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法学院举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开题论证会
发布日期:2021-03-16 来源:天津大学法学院

2021314日下午,天津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隆重成立并同时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术研讨会。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天津大学法学院王建学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纵向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法治化若干重大问题研究”开题论证会,对习近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思想进行了集中学习和研讨。论证会邀请了来自国内高校的四十余位专家学者,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团队参加了会议。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文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张俊艳,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欢,法学院副院长杨健,法学院张恒山卓越教授、熊文钊讲席教授、魏健馨教授、董妍副教授等出席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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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艳致辞。她指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是培养人才的重要载体,对于学科建设非常重要。王建学教授的重大项目是近年来全国宪法学界青年学者第三次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也是天津大学第28个重大项目,可喜可贺。学校会做好项目的支持保障工作,期待着项目团队能够认真学习和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重大项目产出更多的学术成果,培养出更多的优秀博士生和硕士生,进一步增强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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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佑海致辞。他指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希望王建学教授领衔的项目团队要认真学习和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忘初心,艰苦奋斗,团结合作,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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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主持人王建学作说明。第一,课题研究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下功夫;第二,课题主要从纵向角度对国家治理进行研究,在坚持法学研究方法自主性的同时,有必要借鉴其它学科的研究成果。第三,课题目前在很多重要的治理问题上研究工作还相对宏观,希望与会专家多提宝贵意见。第四,国家纵向治理不仅要直接涵盖宪法中的央地国家机构,还需要与党的机构、政协等联系起来进行研究,从而真正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切实可行的法治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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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由杨欢书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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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论证环节主要分为六场展开。第一场主要论证国家纵向治理体系的历史反思与现代化原理,由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侯欣一教授主持,天津大学法学院张恒山卓越教授作主旨发言,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和武汉大学法学院黄明涛副教授参与讨论。第二场主要论证国家纵向治理中的权责问题,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作主旨发言,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石东坡教授和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特任副研究员刘文戈参与讨论。第三场主要论证国家纵向治理中的财政问题,由天津大学法学院熊文钊讲席教授主持,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教授作主旨发言,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大庆教授和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世涛教授参与讨论。第四场主要论证在国家纵向治理中坚持中央统一领导研究,由天津大学法学院魏健馨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作主旨发言,厦门大学法学院胡箫力副教授和武汉大学法学院伍华军副教授参与讨论。第五场主要论证在国家纵向治理中发挥地方积极性研究,由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田文利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教授作主旨发言,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郑毅副教授和南京大学法学院田芳副教授参与讨论。第六场主要论证国家纵向治理体系的法治化,由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郭庆珠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胡弘弘教授作主旨发言,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任进教授和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丁轶副教授参与讨论。各位专家学者在肯定课题前期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完善建议,为进一步推进课题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

闭幕式由《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苏雪梅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朱福惠教授作论证会总结发言,他从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等方面对本次论证会的专家建议进行了全面总结,与会的专家学者在纵向治理方面有深厚的造诣,专家们的建议对王建学教授主持的重大课题研究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希望课题研究取得圆满成功。W020210316421103220549.png

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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