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财经:中国的法律已经好了,现在的情况很多人知法,不执法的概念。给我们介绍一下这个概念?
季卫东:法律得不到执行有很多原因,可能是因为法律脱离实际,也可能是因为权力干预法律的实施过程,也可能因为老百姓缺乏守法意识,也有可能是执法机关本身存在问题。但是我从中国的现实中可以看到,最严重的问题还是各个层级的权力介入到法律实施过程中,使得法律的执行变得非常困难。中国有句话叫做法自上而犯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如何限制权力,确保政府本身依法办事,确保政府机构依法办事,这中国未来加强法律执行非常重要的方面。正是因为这个意义上,习近平主席特别强调了,要把权力关到制度的笼中去,加强法律执行最关键问题如何限制权力。
搜狐财经:您认为目前健全法制,中国还需要做哪些功课?
季卫东: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和法制建设,中国的法律体系在2011年基本宣告建成。尽管还有待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但是,大家总感觉我们还没有进入到法治社会,所以法律的执行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可以看到法律的制定,法律的执行以及对于涉及到法律问题的判断,是由不同的机关来行使的。在这些方面,司法权是最弱的。因为法院缺乏权威,老百姓出了问题打官司往往感觉求告无门,法院判决出来不能做到有效执行。
在我看来,今后要建构法治秩序,要解决法律制度上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非常重要的就是加强司法权。怎样加强司法权?其中涉及到司法权和立法权、和行政权关系,这个关系如何重构是重点。要真正树立司法权威,首先非常重要的是我们要承认法院能够独立行使审判权。这个是宪法和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但是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本身未必能够对其他权力产生很大的影响,要让它具有能够制衡其他的权力,这样的话才有权威。要根据法律的金字塔型效力等级结构,让司法机关在涉及法律的问题上有最终的判断权,在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宪法规定等一系列问题上要有判断权。只有当司法机关享有违宪审查权,合法性审查权的时候,才有可能真正确立它的权威。
搜狐财经:法制和法治,更多的是去做制度的工作,还是做治理的工作?
季卫东:我想把权力关到制度笼子里,这个命题提出来的时候,意味着法治是治理的治。因为法治,本意就是要用法律来限制政府的权力,或者说政府和老百姓同样都遵循法律规范,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法治秩序才能够真正形成。
搜狐财经:很多的经济法规看似合理,并不合法,譬如房产税等,您怎么看?
季卫东:现在的税收是由行政部门来决定这是奇特的。因为在法治国家,征税对于个人的私有财产权是会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正因为这样,为了防止国家权力侵犯私人的财产权,必须有一条明确的规则,就是税收法定原则。征税必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进行讨论、审议、投票表决,最后才能确定,如果行政部门能够任意征税的话,人们财产关系是非常不安定的。从税法角度来看,这个原则是非常重要的。
从吴英案来看,有很复杂的一面。她的违法犯罪行为确实存在。可以看到其中非常复杂的问题在于金融机构是由国家来垄断的,民间没有金融融资的空间,才会出现这样一系列问题,才会给犯罪提供一个温床。而当金融机构本身不存在竞争机制,不存在民间导向的行为方式时,金融和财政之间的关系也会变得非常模糊。在很多问题上,按照法律去规制权力的行为变得非常困难,这是很难在数字上进行管理的状况。在这个意义上,税收法定原则对于保障经济发展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在这个过程中,从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贫富差距的存在,由于现在的税制还存在不合理的地方,那么进行税制改革的时候,还有必要强调另外一条原则。也就是说税收法治原则之外,要强调税负的量能平等原则。也就是说纳税人所承担税负方面的责任,要与实际经济能力相称。
搜狐财经:房产税的推出就受到了很多争议,您怎么看它的程序?
季卫东:在税收法定原则之下,所有的征税活动都必须通过法律程序,由民意机关代表民意来进行审查和决定。如果没有这样的程序,大家就会怀疑政府会不会有任意性,哪怕作为并没有错,也许需要的,也许正确的,都有可能引起反弹。导致避税行为成为一种普遍的倾向。
搜狐财经:中国老百姓关心幸福不幸福,习主席又提出“中国梦”,什么是您心中的“中国梦”?
季卫东:“中国梦”是中国民众有一个期盼。一个社会没有梦想,没有对未来的憧憬,不可能很好的发展。这样一种期盼的结构非常重要,中国梦本身原来那些强调实惠的期盼变成更加崇高的期盼。我认为,中国梦这样一个口号的提出是非常明智的,非常适时的。对于每个老百姓来说,中国梦一方面意味着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复兴,另一方面复兴必须让个人切身感受到。只有当个人的理想幸福能够在中国梦中得到体现的时候,才会认为中国梦真正就是他的梦。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梦必须跟每个人的梦联系起来。
此外,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需要协调的。因为每个人的利益诉求是不一样的。我们就可以看到,强调中国梦的时候,必须注意两个层面。第一,它是不是和个人梦联系在一起,以保障个人的自由、合法权益,是它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二,每一个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很好的协调,这是调整的问题。这种协调需要把利益诉求能够表达出来,能够形成一个公共决定,就公共事务做出一个公共选择,在这个意义上恰好可以看到前面涉及到的是自由,后面涉及到的是民主,这两者加起来就是中国未来的法律秩序基本形态。在我看来,中国梦最后要落实到民主与法治上来。
搜狐财经:您认为改革和现代的“权力”是否有一定的冲突呢?
季卫东:首先可以看到中国的改革,它越彻底越需要国家需要有强大的权力,因为要动员民众进行这项改革。由于改革涉及到既得利益格局的调整,如果没有足够权力的话,很难打破利益格局。特别是当改革和发展需要加速度推进的时候,这个力量是非常重要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可以看到比较集中的,有效率的权力对于中国的改革发展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但是,当权力过于强大集中,有可能被滥用,有可能腐败。反过来,如何限制权力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了。尤其是当改革成果已经出现的时候,限权的问题就会凸现出来。过去大家都关注如何把馅饼要做大,这是共识。这时需要借助权力迅速实现这样一个目标。但是,当我们考虑把这个已经做大的馅饼如何公平的分配给大家这个问题的时候,如果权力过于强大,就有可能会导致分配不均的状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适时提出以法治形式限制政府的权力,现在是非常重要的。
搜狐财经:很多人说既得利益在阻碍整个改革,从法学角度,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去破除障碍呢?
季卫东:既得利益集团包括很多方面,现在可以看到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特别是在地方层面。因为既得利益集团最容易在政府权力不太容易进行有效管控的时候得势,会渗透得比较快一些。这就是所谓天高皇帝远。另外一方面,既得利益集团在和老百姓直接发生接触的时候,如果权力伸张得非常厉害,就会引起社会强烈反弹,引起一系列的问题。对于既得利益格局的突破,首先应该在地方层面,应该在社会的中间层面。我认为比较适当的切入点就是目前的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因为地方政府债务会涉及到非常多的问题,而不清理这个地方债务,中国的进一步发展也会非常困难。我们以清理地方政府债务为抓手,来推动财税民主,推动政府的审计行为。通过这样一系列的方式,来加强民众对于地方治理的参与,这个机制一旦形成的话,我想对于既得利益集团跋扈的格局可以形成矫正,或者说限制,就会逐步变得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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