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草案)》专题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1-05-14 来源:西南大学法学院

据西南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年5月11日,由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西南大学共建)和西南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家庭教育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专题研讨会在西南大学法学院如期举行。来自重庆市教委、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重庆邮电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垫江县华都幼稚园、盈科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共同探讨了草案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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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开幕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建主持。西南大学社会科学处徐中仁副处长致欢迎辞,他从担当、贡献和合作三个方面回应了教育立法基地成立的初心、使命和工作方式,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重庆市教委政策法规处文像阳处长从政治之要、发展之需、育人之策三个方面阐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结合案例,指出了家庭教育方面的缺失,只有补齐家庭教育短板,让孩子在一个科学的、健康的家庭环境之中,才能和学校的教育形成良性互动。

参会专家们认为家庭教育立法意义重大,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不能混淆两者之间的关系,要具化传统文化中的优良家风,强调家庭作为教育主体的责任,围绕草案与既有法律体系做好衔接、明确家庭教育的价值定位、对特殊困境儿童作出区分、具体条文上的立法技术等方面展开了讨论。

西南大学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爱华认为教育首先强调价值取向,要以问题导向制定法律,同时家庭教育需要把握教育的话语权和教育的主导地位;西北政法大学管华教授认为,应当具化传统文化中有关家庭教育的内容,同时重视身体教育健康和性教育;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李涛认为这次的家庭教育立法强调了家长的自主性和学校的促进作用,提出了国家的适当干预,对于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西南政法大学岳丽老师结合《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谈了对于草案的看法,提出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希望草案能给农村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等等。

研讨会闭幕式由西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赵兴洪主持,基地主任张新民教授总结了各参会嘉宾的宝贵意见并对所有参会嘉宾表示衷心感谢。

《家庭教育法(草案)》专题研讨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背景下举行的,进一步加强了教育立法研究,推动形成教育立法的协同创新,对家庭教育立法的热点问题、制度规范进行深入探讨,为推动家庭教育立法提供专家建议、智力支持。基地将整理研讨会上的专家意见形成“《草案》修改建议”上报教育部政策法规司。

责任编辑:赵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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