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治精神形成共识
发布日期:2014-02-12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姜 伟

距上一次我们三人谈论控、辩、审,时间已经过去十余年。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使我们又聚到了一起。三位老友,几盏清茶,谈论关于刑事诉讼老话题的新问题,是一件幸事。
  如今,虽然我和张军的工作有了变化,不再从事司法工作,但我们关注司法公正的情怀从未改变。
  刑事诉讼是多方主体参与、多元利益交织、多维价值共融的司法活动。在刑事诉讼中,如何维护司法公正、兼顾各方权益、提高诉讼效率,是我们讨论每个问题时都会涉及的三大主题。可以说,控、辩、审的诉讼活动就是围绕着这三大主题展开的。关键是在处理控、辩、审三方关系时,怎么平衡这三大主题。
  “三人谈”是交流的过程,也是争论的过程,更是学习的过程、提高的过程。我们有不同的职业经历,扮演不同的诉讼角色,考虑问题的视角不同,在一些问题上见仁见智、激烈争论是难以避免的。经过不同观点的碰撞、思想风暴的冲击,我从中获益良多。好在我们不仅追求理想,而且遵循理性,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往往能够根据法治精神和诉讼规律达成共识。
  上一次“三人谈”,我与张军正在公诉厅和刑事审判庭的工作岗位上,诉讼角色的色彩较浓,与文昌律师之间,各种观点的交锋可能更直接一些。这次再谈,我与张军已先后离开了司法岗位,也许我们曾经的工作经历,会让我们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在控方或者审判的立场讨论问题,但是,由于我们已经身处诉讼活动之外,所以我们能更加客观、更加理性地审视控、辩、审的立场,根据司法实务的需求,感悟刑事诉讼法的要求。
  张军不仅是我的同学,而且是我的“同床”,是睡在我下铺的兄弟。论法学功底、审判经验,他是全国法院的翘楚。他主持刑事审判业务和刑事司法解释工作多年,对于刑事诉讼的理论与实务如数家珍。“三人谈”中他也往往充当审判长的角色,在纠结的话题中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
  文昌律师被称为“刑事辩护第一人”,长期活跃在诉讼一线,他的经历、感悟最多。我们讨论的很多话题都是由文昌律师的问题展开的。也许没有文昌律师的参与,就不会产生这些接地气的话题,也难以形成一些兼具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对策。
  不知下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时,我们还能“三人谈”否?这是我的愿景。
  (本文为作者为《新控、辩、审三人谈》一书所作的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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