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柏台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在浙江召开
发布日期:2021-05-15 来源:绍兴日报、绍兴检察微信公号

5月15日,由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革命根据地法制研究所、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主办,中政智库、浙江工业大学文化与法制研究中心协办的梁柏台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在浙江绍兴顺利举行。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赣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中政智库的数十名专家学者、青年学子参加了研讨会。国家检察官学院、央视法律讲坛栏目、中国法学创新网、首都医科大学、安庆师范大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省监狱工作研究所、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绍兴市纪委监委、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昌县人民政府、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新昌县史志研究室等各部门领导干部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参观了位于绍兴市检察院的梁柏台生平事迹史料陈列室。5.15.28.jpg

成立仪式

会议第一阶段为“梁柏台法律思想研究中心”成立仪式。

成立仪式由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钱武生主持。他宣读了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希坡教授对本次会议的《贺信》。张希坡教授在《贺信》中对本次会议表示热烈祝贺,并指出:“在全党全国都凝心聚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的氛围下,举办这样一次研讨会,对于推动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诸位对梁柏台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予以深入研讨,以期取得更高质量的学术成果!”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翁跃强致辞。他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强调以中国红色政权第一位检察长梁柏台为代表的一批绍兴革命先辈、知识分子,为我国现代法学和司法工作的发展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而后,翁跃强检察长介绍了绍兴的“法文化”底蕴,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重视传承弘扬以开拓创新、以人为本、客观公正为内涵的梁柏台法律思想,并对议会的顺利举办寄予了殷切期望。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章梁与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完成了共建“梁柏台法律思想研究中心”的签约,共同进行了“梁柏台法律思想研究中心”揭牌仪式。钱武生副检察长宣读了“梁柏台法律思想研究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主旨发言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导,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王健发表题为《梁柏台与苏区法制研究的意义》的主旨发言。在发言中,王健教授介绍了梁柏台其人,表示此次会议意义重大,随后提出了三点反思:其一,党史研究与法律史研究之间沟通交流不足;其二,中国法律史,特别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存在很大的不足;其三:法学界有责任、有使命对红色基因进行综合的、整体的、系列的观察和研究,真正落实我们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王健教授指出,这是全国法学界第一次大规模研讨梁柏台,我们应呼吁将梁柏台等红色法学家写入《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推向中国法制教科书,更好地彰显梁柏台在法律史上的地位、作用和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革命根据地法制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赵晓耕发表题为《梁柏台与中央苏区司法体系的构建》的主旨发言。赵晓耕教授以图文的形式向大家展示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状貌,从最高法庭组织架构、苏区检察机构组成、红色中华刊载的判决书等材料梳理了苏区的司法制度,对当时司法人员和司法机构的临时性特点、司法的阶级性、频繁的立法提出了思考,勉励各位研究者“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第一单元 梁柏台与革命法制

本单元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一级警监,中政智库主任兼专家委员会主席白焕然主持。

新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哲文发言主题为《陈刚先生与梁柏台传》。杨哲文首先对《人民司法开拓者——梁柏台传》的作者陈刚先生表示感谢。随后,杨县长详细介绍了陈刚同志上世纪八十年代收集探究梁柏台相关历史物料与重要历史资料的过程。杨哲文认为,该书作为研究梁柏台的重要工具,鲜活地展示了梁柏台同志的一生,填补了梁柏台这一重要历史人物的研究空白,为后续相关研究奠定了基础、梳理了脉络。最后,杨县长期望与高等院校加强合作,让更多人来讲述梁柏台故事。

浙江省监狱工作研究所原所长马卫国发言主题为《全面准确地评价梁柏台的历史贡献》。马卫国认为,梁柏台作为早期优秀党员,积极主动学习克思主义并将其融入早期中国实际。但多种因素导致目前对于梁柏台同志的研究并不充分,我们需要站在“实事求是”的立场上,继续挖掘新史料、深入开展新研究、全面给予新评价,全面、准确地评价梁柏台的历史贡献。回顾历史,着眼监狱史,梁柏台同志起草了《劳动感化院暂行章程》,明确了对劳动感化院的设立条件、机构设置等方面问题,坚持用共产主义精神与劳动纪律教育改造犯人,摒弃“惩办主义”,为中央苏区监狱制度的创建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浙江省级监狱系统博物馆的筹备建立为纪念梁柏台同志的红色精神、嵌入红色基因而不断努力。

