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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这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提出的努力实现的新要求之一。 相对于“人权”一词,十八大报告多次提及与“法治”密切相关的概念。如果我们认真研读就会发现,十八大报告实际上已经将“人权”的实质和精神内化到“科学发展观”之中。 报告指出,总结党十年来的奋斗历程,“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与保障人权具有内在的根本一致性。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 我们党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 而以人为本要求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人权将得到更切实的尊重和保障 以人为本的实质是通过全面发展,全面保障人权,保障全体人民的一切人权。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正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推进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进步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其次,以人为本是人本身各个方面的权利、甚至人与外界之间的协调发展。在我国当前的环境下,科学发展要求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和对外开放得到统筹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再次,人权不仅仅关注当代人的权利,而且还关注未来人,即子孙后代的权利。而科学发展是可持续的发展,是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显而易见,科学发展是维护代际公平,既注重当前,又面向未来,为子孙后代营造更好的发展空间,保证代代相传永续不断的可持续发展。 法治是实现人权的保障。十八大报告对于法治的重视和强调,突显了法治在我国当前人权事业的推进机制中所发挥的重要保障作用。过去的十年,中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完善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法治促人权,以法治保人权,人权的法治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权保障制度化、法治化明显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成绩显著。 2004年,我国现行宪法在第4次修正中庄严写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从此,中国人权事业具有了明确的宪法依据,走上了依法推进的轨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和人权保障多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在事关公民生存权、发展权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民生领域,中国逐步健全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或修订了一系列相关立法。在公民政治权利领域,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扩大了人大代表的广泛性,进一步完善了选举机构、选举程序等规定,彰显了对公民平等选举权的保障,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进步。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死刑罪名削减幅度近五分之一,并对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适用死刑作了限制性规定,凸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在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领域,人权保障制度化、法治化的推进也甚为明显。人权保障制度化、法治化的推进也甚为明显。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中国人民的人权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我国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法治行动提供了基本指引。 报告从法治运行的各个环节入手,提出了对法治建设各方面的基本要求:在立法层面,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这体现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立法民主,保障人民参与权利的精神;在执法层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最易侵犯人权的执法活动的这些原则性设定,特别是人性化执法的要求体现了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和权利的保障;在司法层面,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从权力分配的组织原则角度为保障人权谋划司法保障机制;法律意识层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这是在思想方面为人权保障创造意识氛围;在守法层面,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我们党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基本原则,倡导并践行“全面守法”,反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作为执政党,我们党主动将自己作为法律规范的对象,严格“依法执政”,并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路漫漫其休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团结亿万人民共同奋斗的正确道路。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定不移地按照这条道路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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