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和5月6日,中国国务院分别决定取消和下放71项、62项行政审批事项,5月13日,国务院再次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动员,总理李克强要求,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
这是官方在一个月内三次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表态部署。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起步,剑指“明减暗增”、“边减边增”、“捉迷藏”、“掺水分”等顽疾。
尽管官方尚未公布一个月内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与行政法室主任、原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家咨询组成员周汉华向中新社记者透露,很大比例被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都与生产经营、资格资质审核有关,在某种程度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手上的一些审批权会被削减。
根据13日会议的消息,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分别在会上发言,作为本轮改革的牵头单位,中央编办也作了发言。
2001年,国务院正式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迄今已10余年。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应松年告诉记者,权力下放不到位、调整不到位、落实不到位依然是突出问题。作为一种前置性管理手段,审批如果过多过滥,会严重打压社会活力、抑制市场创造力、滋生腐败。
“利用‘红头文件’或者规定,以登记、备案、年检、认定、监制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这类问题是下一步改革的难点。”应松年说。
李克强3月曾表示,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结合此前官方公布的数据,在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前,行政审批事项已经6轮减持,共取消和调整2400多项审批项目,下放、调整率达69.3%。
将数字进行对比,周汉华发现,在行政审批改革的前十余年中,因为改革仅针对“存量”部分,对“增量”部分没有制约手段,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约600余项。下一步,国务院需要拿出具体办法协调推进改革,防止重走老路,“边减边增”再次上演。
目前新一轮改革的牵头单位在中央编办,周汉华建议,需要常设一个综合的权威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编办、监察、改革、法制等部门的力量。
“中央编办负责推进具体改革事项;相当多的行政审批更改涉及法律法规修改,应把法制部门纳入;与事前审批相比,事后监管更加重要,因此,监察部门也不可或缺。这样更容易形成合力。”周汉华说。
他举例称,不少国家对行政审批的管理已进入量化阶段,如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下设信息与监管事务办公室,集纳多部门力量,专门负责对每一项政府审批的合法性进行分析,作出成本和收益衡量,中国可借鉴类似做法。
13日的会议强调要以简政放权更好地发挥地方的作用。李克强表示,各级政府要按照各自的事权分级管理,尤其是涉及改善民生的具体事项,要尽可能实行就近管理,不能什么事都到北京来批。
在这方面,地方的先行先试已走在前面。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暂时停止了20项行政审批的实施。
这一改革见效很快。据报道,广东取消约170项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审批事项,有效减少行政管制,降低创业门槛,释放了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周汉华称,广东的试点表明,与其让手握实权的各部委主动“放权”,地方先行先试“触动”中央的改革更容易取得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明确,广东的试点“在三年内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如果法律得到修改,将会把全国行政审批改革带入新的阶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