”的“禁令”。在张教授的严格要求下,他的学生基本上都能够在毕业之前通过司考。这是张教授表达他对学生关怀的特殊方式,虽然看上去有些“强硬”,但饱含了张教授的一片苦心,他希望把自己的经验教训传递给学生,严格要求学生的目的是让他们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错误,少走一些弯路。

  面对学生的生活、物质、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张教授不再是那个“严父”的形象,而是一个温暖和善的“慈母”。“有些本科学生家庭比较困难,需要帮助。”张教授说得轻描淡写,但是要知道,他每年“引资”资助学生的金额达到10万元,而且受惠的不仅有他自己的学生,还包括了法学院的其他学生。

  师道尊严感怀恩师的张教授

  张教授对学生“软硬兼施”的为师之道,也许来自于他对“师道尊严”的深刻理解。他说:“作为教授,我不算资深,因为从2002年才开始从事这一职业。中国有‘师道尊严’的传统,我认为这应当是一种双向的理解。一方面,学生要尊重老师;另一方面,老师自身也要为人师表,要值得学生尊重。”

  作为老师的张教授,无疑是值得学生尊重的。而学生时期的张教授,也是一个尊重老师的好学生。当张教授谈到他的老师,语气中满含着深情和感慨。“我的中小学时期的老师,有些已经作古了,或者已经退休了,我十分怀念和想念他们。有机会回到老家,我会去探望、问候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情感更加浓烈了。那些老师当年无私地培养教育了我们,他们没有索取任何回报。”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期间的两位恩师,对张教授的学术道路有着深远的影响。张教授读硕士期间的导师是中国民法学界的泰斗、被誉为“中国民法先生”的佟柔先生;博士生时期的导师是现在仍活跃于中国法制建设前沿的王家福教授。

  “从他们那里,我不仅学到了知识、经验,而且学到了做人、为学的真谛。每年的教师节,我会早早来到学校,在佟柔老师的铜像前献上一束鲜花。当日下午会去王家福老师家看望王老师和师母。有机会再次聆听他们的真知灼见,是人生的一大幸事。”

  面对殊荣“我不一定是最优秀的”

  面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这份全国中青年学者梦寐以求的荣誉,张教授的心态是平和的,也是谦逊的。“实际上,还有很多优秀的或者更优秀的学者能够当此殊荣,只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特别是年龄限制的原因,他们没有获得这样的殊荣。长江学者是崇高的荣誉,但是我不一定是最优秀的。”

  张教授的自谦令人敬服。但我们都知道,通往桂冠的路上必定荆棘丛生,最后摘得桂冠的人,必定付出了超出常人的努力。张教授能够获得长江学者这一珍贵荣誉,与他的勤奋努力有着必然的联系。他取得今天这样辉煌的学术成就,是一直以来勤奋工作、不懈研究的结果。

  关于今后的打算,张老师是这样说的:“一不小心就人到中年了,工作和生活还将继续,这并不因为当了‘长江学者’或者什么其他的学者而有所重大变化,但总还是需要有些作为的。我想应该更努力地把书教得更好一点,培养更多合格的法律人才。我希望继续从事民法学尤其是侵权法、人格权法以及信息法学的研究,特别是在信息法学的研究方向,希望有一个较大的突破。希望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法律的运作方向上,关注社会的热点问题,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为老百姓说话,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法学家。当然也希望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和一个恩爱幸福的家庭,能有一些时间和家人呆在一起。”

法学界历届“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与讲座教授”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教育部与香港爱国实业家李嘉诚先生为提高中国高等学校学术地位,振兴中国高等教育,共同筹资设立的专项计划。自2004年将实施范围扩大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后,2004年至2009年,法学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与讲座教授”获得者名单如下:

  2009年:张新宝陈瑞华

  2008年:季卫东易显河单文华

  2007年:陈卫东赵旭东

  2006年:赵秉志朱苏力罗纳德.J.艾伦

  2005年:王利明曾令良

  2004年:陈兴良克里斯蒂安·路易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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