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20年年会在苏州举办。该会由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承办,以“六稳”“六保”政策背景下企业破产挽救制度的理论与实务为主题展开。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周继业、苏州大学党委常委周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阳光以及来自江苏省高校、省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关单位、省法院、省破产管理人系统以及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选举李玉生为研究会会长、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研究会聘请杜万华副主任、王欣新教授、韩长印教授为专家顾问。会议还举行了一系列学术交流活动,对获奖论文予以表彰,并与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依托单位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研究会章程、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会议选举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为会长,方新军为常务副会长,夏正芳、李红建、曹扬文、董学立、吴英姿、王建文、何旺翔、姚志坚、包刚、蒋飞、韩学艳、车捷、张利军等13位同志为副会长,选举李荐、刘思萱为秘书长,选举李中原等37位同志为常务理事,选举赵毅等98位同志为理事。
研究会聘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韩长印等三位专家为顾问。三位专家以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中原作了主旨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