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准确把握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定性?对此类犯罪案件的主体又该如何界定?针对当前打击和治理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日前,安徽省检察院专门召开由省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参加的座谈会,研判、会商破解之策和处置之道,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座谈会透露,2018年至今年2月底,安徽省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四类涉众型经济犯罪10124人。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形式多样、形态复杂,司法机关往往在案件定性、主体认定、事实证据、案件管辖以及追赃挽损等方面都面临着诸多难题,急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会议强调,要强化态势研判,深刻认识涉众型经济犯罪危害性和发案特点,切实在端正司法理念、提升办案能力、建立完善机制上下功夫。要依法履职尽责,坚持严惩快办,提高风险识别、预警防控能力,不断加大依法惩治的工作力度。要提升监督办案能力,坚持“穿透式”办案理念,主动应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方式隐蔽化、手段信息化等难题,加强提前介入,因地制宜成立相关专业办案组,做到专业化办理、精准化惩治。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审查在案证据,做到“三个严格区分”,切实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做深做实。要积极促进综合治理,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常态化推动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落实,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