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之理在法外
发布日期:2013-10-2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付子堂

深入经典关注现实


  经典是人类思想的结晶,是伟大思想家、立法者给人类留下的一座座思想“富矿”,是人类不断获得启发的源泉。思想巨人总是以其高超的智慧体察人类的情欲,洞悉复杂而深邃的人性。他们时刻关注着人类的幸福,他们提出的问题总是人需要面对的根本问题。面对经典,即面对人自身;阅读经典,即认识人自己。这是思想、学术原初的冲动。深入经典,学术才有宽厚基础;借助伟人的眼光,我们才能看得更远。经典之于学术,犹如大地之于树木,只有深深扎根大地,才能长成参天大树。
  现实是人类生存的当下处境,是人类感知的直接对象,是催生人类思想之花的“生活之树”。人并非生活于真空之中,总在鲜活的现实中悲喜哀乐。法学前贤已区别了“书本上的法”和“生活中的法”。“书本上的法”内容明确、逻辑一致,却缺乏应有的灵活,甚至僵化停滞。只有调之以“生活中的法”,“书本上的法”才能赋有其应有的活力和热度。关注现实,学术才有正确指向;体悟生活,思想才能打动人心。
  在现代学科知识体系中,任何一门学科都不能拒绝其他学科的成果。法理更是如此。如果过分专注于法律本身,我们可能会迷失其中而“不识庐山真面目”。正如要认识故乡,就必须离开故乡,到更广阔的天地中去;要认识地球,必须离开地球,到更浩瀚的宇宙空间中去。认识法律,研究法理也是这样。只有容纳并认真汲取其他学科的新成果,我们才能找到认识法律的新视角,发现进入法理的新路径。这就是“法之理在法外”。


思想碰撞火花迸发


  《法理学讲演录》书名乃是移植法理学的开创者约翰·奥斯丁的Lectures on Jurisprudence而来。
  第9卷以“法治如何塑造国家理性”为主题,共辑录了多篇演讲稿。朱景文教授以“中国法律职业化的反思”为题,用客观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体现了对法律人的关注,呈现出了法律运行的真实面目。中国人民的老朋友、美国资深法学家科恩教授系统地回顾了中美法学交流的点点滴滴,令人流连忘返。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卓泽渊教授睿智生动的演讲处处提醒着人们,国际社会对中国法律的碰撞、倒逼甚至“绑架”,在互动中构成了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分。著名法理学家徐显明教授从制度内外详解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各类叙事,并归纳出法律体系形成的“四大经验”。全国人大法工副主任张春生同志系统地介绍了我国法律秩序的形成过程,并针对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从五个方面探讨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制度完善,并提出了立法上的七个转变。这些建议都殊为宝贵。
  北京大学法学院前院长朱苏力教授从“大国”之“大”中体悟出中国在世界格局中的独特性与实践特殊性要求,提出“大国法治”应当从具体层面去看待、去尊重,从多民族国家思维去思考,“大国法治”建设之路是西方国家所不能提供的。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利教授解释了博弈论与法律制度设计之间不可避免的内在关联,好制度的设计不得不有博弈论上的考量。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教授,则从自身半个多世纪的治学历程中归纳出“求实、创新、严谨、宽容”的基本理念,并以亲身经历细数了法治中国的观念转型与重大进步。西北大学法律系孙皓晖教授基于对现实中国家社会意识与民族文明的自我认同的担忧,以秦帝国时代为主要研究对象,数十年如一日的探究中国原生文明,认为应对自身文明加深认同。
  总之,在这里,法内之理与法外之理、法学学科与非法学学科的碰撞和交融,可谓火花迸发、丰富多彩、不一而足,学术批评精神贯穿始终。在这里,大家坐而论道,以理会友;通过交流,我们相互理解,加深友谊。这是一个交流与对话的场所,也是一个开放而包容的平台。在批判与反驳当中,观点更加明晰,思想更加升华。
  转眼间,《法理学讲演录》已到了第9卷,一路走来,我们更加坚信,这是一项长期的事业。为此,我们真诚邀请更多的海内外学术友人做客西南,共同推进中国法理学学术大业。

(本文为《法理学演讲录》第9卷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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