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9)》发布会,通过腾讯会议在线上成功举办。来自北京市社科联、社科规划办、社科文献出版社、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湖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等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9)》发布会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法治政府研究基地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敬波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法治政府研究基地首席专家、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北京市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副主任荣大力,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集刊分社总编辑刘骁军分别致辞。
马怀德教授指出,法治政府发展报告真实客观地记录了中国法治政府的历程,总结了法治政府的宝贵经验,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发挥了很好的指导、推动作用。2019年度的法治政府发展报告具有以下四方面特点:理论结合实际;概括最新成果和前沿问题;注重地方经验基层治理经验的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主题不变,重点突出。
荣大力首先对报告的发布表示祝贺,接着从国家战略层面阐述了该报告发布的重要意义,肯定了法治政府研究基地的智库作用。他认为,法治政府研究基地着眼于解决当前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难题,围绕行政法治理论和实践开展广泛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法治政府研究基地推出的《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两套系列蓝皮书已经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成为领域内的权威智库报告。
刘骁军同样肯定了法治政府研究基地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作为党和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智库,法治政府研究团队开展的法治政府发展调研、法治政府评估以客观数据展现了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巨大成就,敏锐把握到我国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趋势、热点难点,通过书中的专家建议为我国各部门、各地区法治政府实践指引了方向,提供了可复制的体制机制以及具体举措方面的模板。
王敬波教授报告了《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9)》的总报告部分。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组织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9)》的总报告以“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征程”为题,系统回顾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情况和取得的进展,总结了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历史征程,法治政府的建设将会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如何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质效果,将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进一步向前推进,是未来法治政府建设当中的重中之重,需要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社会的引领作用,为实现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教授主持了发布会的报告研讨环节第一单元。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成协中教授就《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的评估与完善》进行了报告。他介绍,从形式上看,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立法呈现出从地方立法到中央立法、从分散立法到统一立法、以立法引领改革的体系特征;从内容上看,相关立法主要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加强公平公正的监管执法三个方面做出规范。相关立法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但所设定的行为规范与责任规范还存在一定的合法性风险和有待检讨之处。为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需以统一和合法为核心完善营商环境立法体系,以辅助性原则为基础确立起政府与市场的适当边界,以行政职责类型化调和政府多重角色,以政务诚信为引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孔祥稳助理教授就《信用监管的历史沿革与合法性控制》进行了报告。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形成一套系统的信用监管机制。这一机制以市场主体的统一信用信息记录为基础,以事前的“告知-承诺”制、事中的差异化监管、事后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为具体部署,依托信用信息展开监管活动,在弥补行政执法资源不足、强化法律规则的实施效果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充分回应所面对的合法性问题,首先,信用信息的记录应当更为审慎。其次,在事前准入阶段,“告知-承诺”制需要与《行政许可法》对接。再次,在事中监管上,差异化监管的差异性需要具有正当理由。最后,在事后的奖励和惩戒上,应当以审慎态度对待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法治政府研究院《行政法学研究》李程编辑就《<行政法学研究>等法学类核心期刊学术热点分析》进行了报告。她介绍了《行政法学研究》2017年——2018年刊发文章情况、2019年《行政法学研究》接收投稿与刊发文章情况和其他法学类核心期刊2017年至2019年刊发行政法学类文章情况。经过对上述情况的梳理研究,她指出,行政法学学术研究在发展研究中呈现出以下特点:始终以行政诉讼和行政法学基本原理为基本的研究阵地;始终关注现实世界的热点问题,保持及时的回应和有效的关切;从具有高影响力的行政法学文章的研究主题来看,行政法学的研究体系和研究视野正处于拓宽和丰富之中。
湖南大学法学院展鹏贺副教授就《行政活动方式的自动化趋向及其法律问题》进行了报告。我国近年来尤其重视相关新技术手段在行政管理和服务活动中的应用,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自动化的行为模式在越来越多的公共行政领域得到了肯定和鼓励。对于行政活动方式的自动化趋势,目前还有如下五点法律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一是大数据基础上行政活动自动化实施的主体问题,二是行政机关利用大数据过程中结论的合理性问题,三是算法的缺陷与规制问题,四是人工智能判断和决策应用于行政决定的问题,五是行政活动方式自动化趋势下正当程序机制的实现问题。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李帅讲师就《数字金融时代监管科技的法治化路径》进行了报告。社会的数字化发展使科技创新迎来爆发式增长,新兴金融科技企业利用以“数字”为核心的技术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开启了金融科技新革命。在共享金融领域,区块链应用场景、智能投顾服务及大数据风控模式的构建和推广,正在影响投资主体、经营主体、经纪主体以及监管主体间的关系。这种相互关系的变化会在金融交易过程中演绎并传递,从而发生法律效果,形成不同于传统形态的新型金融法律关系。如何在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范围内应用金融科技,如何合理预测并防范金融科技可能诱发的风险,如何借鉴境外市场对金融科技的监管和规制经验,将成为新时期监管活动法治化的题中之意。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挂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章志远对上述报告分别作了点评。
湛中乐教授肯定了报告做的资料搜集和提炼概括,在此基础上总结了行政法学研究需要注意的一些重点:其一,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对行政法的理论会带来一些冲击和挑战,这些都是学术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其二,行政法学界可以看到行政法学领域的国家法律仍然有可改善和提升的空间,如行政复议法、行政程序法等;其三,行政执法领域里面的行政活动方式产生了巨大的改变,学界近年来正在重视监管方式的改变;其四,行政救济体系如何能够跟以后的宪法救济挂钩。
