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公正?我们理想当中的社会公正究竟是何种样态?我们该如何为社会公正而呐喊、而奋斗?5月22日,在吉大举办的“社会公正三人谈”论坛邀请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国家二级大法官张文显,吉大哲学社会学院哲学系主任姚大志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周光辉,分别从法学、哲学、政治学等不同视角共同探讨了社会公正话题,为现场师生呈现了一场思辨盛宴。
张文显: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是公平正义
张文显以“人们和社会为何需要正义”“公正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什么是正义”“怎样的人、怎样的行为、怎样的规则、怎样的智慧、怎样的社会才是公正的”等问题切入,旁征博引,从法学视角为吉大师生阐释了社会公正。
张文显认为,从法理学角度,公平正义是全民诉求。 十八大“中国梦”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通过构建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来切实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提出了当代中国社会公正的基本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方向。
权利公平即权利主体平等、享有的权利内容平等、受到侵害或削弱时受保护的权利平等。机会公平反对身份等级、提供平等竞争条件,允许人们有梦想成真的合理预期。规则公平中包含法律道德规则的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实体平等和法律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平等。法律的核心意义就是保护社会公平正义,而这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
张文显强调,社会公平有以下标准:促进人人平等发展的机会,推动包容性增长,以法治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优先开发人力资源,加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中国梦”服务基本化,让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进行劳动创造,能够平等地参与竞争和社会工作,能够通过法治制度委托自己的正当权益。
张文显结合自身担任多年法官的经历谈到,我国民众的维权意识、诉讼观念上升,使我国迅速走进诉讼社会,凸显出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他认为,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犯罪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判决是弄脏了水源。在他的理解中,弄脏水源也就破坏了司法和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说:“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满足人民的诉求,使人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利益。”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司法更高的要求。
姚大志:正义是由自由和平等的价值决定的
姚大志阐述了“正义是什么”。古希腊传统中的正义即公平地对待每个人,每人予其应得。
他认为,正义是无固定内容的程序性的词,因正义是社会性质即制度的体现,而制度则由每个时代决定,体现当时的自由平等、政治价值。所以正义是由自由和平等的价值决定的。
自由与平等在很多情况下发生冲突,而平等主要分为三种:形式平等、机会平等和实质平等。形式平等即社会提供宪法所给予每个人平等的法律权利。法律保障平等权利、打破等级制度是现代社会的根基。机会平等即由国家制定法律、政策保障每个人都有平等受到教育的机会。比如官富二代与牧羊娃的起点不平等,其解决方法是机会平等。但是,解决家庭环境不平等却解决不了天赋不平等,所以就有了实质平等。实质平等就是结果上的平等——经济方面、福利待遇相近。形式平等已满足政治权利上的平等,而实质平等要求所有人应有大体一致的经济状况。
姚大志还总结归纳出四种较为主流的正义观:平等正义观、资格正义观、应得正义观和需要正义观。
平等正义观认为平等具有最高价值,社会平等建立在人的平等之上。因人人平等,所以应得到平等的关切、尊重和对待以及平等的资源和福利待遇。资格正义观秉持如果持有的财富是正义的,富人没有帮助穷人的权利或法律义务。应得正义观即指按劳分配。需要正义观认为满足人的正当需要的才是正义的。
周光辉:社会公正是当代中国最重要的时代课题
周光辉结合自身经历,用三个现代化危机的化解解释了为什么社会公正是当代中国最重要的时代课题:一是鸦片战争、日本侵华时的生存危机,由新中国的成立解决;二是文革后的贫穷落后危机,由改革开放解决;三是现在的社会发展失衡危机。其主要表现为经济与环境的失衡、不同地区的失衡、城乡失衡、国富与民生失衡、国民收入失衡等,他由此讲起了中国的公共治理之道。
周光辉从政治学角度提出了在可行情况下推进社会公正的方法。
他认为,中国现代化不平衡是由利益集团组织化的利益要求影响政策而导致的利益表达不平衡引起的。改革需要超越左右意识形态的分歧、国家悖论及改革悖论。
周光辉强调,社会公正是我国全局性、结构性、系统性的问题,不能单由政府处理。治理核心要素中,治理主体应有非政府部门的参与;治理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治理基础是协调而不是控制,是交流协商而不是单向表达;要通过一定机制合理表达交流对话,推进治理。从政府角度,可做的有两点:开放政府,鼓励公民维权,减少矛盾;发展型政府变为智能型政府,政府转型、职能变换。
(吉林大学新闻网记者团中心站 金殷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