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年4月10日,“中国古代经典中的法理”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17次例会在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隆重举行。会议由湖南大学、吉林大学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秘书处、《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等单位联合主办,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承办。
“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系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发起的品牌活动。自2017年12月正式启动以来,受到全国法学界的广泛关注,触发了法律学各学科“以法理为共同关注”的思想热潮。本次会议的主题为“中国古代经典中的法理”,主旨在于挖掘中国古代经典中的法理思想,采撷中华优秀法治文化中的法理精华,弘扬文化自信、构建中国话语。
来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等三十余所高校和机构的七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开幕式。
开场欣赏了“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纪念沙画。沙画艺术化地回顾了历届法理研究行动计划活动,展现“法者,天下之程式;理者,万物之根据”的文化深韵,带领全场嘉宾共同走进“法理时代”。
开幕式由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教授主持。湖南大学校长段献忠教授致欢迎辞。他表示,在千年学府岳麓书院举办“古代经典中的法理”研讨会,最为相得益彰,珠联璧合。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岳麓书院,习总书记关于岳麓书院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策源地的重要论述对研究法理也有深刻启示。法理就是探寻法律的内在规律与本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律讲堂》副制片人陈德鸿致辞介绍了该栏目的内容、风格、宗旨,表示弘扬传统法律文化也是电视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期待更多的专家加入到宣传传统法治文化的队伍中来。
协办方代表孙创前律师致辞指出,法律实践与律师实务也需要法理的指导。律师不应只关注法律是什么、怎么用,更要关注法律条文背后的普遍的法理问题,不懂法理的律师不是好律师。
会上还举行了湖南大学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张生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胡玉鸿教授、湖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丁三伏教授、中心主任陈松长教授揭牌。陈松长教授致辞说,中心的建成是岳麓书院和法学院深层次合作的重要体现,期待将出土文献与法制史的研究推向新高度。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教授在讲话中提出,法与理有紧密联系,古代法官叫理官,司法机关叫大理寺。法在理的指导下才具有灵魂与生命,才具有可操作性与实施性。对司法工作者来说,有法理的指导才有定力,才有智慧。
受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浙江大学的资深教授张文显教授特别委托,《中国法学》总编辑黄文艺教授在会上致辞。致辞提出,本次会议是中国法理研究“不忘本来”的一个风向标,正确处理好本来、外来和未来‘三来’的关系是关系到中国法理研究前途命运的方向性问题。只有把不忘本来和吸收外来有机结合起来,中国的法理研究才能有辉煌的未来。中国古代的法制文明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要求我们挖掘和传统中华法律文化的精华,汲取营养,回归本来、从头再来、继往开来。
开幕式结束后进入主旨演讲环节。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教授报告了《中国传统法文化中的辩证思维》,《中国法学》总编辑黄文艺报告了《中国古典政法传统考察》,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张生教授报告了《唐律五百条:价值理念与立法技术的统一》,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胡玉鸿教授报告了《唐律说“理”》。
在一天半的会期中,与会代表围绕古代法理阐释、传统法理的近代转型、古代经典文本的法理解读、古代经典重要概念的法理阐释四个主题展开了充分讨论,达成广泛共识。与会代表倡议,应努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让传统文献中的法理思想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