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代表党中央所作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些话语,读来亲切、催人振奋,作为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己任的法科大学,必须积极响应胡锦涛同志的号召,在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传承文化等各个方面,为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民主与法治建设的目标而做出自己的贡献。我想,这至少应当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
首先,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法治建设的目标,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实现依法治国。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造就一大批高层次的法律人才,包括科学立法的人才,严格执法的人才,公正司法的人才等等。而我们法科大学首要的社会职责就是培养各类高层次的法律人才。最近几年,由中央政法委牵头、在教育部等部委的领导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教育的深化改革,于去年提出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并在今年8月设定了60所高校为“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设定了22所高校为“涉外型”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2所大学为“西部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其目标在于造就一大批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有精深的专业水平,还有很强的动手能力的高层次的法律人才,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
推进法律和法学科研
其次,十八大报告强调,为了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科学立法,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深化司法体制的改革,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而要做好这些工作,必须开展、积极推进法律和法学的科学研究。这一点,正是我们法科大学的第二项社会职能。法科大学除了培养高层次的法律人才之外,还有一项重要的使命,就是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储备,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思想指引,这就需要引进国外先进的法律理念、制度和学术成果,需要及时归纳、总结、凝炼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并对此做出理论说明,以指引我国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活动的进一步进步和完善。仅以近几年全国瞩目的三大诉讼法的修改,以及目前热议中的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而言,起理论主导作用的主要是法科大学的科研工作者。
服务社会服务现代化建设
再次,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法科大学将承担起重要的职责,就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现代化的各项建设。法科大学通过派出法学专家参与上述各项建设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进行课题研究,以调研报告、立法对策、政策分析、专家鉴定等为社会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仅以华东政法大学而言,每年都有数以百计的国家、市级地方政府,各级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司法机构以及相关企业、银行、证券交易所、街道社区等的委托课题的结项报告、对策建议、咨询意见,数以千计的大学生、研究生社会创新专题研究成果提交给相关部门,从而充分发挥了法科大学积极服务于社会法治建设的作用。
弘扬中华法律文化
最后,法科大学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法律文化,而这恰好能够为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目标服务。十八大报告强调: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法律文化是祖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起着维护社会稳定、安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利益、限制公共权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等作用。在法律文化建设中,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弘扬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如对周围生活环境的保护、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刑事处罚的宽容、德主刑辅和明刑弼教、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罚世轻世重的进化论(与时俱进)思想、注重民生和关注时令节气的法律温情主义,等等。法科大学就是通过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以维系中华法律文明的血脉,并使其进一步发扬光大。
新中国的法律教育事业,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反右”运动和60年代“文化大革命”的挫折,沐浴着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以后的改革开放的春风,正以迅猛的脚步向前发展,从1977年恢复高考时的全国仅有3所法律系,发展到现在的六百三十余所法学院校,成为我国教育领域中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阵地。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到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提出,全面加强民主与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的推进,进一步给了我国的法律教育以巨大的推动和促进。我们法律人应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的精神,跟上时代的步伐,抓住国家给予的机遇,认真完成我们所应当承担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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