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政法学院消息,2021年4月27日,由上海政法学院主办、国际法学院承办的“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涉外律师)联合培养单位合作签约仪式暨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研讨会”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顺利举行。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言浩,上海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刘太阳,上海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干部孙洁,上海政法学院党办、校办、研究生处、学生工作部、合作发展处、国际交流处、国际法学院等部门领导出席会议。此外,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上海仲裁委员会6家联合培养单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徐国建主持。
签约仪式开始,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处长赵俊对各位嘉宾的出席表示欢迎和感谢,并就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作了简要介绍。赵俊强调,上海政法学院将以选拔、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涉外法律事务能力强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为目标,为国家建设一支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律师人才队伍。赵俊结合上海政法学院办学特色,介绍了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项目的三个招生方向。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黄宁宁,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陆春玮作为联合培养单位代表分别致辞。黄宁宁肯定了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的必要性,表示未来将对该项目予以帮助和指导,并提供相应的资源支持。陆春玮高度赞扬了法律硕士(涉外律师)这一新型培养模式,他认为通过这一创新模式,能够培养出适应现阶段国际商事仲裁、海事仲裁等领域发展需求的涉外法治人才。
随后,徐国建代表上海政法学院与6家联合培养单位代表签署了联合培养合作协议。
在人才培养方案研讨环节,国际法学院副院长石俭平首先介绍了涉外律师的人才培养方案。石俭平围绕办学特色与管理机制、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培养年限和培养方式、招生方向与课程设置、涉外专业实习等方面对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方案进行了全面介绍,并提出了如何切实提升学生的外语水平、现有实务课程的设置是否科学、境外和境内的实习如何有效衔接这三个问题。
之后,与会代表就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主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副秘书长徐飞结合过往经历,重点就如何提升中国律师在世界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表达了自己的见解。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云燕围绕如何发挥上海政法学院在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上的自身特长和优势,以及如何对学生开展高质量的实习等方面提出建议。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罗广建主张分三个阶段进行涉外律师的人才培养工作,推行每学期分阶段式实习,以提高实习的效益。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居晓林结合上海政法学院特色,就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开设三个招生方向表示了认可和肯定,并指出三个招生方向都应进行科学的课程和实习安排。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黄宁宁结合自身学习英语的经历,就如何提升学生的外语水平、文书写作水平以及课程的设置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陆春玮在总结上述发言的基础上,对于三个招生方向如何进行高质量、高效益的课程和实习安排提出了建设“五个一”的人才培养目标。
刘言浩表示,在现阶段的法治建设中,在上海卓越全球城市的建设需求下,高水平、高素质的法治人才尤为紧缺,法律硕士(涉外律师)专业的设置对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尤为重要。他衷心希望法律硕士(涉外律师)项目能够发挥预期的作用、产生强大的影响力,同时就法律硕士(涉外律师)课程设置提出建议。
刘晓红作总结讲话,强调了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衷心感谢各位嘉宾和代表对于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提出的宝贵建议。她表示,近年来,学校的法学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体育仲裁与调解学科特色鲜明,国际争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具有国际影响力,与国际商会、海牙国际司法协会等知名国际组织建立了深度合作机制。上海政法学院作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养基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首批委员会交流合作基地,应当承担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重大使命,结合本校的自身优势与办学特色,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贡献“上政力量”。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治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对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全球治理和涉外法治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项目对于上海政法学院的人才培养既是考验和激励,也是一次参与高素质人才培养的良好契机。上海政法学院将凝聚各方力量,系统化培养德法兼修、能够服务于我国涉外法治体系构建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