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良知
发布日期:2014-12-23 来源:《检察日报》2014-12-19  作者:刘仁文

良知,亦称良心,是人与生俱来的内心“是非律”,是一切道德伦理的基石。

孟子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王阳明也说:“良心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良知。”他们都认为良知是一种本能,像恻隐之心这类品质,并不需要后天习得。

良知是人的“自我立法”,是心灵深处的裁判官。“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说的就是为人处世不能愧对天地,要对得起良心。这不由让我们想起康德那句名言:“世间有两样东西,我愈是思考愈觉神奇,心中也愈充满敬畏,那就是天上的星空与内心的道德准则。”

确实,良心不分东西,达·芬奇如此写到心的神奇:“人心在一刹那由东方转到西方。”卢梭也像许多中国思想家一样,向良心献上最高的赞辞:“良心呀!良心!你是圣洁的本能,永不消逝的天国的声音……是你在不差不错地判断善恶……没有你,我就感觉不到我身上有优于禽兽的地方;没有你,我就只能按我没有条理的见解和没有准绳的理智可悲地做着一桩错事又一桩错事。”

良心是灵魂的声音,而欲念则是肉体的声音,二者经常会发生碰撞。史孟麟所谓“人心有现成的良知,天下无现成的圣人”,是要鼓励有志于想成就圣贤人格者,就得走良心的进路,这样才能把外在规范转化为内心信念。

良心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却是最可靠的监督者,一个人的任何言行,都逃不过它的眼神。你可能逃过世俗的惩罚,却要受着良心的煎熬和折磨。良心不安,问心有愧,这种来自内心的自我谴责和忏悔,是最深沉、最有效的道德律令。一个社会,一种职业,讲良心的人越多,这个社会就越自律,这种职业就越干净。以司法为例,爱尔里希就说得很好:“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最终保障。”难怪耶鲁大学法学院的前院长哈罗德·柯要在开学典礼上寄语耶鲁学子:“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

但良知也有蒙垢的时候。有的人为了追求功名利禄,更有的人以更高尚的理由,认为要干大事就不能讲良心,无毒不丈夫。“恶是颠倒的善”,贝戈尔根如是说。君不见历史上多少恶行和灾难,偏偏是以善为动机或幌子酿成的!希特勒也好,东条英机也罢,他们还觉得自己是民族英雄呢。斯大林发动大清洗,杀了那么多的人,他难道会觉得对不起良心么?

看过勒庞的《乌合之众》,我们就会明白,德国和日本普通民众为何会变成二战期间的战争机器?那正是因为国家最高领导人发动起整个国家机器,让全民丧失理智,在集体无意识中变得肆无忌惮。

这样看来,若是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光强调良心是不够的,还要有一套制约权力的良好机制,否则,不止最高领导的良心靠不住,民众的良心也会打瞌睡。

近年来,关于“文革”的忏悔不时见诸报端,我看到的刺痛我心的一则报道是,律师张红兵在“文革”中举报自己的母亲是“现行反革命”,致使母亲被枪决。这么多年过去了,“梦里母亲从不和我说话”“我永远也无法饶恕自己”。在那疯狂的时代里,父子成仇,夫妻反目,亲朋绝交,又何止一例?去年公开出版的《出没风波里:江平和他的时代》详细披露了江平和其前妻陈绥的离婚细节,之前只知道陈绥为了入党而狠心与被划为“右派”的江平划清界限,却不知此事后来带给陈绥的无尽痛苦。声声溅泪,字字泣血,人间悲剧,莫过如此!“亲亲”“敬长”,这些良知的应有之义,为什么那时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呢?

所幸如今我们已走上依法治国的大道,大规模的人格扭曲应当一去不复返了。官方在提依法治国的同时,也提以德治国,并且强调要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我觉得用“以德育国”来代替“以德治国”的提法似乎更妥。“德”的主干内容就是良知,它无法像法律那样实行有强制力的“治”,而更多地靠春风化雨,靠润物无声。一个德性高的社会,必是讲良知的社会,它能够培育土壤,让吾国法治这棵幼苗长成参天大树。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