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担保新制度的解释与适用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0-11-16 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2020年11月13日,《民法典担保新制度的解释与适用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世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家》杂志社联合主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世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津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单位的三十余位领导、专家与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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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开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主持会议开幕仪式。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致以诚挚的谢意,就最高人民法院对民法典担保制度相关司法解释的编撰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并对民法典实施后司法解释的功能转向予以说明。
         第一单元
   上午的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主持。
  研讨会的第一单元集中讨论“担保制度一般规定中的争议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刘保玉教授、中国社科院民法所谢鸿飞教授、北京大学许德峰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李运扬副研究员就担保合同效力的从属性、担保物权的受托持有、担保人资格及担保财产问题、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问题、最高额担保问题、共同担保中担保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借新还旧对于担保责任的影响等问题作主题发言,各与会嘉宾就本单元讨论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第二单元
   在研讨会的第二单元中,中国人民大学肖建国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朱虎教授、清华大学龙俊副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张尧助理教授、中国海洋大学宋春龙老师就“保证合同中的争议问题”作主题发言。本单元集中讨论了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共同保证的保证期间、撤诉是否影响保证期间、保证合同无效时保证期间的适用问题;先诉抗辩权与诉讼、执行程序的衔接问题;保证人清偿承受权(代位权)的适用问题;保证人抵销和撤销抗辩权的适用问题;保证人权利保护规则对于物上保证人的类推适用等相关问题。
         第三单元
   下午的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教授主持。在会议议程的第三单元中,与会嘉宾就担保物权中的争议问题展开了讨论。中国政法大学刘保玉教授、北京大学常鹏翱教授、清华大学程啸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庄加园教授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王琦老师以抵押财产的范围问题、抵押财产转让及实现规则、抵押权的优先顺位规则与登记对抗规则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正常经营活动中的买受人规则、仓单质押问题、应收账款质押问题等作了主题演讲,各与会嘉宾就本单元讨论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第四单元
   在研讨会的最后单元,华东师范大学纪海龙教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金赛波律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王乐兵助理教授、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黄琳主任以及大连海事大学李敏老师担任本环节的主题报告人。各位与会学者的报告主要围绕新类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中的争议问题而展开。报告内容主要集中在股权让与担保中名义股东的权利保护、融资租赁交易和所有权保留交易中所有权的权利属性与实现、售后回租和不动产融资租赁的定性、保理与应收账款质权的冲突、保证金的担保适用等相关议题上,与会嘉宾并就上述相关争议焦点进行深入探讨。
         会议总结
    在四个单元的讨论环节结束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对于本次会议作以总结。高圣平教授对于各位领导、嘉宾们到会参加研讨表示感谢,认为本次研讨会有利于提高担保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质量,并号召社会各界对于征求意见稿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杨永清法官作闭幕式致辞,他对与会学者出席本次研讨会表示感谢,指出在司法解释完善过程中将广纳各界人士的建议与意见,再斟酌司法解释中的一词一句。

责任编辑:马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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