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专家称新拆迁条例或已胎死腹中》,消息引述“接近国务院法制办的人士”的话说,“拆迁修法已非当前工作着力点”,“了解情况的法律学者和律师”说,“新拆迁条例或已胎死腹中”。昨天,曾上书国务院法制办呼吁修改拆迁条例的北大法学教授向本报透露,新条例“不会死的”,很可能与《土地法》的修改统筹考虑,兼顾到农村房屋征收与拆迁。
学者表示新条例“不会死的”
“新拆迁条例的出台还在推进当中,并没有胎死腹中”。昨天,曾和其他4位北大学者就修改拆迁条例问题共同上书国务院法制办的北大法学院副院长沈岿表示,至少他本人未说过“新拆迁条例已经胎死腹中”这样的话。另一位参与上书的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也认为,新拆迁条例“不会死的”。
或与《土地法》修改统筹考虑
沈岿说,征求意见以来,新拆迁条例出台未再有实质进展,他们也没再参与相关讨论。根据沈岿最近获得的消息,由于新拆迁条例主要针对的是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有关方面正在考虑将其与《土地法》的修改统筹考虑,兼顾到农村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他表示,因为旧的拆迁条例违反《物权法》,对拆迁条例的修改是肯定的,不可能一直拖下去。
对话上书学者
新拆迁条例陷入两难境地
记者:新拆迁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已过去半年多了,为何还没有实质进展?
姜明安:事实上,新拆迁条例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个“90%”和两个“三分之二”(一个“90%”指: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的基础上,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进行危旧房改造的,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未达到90%被征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两个“三分之二”指: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补偿方案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前,还应当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的同意;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其中,危旧房改造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生效)对拆迁限制很严。因此,新拆迁条例很难按征求意见稿公布。另一方面,当前,拆迁中的暴力问题、群体事件屡有发生,国务院、国土部先后发文缓和矛盾。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靠法制建设,这就要求新拆迁条例尽快出台。
沈岿:在征求意见和讨论的过程中,越来越清楚它牵扯的面很大,包括怎么解决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等诸多问题。
记者:对于目前的两难处境,您有什么解决的建议?
沈岿:一种思路是,《土地法》修改和新拆迁条例同步出台,形成新的制度格局,倒逼其他相关制度的变革;另一种是将新拆迁条例的修改与解决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政策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统筹考虑,出台一揽子计划。很显然,后一种思路的时间会很长。作为学者,我倾向于按第一种思路推进。
姜明安:我认为,新拆迁条例完全按征求意见稿出台的可能性较小。一种方案是打乱征求意见稿,对规定严格的部分修改、缓和;一种方案是不出台条例,直接立法,统筹考虑城市、农村的征地拆迁工作。
记者:从征求意见以来,官方对新拆迁条例何时出台的表态一直是没有时间表,现在能明了吗?
姜明安:如果是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大约要半年;如果改为直接立法,则要一两年。
推进历程
来源:京华时报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易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