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镜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我们农民工的援助,学法用法真是太重要了!”顺利讨回疫情期间工资的罗某激动地对承办律师说。
2019年10月,罗某入职安徽省芜湖市某房地产公司,当日,双方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约定罗某在该公司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双方未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2020年2月至3月,恰逢疫情,罗某在家待岗,后公司复工复产,罗某到公司上班,公司未支付2月至3月疫情期间的工资。另在罗某工作期间,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2020年3月28日,罗某离职。罗某到镜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并申请了法律援助。最终,在仲裁庭主持下,罗某与原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原公司在约定时间内一次性付清了工资。
这是镜湖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2021年1月初至春节前,芜湖市镜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维权活动作为岁末重点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让农民工家庭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活动期间,镜湖区选派区法学会优秀会员,联合区人社局走进芜湖交通经济广播直播间,围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主题,详细解读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常见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申请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并通过生动鲜活的农民工维权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使广大听众在案情中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除线上“主场活动”外,还组织全区各街道设立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分会场,组织区法学会会员通过进企业、进工地、进村居开展普法讲座、悬挂横幅、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活动,为广大农民工送去讨薪维权的“法治宝典”,主动为农民工朋友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依托“12348”安徽法网等进行“预约办”“在线办”“掌上办”,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案件,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于当日受理、当日指派。
“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维权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在用工单位和农民工群体中的知晓率,扩大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影响力,有利于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