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我们回顾中国社会科学百年“知识引进运动”的历史,可以发现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这样三个相对明晰的阶段:(1)上溯自19世纪并延续至今的“引进”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引进了西方社会科学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学科体系和学术建制等,并在翻译大量西方社会科学文献的同时,也在中国建立了现代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和学术建制;(2)大体从1990年代初开始的“复制”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国学者开始运用西方社会科学知识和方法解释各种中国问题,这在经济学领域表现尤为突出;(3)从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国际接轨”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国社会科学开始与国际社会科学的学术规范、学科体系和学术建制等全面接轨,其主要的表现是1990年代中期开始的中国学术规范化运动。经过这三个阶段的发展,我们不仅大规模地引进了西方社会科学的理论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初步建构了中国社会科学的学术传统,而且也开始在各个方面同国际“接轨”。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以“引进”、“复制”和“接轨”为特征的中国社会科学的共同点在于以西方社会科学的判准作为我们知识生产的判准,而在这种判准下的研究成果不仅较深的层面上忽视了对中国本身的关注,实际上也很难与西方进行实质性的交流和对话。另一方面,中国这30年的经济发展之所以能够成功,在我看来,乃是因为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抛弃了各种西方模式和传统模式的束缚,但中国社会科学却仍然深受前苏联、特别是西方知识的束缚,无法自主地解释当下实践中的中国经验本身。用一种形象的说法来说,中国社会科学学者很多时候其实是在帮着西方的先哲同中国的先哲们打仗,但是,帮着打仗的“我们”其实是不存在的:由于缺失对我们生活于其间的当下中国的理论关切,“我们”事实上只是相对于西方论者们的“复印机”或“留声机”而已。在根本的意义上讲,我们在这些年中严重地忽视了对中国问题本身的深度研究和理论关注。[①]
从共时性的视角来看,当下如火如荼的全球化进程为中国社会科学赋予了一项新的时代使命,即参与全球化时代的“话语争夺”。我经由系统的研究认为,无论是从全球化本身的性质还是从西方国家在全球化时代对中国予以支配的性质来看,中国社会科学在贡献中国据以参与话语争夺、型构和影响全球化的进程和方向的“理想图景”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因为只要我们努力建构起中国自己的“理想图景”,我们就可以把参与修改世界结构之规则的资格转化为修改世界结构之规则的能力,并基于中国立场去参与型构和影响全球化的进程和方向。在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社会科学在贡献中国自己的“理想图景”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第一,从全球化本身的性质来看,如果我们采取“问题化的进路”将全球化本身问题化,而不是前见性地将其看作是某种必然性的、客观存在的现实或过程,我们就可以洞见到全球化与全球性、特别是与全球主义的关系,洞见到隐含于全球化进程之中的话语争夺甚或“文明冲突”的实质,进而洞见到一种服务于“主体性中国”的开放性全球化观,[②]这是因为“全球化并不是一个单一的一元化的同质化进程,也不是一个只有客观维度的发展进程,更不是一个绝对正确的甚或正确本身的历史进程”, 而“是一个可以根据人之认识或利益或传统被建构或被重构的博弈进程,是一个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偶然且可能是一个可逆且不确定的过程。”[③]第二,中国经加入WTO等国际组织而被裹挟进全球化进程之后,西方对中国的支配实质上变成了一种“基于承诺的支配”,而这种支配性质的变化则意味着:只要我们拥有中国自己的“理想图景”,我们就可能在承诺遵守全球化规则的同时根据从中国立场出发的“理想图景”而修改全球化的运行规则,进而影响全球化的进程和方向。[④]显而易见,作为一国的“思想库”或“智库”,中国社会科学理应在建构中国自己的“理想图景”方面做出我们责无旁贷的贡献。
因此,我认为,中国社会科学正处于百年来的临界时刻:中国社会科学必须从“引进”、“复制”、“国际接轨”的阶段迈向一个“知识转型”的新阶段,即走向世界,并与世界进行实质性对话的阶段。这种‘知识转型’在根本上要求中国社会科学必须从西方思想的支配下解放出来,主动介入全球化时代话语权的争夺。这是全球化时代所赋予中国社会科学的使命!