章志远教授认为,第一单元的报告都体现了三个共性:都是属于行政法治的前沿问题,研究体系服务都有一定时政色彩,在学术立场上都坚持了价值判断。行政法学研究要关注依法行政与以文件行政的关系,要勇于回应,提出理论应对方案。同时,要融会贯通,在传统行政法和新进的政府监管的前沿间铺设桥梁。针对李程博士关于《行政法学研究》的报告,章志远教授还总结了《行政法学研究》这本杂志的三重功能:引领当代中国的行政法学、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和培养行政法学的人才。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郝倩副教授主持了发布会的报告研讨环节第二单元。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王树良讲师就《城市环境治理行政法治发展报告》进行了报告。当前,我国城市环境治理目标具体表现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空气质量、解决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问题、提升市容市貌。为此,各地政府正在通过加强地方立法和完善执法等方式,努力应对当前城市环境问题。2019年,我国城市环境治理行政法治呈现出整体稳定发展,个别领域有较大突破的特征。王树良针对我国当前的城市环境问题,分别梳理了其立法现状、全国各城市实践现状的制度建设以及取得的成绩效果,针对目前的立法现状及实践中遇到的新形势新要求,展望了未来的发展动态。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刘艺教授就《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新发展与新挑战——基于2017年-2019年数据的理论反思》进行了报告。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机制。在全面实施之后两年半的时间内,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呈现出不同于试点时期的新的发展态势。这些发展态势的内因是检察机关组织机构改革带来的办案能力的提升;外因是党委和人大增强了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支持力度,化解了制度运行中的部分障碍。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未来还需从内、外、广、深四个维度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促进公益诉讼检察与三大检察内部融合;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法治政府的耦合;探索拓展受案范围;建构符合需要的诉讼机制等。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曹鎏副教授就《行政复议发展年度报告(2019)》进行了报告。《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一年以来,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多元纠纷化解体系中发挥了日益突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大数据,两项制度无论在案件受理量、纠错率等方面,区分度越来越小,诉讼对复议结果认可度较高。两者都在良性发展,在具体案件分布领域和涉及行为类型,差异明显,各有侧重。目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已经全面铺开,复议法修改要反映改革成果,并尊重行政复议行政司法属性定位,制度设计要助力于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优势的发挥,并注重有效弥补行政复议自身缺陷和不足。充分实现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为目标是复议法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师资博士后王春蕾就《北京市行政法治的发展(2019)》进行了报告。2019年北京市行政法治的发展,充分体现了首都特色与发展战略,在鼓励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多元主体共享共治、注重京津冀区域法治协同发展等多个方面具有全国性的引领与示范作用。但仍然存在有待改进的问题,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改进:一是紧密结合工作职能,分类别、分梯次加强法治培训与学习力度,切实增强法治教育实效。二是全面推进数字化精准治理,聚焦治理中“真问题”,着力提升治理针对性并对治理实效进行动态评估。三是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重视制度落实的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创新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强化执法为民理念,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加大行政执法的效能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王青斌教授就《北京市规划行政法治建设回顾与展望》进行了报告。近年来北京市规划行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依旧面临一些问题,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着力清除规划行政法治建设道路上的种种障碍,推动北京市规划行政良性发展:一是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兼顾合法性与效率性。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必须兼顾合法与高效,加快修订《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制度的作用,扩大违法建设信息来源。二是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规划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实现管理信息化,实现信访法治化,完善监督考核体系。三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打造服务型政府。一方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公众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另一方面,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张莉教授就《“条块协同”破解基层执法难题——北京市平谷区“吹哨报到”三协同执法机制研究报告》进行了报告。以屡禁不止的砂石盗采为起点,北京市平谷区政府自2017年起探索出三协同执法机制,通过整合资源、建立制度和过程控制,为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做了有益的铺垫。目前需要完善行政组织法,修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让行政职权在街乡镇一级实现“化学融合”,真正实现综合执法。当然,不是所有的区县级执法事项都要下沉到基层,可以因地制宜地做些类型化处理。未来的基层执法可以在“治理”理念指引下,进一步加强公共主体与私人主体的沟通,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社会监督,使其与考评问责等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相结合,形成“官民共治”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于川,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李昕教授对上述报告分别作了点评。
莫于川教授首先祝贺了法治政府发展报告蓝皮书的出版,祝愿它能够稳健前行,不断为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和政府治理现代化做出新贡献,并就第二单元的前三篇报告进行评议。他认为这三篇报告从专门领域法治和监督救济法治的角度切入,注重覆盖面、差异性、定量化,极具参考价值。王树良博士围绕典型问题,剖析城市环境治理的若干具体目标表现,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系列对策建议。刘艺教授以两年多的实证数据为基础,对修法后检察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在案件数量、办案中心、案件范围等方面做了定量分析,通过内外集合、理论实践结合的方式,对检察公益诉讼发生变化的成因做了深入探讨,还特别从四个维度提出了推动、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系列建议。曹鎏副教授应用了大数据分析探讨我国行政复议发展的成效和面临的困境,努力打造行政争议解决的主渠道。
李昕教授认为,第二单元的后三篇报告既立足于北京的法治需求,又采取了多元化视角,既有对于现实的这种需求的概括,也有基于需求的制度回应。三篇报告分属于不同的领域,但都共同回应了目前首都法治建设中间三个核心问题,即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都战略发展的定位和北京作为一个超大城市,在治理的过程中间所面临的一些难题。
最后,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教授对此次发布会进行总结,并对北京市社科联、社科规划办,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等为该报告提供帮助和支持的单位和个人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