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山东省法学会召开加强研究会意识形态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加强研究会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措施。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梁战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李玉福主持会议,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研究会按照党组部署要求,坚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加强政治思想和意识形态建设,坚持加强党组织建设,有力推动和保证了法学意识形态工作向上向好。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是把握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谱写经济和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的战略要求,是保持和增强法学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使命要求。各研究会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扛牢政治责任、履行政治职责,确保绝对安全,繁荣法学研究。
会议要求,各研究会要立足职能发挥优势,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在组织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全力推动过硬党支部建设,锻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要充分发挥依托单位政治优势,积极将自身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依托单位工作大局中,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协同落实,切实把体制机制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和效能。要充分发挥知名专家学者“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强化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增强示范力、引领力和影响力。
会议强调,要完善制度机制,狠抓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地落实。要落实工作责任制,会长是研究会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秘书长是研究会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源头预防制度、工作报告制度、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应急处置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积极作为,把握主动。要加强协同联动,法学会、研究会、研究会依托单位以及理事会成员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齐抓共管,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合力。
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党内法规研究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企业商事法律研究会、应用法学研究会、财税金融法学研究会负责同志进行交流发言。省法学会部分研究会负责同志,省委政法委宣传处、省法学会机关研究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