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写在“十八大与法治国家建设”丛书出版之际
发布日期:2015-04-16 来源:《法制日报》2015-4-15  作者:江必新

人类很早就意识到法治与国家治乱兴亡之间的规律性关联。
  秦商鞅说,“以治法者强,以治政者削。”汉王符说,“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古希腊柏拉图也观察到,现实中的那些统治者能不能服从法律乃是决定城邦兴衰成败的关键问题。数以千计的历史年轮已经充分展现了这样一个规律: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所能找到的治国理政的最好方式。然而,历经时空层层打磨后的“法治”二字,其内涵绝不仅限于字面。
  作为“规则之治”,法治塑造着人类生活的规范性、制度性和程序性;作为“法之统治”,法治要求法律规则的权威性、统一性和至上性;作为“良法之治”,法治内含了公平正义自由秩序等诸种价值;作为“程序之治”,法治强调程序的合法性、正当性以及程序相较于实体的优先性;作为“理性之治”,法治要求奉法者执中守正、辩证施治、莫走极端。
  法治所蕴含的从人类日常生活和历史实践中所积累出来的智识、思维、价值、信仰、模式、程序,深远而现实地影响着每一个人的生命和生活,左右着每一个国度以及民族的盛衰和荣辱,揖别人类的过往并祈祷着人类社会的未来。
  党的十八大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举“法治中国”为纲,张“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目,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新时期领导干部的基本准则,依法办事成为举国上下的第一遵循,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成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阶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成为法治改革的五大重心,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文化、法治环境编织起法治中国的立体网络。
  这份决心和担当所诠释的共同体认是:法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是如期建成小康社会的捷径快道。
  毫无疑问,一个通过全方位法治化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正在熔炉中锻造。笔者以为,法治中国这一宏大命题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命题拥有更加丰富的内涵:“法治中国”是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继承版”,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中国版”,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升级版”。
  从依法治国到法治中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次极为重要的升级,是中国共产党探索治国理政规律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成果,是中国政治文明进一步提升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契机。 
  佐证这个结论的是这样一些正在发生的细节性事实:中国正在经历从有法可依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升,从强调法律体系和规则体系向强调理念、体制、制度、机制四位一体提升,从倡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到力求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起点平等提升,从依法管理向依法治理提升,从简单地强调政府严格执法向强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从规范执法行为向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一体规范提升,从事前授权、事后纠错的控权方式向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体系提升,从注重私法权利向不仅注重私法权利而且注重公法上的权利保障提升,从严格司法向公正司法提升,从强调执法司法队伍建设向强调所有法治环境和法治条件改善提升……
  据此必可期待,未来之治理必定滋养于法治,未来之中国必定享誉于法治的成就,未来之人民必定受益于法治中国建设的红利。
  建设法治中国,仍需在规则治理上完成未竟事业,尤需在中国特色上凝心聚力,更要在制度建设上大展宏图;既要在“加快建设”上争速度,又要在“全面推进”上“舒广袖”,还要在有效治理上见成效。这无疑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时代任务。
  笔者深感,于法治中国建设方兴未艾之际,亟待进行系统研究和深挖细嚼,以彰显法治中国之精义,描绘法治中国之图谱,拓展法治中国之路径。有鉴于此,笔者搜几十年法学研究之思虑,索数十载政法工作之体验,不揣浅薄,于工作之余,梳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之宏旨,阐释良善司法、辩证司法、程序法治之大要,研究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之运用,探求法治中国之制度逻辑与构建方式,拢此八本为“十八大与法治国家建设”丛书一套,愿能藉此弘扬法治之精神,略陈法治建设之己见,以陋砖而引真玉,以个人短视而发方家之真言。

法治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写在“十八大与法治国家建设”丛书出版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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