二
坦率地讲,“知识转型”不仅是我们创立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的一个主要背景,更是我们设计和开展高研院各种学术活动的一个主要依据。除了其他品牌性活动(如“重新发现中国”论坛、“通业青年讲坛”、学术午餐会、“小南湖”跨学科读书会、“中国深度研究”学术工作坊,以及暑期社会科学高级讲习班和暑期社会科学高级学术翻译班等)外,我们还设立了两个常规性的品牌讲坛:“世界社会科学高级讲坛”和“中国深度研究高级讲坛”,并将其作为重中之重予以建设。
之所以设立这两个不同主题的讲坛,这与我们对“知识转型”、特别是中国社会科学在“知识转型”时代的两项具体使命的理解密切相关。在我看来,中国学术在“知识转型”时代中必须实现这样一种根本性的转换:即从“思想中国”到“思想中国的根据”的转换。作为这个时代的中国学术人,我们必须对这种世界结构中的中国本身进行分析和解释,对中国的“身份”和未来命运予以智性的关注和思考,而这就需要我们以一种认真且平实的态度去面对任何理论资源。因此,我认为,处于“知识转型”时代的中国社会科学面临着两项具体使命:第一项使命是继续“引进”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同时对包括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在内的所有的经典理论进行批判性的检视。第二项使命是开展对当代中国的深度理论研究,并使这种研究走向世界——当然,我所讲的“当代中国”并不是一个绝缘于世界结构与历史传统的“中国”,而是有待我们运用各种理论资源予以认知并建构的一个伦理性的文明体:首先,它是“关系中的中国”,即处于世界结构之中的中国;其次,它又是“历史中的中国”,即有着文明记忆、历史传统和后发经验的中国。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尽管上述两项使命在表面上是分立的,但两者在根本上又是相互勾连在一起的。就对待西方理论资源的态度而言,我所主张的是以中国为思想根据的“个殊化”研究路径,亦即一种以研究者对于“中国”当下情势的“问题化”处理为根据而对西方学者的思想进行逐个分析与批判的研究路径——尽管这种思想根据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以一种隐微的方式发挥作用的[⑤]。就中国研究的路径而言,我所主张的乃是一种对当下中国情势的“问题化理论处理”路径,亦即以“中国”为思想根据,运用包括西方社会科学理论资源在内的所有理论资源对“中国”当下情势进行“问题化理论处理”。因此,我相信:如果我们能够在中国社会科学发展的过程中同时兼顾这两项使命,那么我们就不仅可以对包括西方社会科学理论资源在内的所有理论资源有更为系统、深入的把握,而且也能以中国为思想根据利用这些理论资源对全球化时代中国的文化身份和政治认同进行理论建构,进而以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对全球化的方向和世界秩序的性质发言,推动中国社会科学走向世界。
显而易见,“世界社会科学高级讲坛”是我们基于对上述第一项使命的认识而专门设立的。关于这项使命的认识,一如上述,也就是有关我们应当继续“引进”西方社会科学理论、继续对所有经典理论进行批判性检视的主张。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这种认识乃是以明确反对中国社会科学界关于西学的如下几项既有的或潜在的误识为其前提的:第一,明确反对那种以“国情”、“意识形态”等为借口而否定引进和研究“西学”之必要性的论调。这是因为不仅我们奉为国家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西学东渐的产物和表征,而且就认识世界结构中的当下中国而言,西方社会科学理论仍是我们的重要理论参照之一。第二,明确反对那种以呼唤“中国主体性”为借口而出现的所谓“知识引进运动终结论”。现代社会科学主要产生于西方。相对西方而言,中国社会科学不仅仍处于整体落后的局面,而且就对全球化时代世界秩序、世界体系、世界结构和“主体性中国”等问题的认识而言,西方社会科学理论仍是我们在全球化的世界结构下呼唤“主体性中国”不可或缺的理论资源。第三,明确反对那种“非语境化”和“前反思性”地对待西学的态度。就前者而言,我们不仅将西方论者的思想抽离于其赖以产生的特定时空以及各种物理性或主观性因素,而且也只是在消费某种思想的关键词、大而化之的说法的同时完全无法把握其复杂的知识脉络、理论前设和内在理路等;就后者而言,中国论者仍在很大程度上毫无反思和批判地接受西方的概念或理论框架,而这种倾向不仅实际上给西方对中国知识分子的“理论示范”注入了某种合法的“暴力”意义,而且也迫使中国知识分子所做的有关中国问题的研究及其成果都必须经过西方知识框架的过滤,进而使得这些研究成果都不得不带上西方知识示范的烙印。由此可见,尽管我们百年来的确已经引进了大量的西方经典论著,但我们今天仍停留在介绍和传播的阶段,而根本没有进入研究、批判和对话的阶段。
正是为了加强我们对包括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在内的既有理论资源的了解和研究,提升中国社会科学的整体理论水平,我们设立了“世界社会科学高级讲坛”。这一讲坛设有严格的讲坛规则,不仅要求主讲人提前一周提交正式讲稿供评论者研读,而且每次演讲还邀请两位对所讲论题深有研究的学者进行评论。我们希望:通过邀请世界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知名学者进行主讲、评论与提问相结合的讲演,将该讲坛既建成中国社会科学界将世界社会科学理论“引进来”的最重要平台,也建成提升中国社会科学整体理论水平、加强中国社会科学与国际学术界进行实质性交流的最重要的互动平台!
【注释】
[1] 参见拙文:《全球化时代的中国社会科学发展》,载《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5期和《高等研究与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载《文汇报》
[2] 拙著:《谁之全球化?何种法哲学?——开放性全球化观与中国法律哲学建构论纲》,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60页。。
[3] 拙著:《谁之全球化?何种法哲学?——开放性全球化观与中国法律哲学建构论纲》,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155、179页。
[4] 参见拙著:《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9-15页;《谁之全球化?何种法哲学?——开放性全球化观与中国法律哲学建构论纲》,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181-193页。
[5] 参见拙文:《回归经典 个别阅读——<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总序》,载《学术界》200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