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发布日期:2013-10-14 来源:光明网  作者:莫于川

  化解城市管理的难题,需要寻找革新出路,“参与行政,合作行政”是大趋势

  目前城管执法存在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脱离群众、脱离国情。城管工作非常复杂,城管部门在执法工作中经常会跟其它职能部门有联系,但有些部门现在认为,这只是城管一家的事情,持事不关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站在旁边看热闹或者看笑话。这种狭隘的“小城管”观念对于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有害无益。

  应当看到,城市管理是一个城市政府应该做的事情,很多城管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更需要城市政府统筹协调,应当视为城市政府的职能。我认为一定要从“小城管”理念转变为“大城管”理念,否则很多问题难以解决。

  还有一个情况:一个城市分为好多功能区,需要进行科学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例如需要先规划、建设好某个功能区,后续才便于该功能区展开正常的运营、运转、维持,这叫“规划在前、建设在中、城管在后”。如果上游、中游环节的规划、建设部门,根本不考虑下游环节的城管执法,在规划的时候就没考虑好,建设的时候就没有做好,存在一大堆不科学、不合理,难运行、难持续的城市规划和建设问题,把问题都丢给下游环节的城管,那么城管队员都变成神仙、都累死了,也没法做好城管工作。所以狭义的部门管理观须要回归于科学的城市管理观,树立“大城管”观念,城市管理应当作为政府职能并进行统筹协调,否则日益繁重的城市管理任务根本完不成。

  城市是所有市民的生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城市管理不但要树立政府职能观,由城管部门一家挑担变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共同挑担,也即地方政府负责、城管部门执行、其他部门配合,而且要由单纯政府职能进一步回归于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这是现代民主行政的要求。当城市管理出现问题时,大家都在批评城管部门,可是,其他政府部门也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么?进一步问,许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做出了什么贡献?广大市民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没有其他社会成员(包括机构和个人)的参与、配合和行动,那么大的现代城市,几百万人口,仅靠几百、千把人的城管队员,就能把这个城市共同体管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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