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宁夏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银川召开,审议通过自治区法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自治区法学会常务理事和会长、常务副会长,总结2020年法学会工作,部署2021年法学会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东生当选宁夏法学会会长,并作了讲话。
会议认为,近年来,宁夏法学会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动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治实践创新,在法学研究、法治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新境界,是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这“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实践要求,真正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
会议强调,法学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肩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一是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信仰者,不断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真信笃行。二是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积极传播者,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治能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让法治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三是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捍卫者,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头脑特别清醒、眼睛特别明亮、立场特别坚定,坚决抵制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坚决同诋毁、攻击甚至妄图颠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行为作斗争。四是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模范践行者,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主动参与专业研究会工作,聚焦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对外开放、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法律问题,研究提出有价值、可操作的政策措施,为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宁夏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成果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为“十四五”开好局、建设先行区、建设美丽新宁夏作出新贡献。一是加强法学理论研究。编制好宁夏法学研究“十四五”规划,办好“法治宁夏论坛”,深入开展“法学研究下基层”活动,力争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研究提出更务实、更接地气的对策建议。二是加强法治服务保障。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做好立法咨询论证、学术研讨交流等工作,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依法决策依据和法治服务保障。聚焦法治宁夏、平安宁夏建设,聚焦实施“七大提升行动”、抓好“十项重点工作”,主动参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走进基层、深入群众、扎根实践,拿出更多暖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法治研究和实践成果。三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研究制定法学人才发展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为优秀法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广阔舞台,努力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法学法律人才。着力加强法治后备人才培养,积极参与法学教育改革,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统一。四是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推动全区法学会系统实现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推动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和研究会建设实体化,确保法学会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建立健全重大学术研讨活动主题审定制度,严把论坛、报告会、座谈会、年会和论文课题的政治关,掌握法学领域主导权、话语权。深入推进法学会改革,把法学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真正成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