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已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其中既对《民法典》上的新制度新规则作出了统一解释,也结合《担保法》《物权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实施以来的裁判经验对相关司法态度进行了大幅调整。
为推进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统一解释与适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和《法学家》杂志社拟于2021年4月10日举办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研讨会,期待社会各界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本次研讨会的主要议题包括:
1. 担保一般规定中的争议问题
主要议题:非典型担保交易的担保功能问题;担保的从属性问题;担保人资格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分支机构、特别法人);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问题;最高额担保问题;共同担保中担保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借新还旧对于担保责任的影响。
2.保证合同中的争议问题
主要议题:保证方式的识别问题;保证期间问题(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共同保证的保证期间、撤诉是否影响保证期间、保证合同无效时保证期间的适用);先诉抗辩权与诉讼、执行程序的衔接问题;保证人清偿承受权(代位权)的适用;增信措施的解释问题;保证人权利保护规则对于物上保证人的类推适用。
3. 担保物权中的争议问题
主要议题:抵押财产的范围(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设立的抵押权的效力、违章建筑抵押的效力、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的效力与实现、房地一体处分规则的适用、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效力);抵押财产的转让规则;抵押权的实现规则;担保财产的概括描述问题;动产抵押权登记对抗的第三人范围;正常经营活动中的买受人规则的适用;超优先顺位规则的适用;提单质押问题;仓单质押问题;应收账款质押问题;留置权的适用限制问题。
4. 非典型担保中的争议问题
主要议题:让与担保的识别与权利实现;股权让与担保中名义股东的权利保护;破产程序中的融资租赁和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交易和所有权保留交易中所有权的权利属性与实现;售后回租和不动产融资租赁的定性;保理与应收账款质权的冲突;保证金担保问题;定金规则的适用。
会议时间:2021年4月10日8:00-18:00
会议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会议地点、会议方式可能会调整)
研讨会将采取主题报告和讨论的方式进行,请有意发表主题报告的专家学者提交论文电子版至邮箱 mfdjx2021@163.com。
主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
《法学家》杂志社
承办:
中国人民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