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犯罪的预防与辩护”论坛举行
发布日期:2020-12-17 来源:法治日报

□ 法宣

  日前,由太原市司法局主办,太原市律师协会、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京师(全国)刑委会承办的“‘六稳六保’背景下涉企犯罪的预防与辩护”论坛在太原举行,太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振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刘仁文,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北京大学教授江溯等出席活动并发言,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薛燕律师担任主持。
  程莉指出,此次论坛是全市律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实践。全市律师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大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律师队伍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力量。
  黄振中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京师的历史由来、发展历程以及京师的“五化”理念。刘仁文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中“非法催收债务罪”进行评析,他围绕典型的犯罪类型、相关司法解释为大家做了详细的讲述。郭华对金融犯罪的防范与辩护要点进行讲授,着重强调了要加强金融犯罪的防范意识以及律师应如何进行辩护等要点事项。陈卫东为大家讲解了企业犯罪案件辩护的两个“抓手”,分析了对企业犯罪进行“出罪”辩护的重要性和可行性,指出了企业犯罪案件辩护的合规辩护、证据辩护两个“抓手”。江溯为大家讲解了财产犯罪的司法认定,他从罪刑法定原则与财产犯罪、客观判断优先与财产犯罪、所有人擅自取回他人合法占有的本人财产与财产犯罪、不法原因给付与财产犯罪、权利行使与财产犯罪、占有的认定与财产犯罪、处分行为与财产犯罪、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八个方面为大家讲述这一问题。
  陈海阳、丁海洋、袁彬三位讲师分别对“六稳六保”背景下的科研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六稳六保”背景下企业家入罪风险防范以及民营企业经营者涉职务犯罪行为的“出罪”路径选择等内容进行阐释。刘凌以“六稳六保”背景下企业贷款类犯罪的“出罪”路径为题,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意图以及是否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两方面,详细分析了企业贷款类犯罪的“出罪”路径。王佳伟为大家讲解了涉企刑民交叉案件的辩护路径,剖析了刑民交叉案件的两种类型和辩护路径,并分享了自己作为刑辩律师的执业感悟。李大伟对刑事合规视角下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进行阐述,引导大家在企业法律规范中要站在什么维度思考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列举了相关的案例。
  马里、赵斌、李齐广、王国元等分别发言,对“六稳六保”背景下房地产企业高管犯罪辩护进行讲授,就涉及“飞单”现象犯罪的辩护问题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宝贵经验。
  王殿学以套路贷中非法占有目的辩护为题,介绍了在审理套路贷案件中出借人构成诈骗罪的几种情形,讲述了套路贷案件在司法适用中的相关问题以及高利贷与套路贷的区别。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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