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金融法学研究会组织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1-02-23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法学会

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讲话中精辟概括了“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1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为深入理解条例出台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意义,提前探索条例出台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思路,探讨难点堵点问题解决途径,2021年1月14日,江苏省南京市金融法学研究会组织召开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结合现实工作情况,参会者针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层面的执法工作,梳理了职能和流程,分析了问题和难点,提出了承接应对的建议和对策。大家认为条例出台是金融监管领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填补了地方政府行政层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空白,为地方政府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了有力的工作抓手,为切实守好群众的“钱袋子”增加了法律支撑。设立行政执法前道关口,充分发挥行政调查和行政清退职能,起到案件分流作用,减轻司法机关处置压力。有利于实现非法集资风险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更有效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更好地保护公众合法权益。

会议由南京市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王伟主持,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南京市检察院、南京市司法局相关工作领导及市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参会。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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