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下公益诉讼的理论发展与实践创新研讨会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民法典的实施以及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省地方立法研究与咨询服务基地、福建省地方治理与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实践研究基地、福建师范大学绿色发展法律制度创新团队共同举办“民法典下公益诉讼的理论发展与实践创新研讨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主题:民法典下公益诉讼的理论发展与实践创新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议题:

1.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公益诉讼发展的法理阐述

2. 民法典视域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赔偿范围研究

3. 民法典时代公益诉讼案件责任承担方式的创新和不足

4. 民法典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治理效果的新要求

5. “绿色原则”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理论创新

6. 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衔接与调适研究

7. 优化执法、司法机制推进公益诉讼的纠纷解决

8. 公益诉讼中检察权的职能定位

二、征文对象

法学理论研究人员,全国法律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司法实务工作者。

三、时间与地点安排

研讨会举办日期拟为2021年7月3日(星期六),为期一天。研讨会的报到,具体会议室以议程为准。

四、参会形式

1.  研讨会坚持以文参会的原则,投稿必须符合学术不端检测要求。

2.  请有意者将投稿论文发送至:fjsfdxfx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民法典下公益诉讼的理论发展与实践创新研讨会),投稿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

3.  本次会议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视频会议与现场同步。

五、研讨会费用

本次研讨会不收取任何费用,与会代表的午、晚餐由会务组负责,差旅费和住宿费由各参会代表自行承担。会议承办单位将在符合高校财务制度的前提下,承担特邀代表的差旅费和住宿费。

六、其他事项

1.  参会人员请在与会回执中填写相关行程,以便会务组安排会务。

2.  如需要协助预定住宿房间请在与会回执中填写住宿时间、房间类型等事项,以便及时办理。承办方可协助预定全季酒店住宿房间。

拟参会人员请将附件回执于2021年6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fjsfdxfxy@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民法典下公益诉讼的理论发展与实践创新研讨会与会回执”。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真诚期待您的参与!

七、会议联系人

汤倩雯:0591-22867989、15280089155

杨心雨:13623645269

电子邮箱:fjsfdxfxy@163.com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1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赵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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