赣南师范大学法学研究所副教授、红色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曹贤信发言主题为《苏维埃选举制度的实践运作》。曹贤信副教授引入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重要论述:“土地革命时期,我们党在江西中央苏区建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开始了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探索。”其后,他介绍了苏维埃选举制度的理论建构,在此基础上详细梳理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1931年11月至1934年1月间进行的三次民主选举。作为一项系统工作的民主选举,依法选举并建立了苏维埃各级政权机关,进行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初步探索,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组织保障。

赣南师范大学法学研究所副教授、红色立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谢志民发言主题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法规考》。谢志民从立法体制、法律形式以及颁布的法律法规这三个方面对苏区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认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首次预演,考证这一时期颁布的法律法规数量,不仅是出于史学研究求真求实的需要,更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探寻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更为中华苏维埃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法律保障;是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历史“奇点”。

浙江工业大学文化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石东坡发言主题为《梁柏台的立法观》。石东坡教授认为在梁柏台的立法思想下,立法是实现政治的规范化途径,特别在当时新政权建立的背景下,需要突破技术主义立场,将国家的阶段目标与根本政治任务相结合、国家职能与国情相结合,基于马克思主义立场,实现由“革命”到“治理”、由“专制”到“法制”的转变;立法是体系化的工作,寻法而治、依法而治,实现组织规范到行为规范的转变;立法是程序机制的载体,梁柏台同志所倡导、推进的司法审判与劳动感化体系,正是这一思想的重要具体体现。石东坡教授在此基础上归纳了梁柏台同志的立法观特点——政治自觉与法治思维高度统一、规范设计与实践检验高度统一。

第二单元 人民司法的历史形成

会议第二单元主题为“人民司法的历史形成”,由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教授主持。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田荔枝作了主题为《革命根据地司法判决的风格》的发言。田荔枝教授从历史传承下的司法判决、意识形态制约下的司法判决、受众、制作者与语言取向制约下的司法判决这三个方面介绍了革命根据地司法判决的风格,该时期的判词在中国近代判词发展史上也具有独特地位,不论是结构模式的逻辑化还是语汇的专业化程度均出现新的变化,其成功经验和教训对当代判词制作具有借鉴与参考价值。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执行院长沈桥林作了主题为《新中国法制对苏维埃法制的传承》的发言。沈桥林教授介绍了传承的合理性;梁柏台借鉴、引进苏联的法制,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形成了自己的法制思想。这些思想贯穿于中央苏区法制建设的全过程,并对以后我国的法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教授马成作了主题为《梁柏台法律思想对陕甘宁边区司法的影响》的书面发言。马成教授认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作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伟大预演,梁柏台作为《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的重要起草者,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的重要领导者、组织者和参与者,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作出了开拓性贡献,其建立最早的人民司法机关、提议创办劳动感化院、推行正规司法程序和民主诉讼原则审判制、倡导公开审判和巡回法庭制度等伟大法律思想与实践为陕甘宁边区司法提前注入民主、法治、程序的基因,对之后陕甘宁边区司法理论与实践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新昌县史志研究室副主任、绍兴元培学院梁柏台研究中心副主任陈煜忠作主题为《梁柏台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求学期间授业老师考》的发言。陈煜忠教授从梁柏台同志求学的过程入手,探究在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求学期间,梁柏台的思想是如何发生巨大的转变,最终成长为一名共产主义战士的思想转变与人生轨迹。他通过考证梁柏台同志留下的手稿与授业老师,指出这些教师群体特立独行的魅力、“四大金刚”的新潮作派、经亨颐校长所倡导的“自动、自由、自治、自律”,塑造了梁柏台的思想独立,使梁柏台逐渐倾向于新事物、新观点、新理论,开启了辉煌的一生。

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员、法学博士杨静作了主题为《红色法律专家梁柏台的法治实践》的书面发言。该发言从立法、司法、狱政三方面展开,阐述了梁柏台同志为法律的奋斗短暂而辉煌一生。“立法上,‘红色法律专家’先后参与起草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宪法草案》、《婚姻条例》等法令,并为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开展立法解释、宣传、普法等工作;司法上,梁柏台同志先后参与创立苏区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在苏区工作的短短四年做了大量有意义的工作;狱政上,倡导并推动建立以感化教育和劳动改造为宗旨的新民主主义的新型监狱,为延安时期以及新中国的监狱制度奠定重要基础。”

会议总结

最后,浙江工业大学教授石东坡作了总结发言。石东坡教授表示,此次研讨,既是一个追溯,又是一个感悟;既是一个缅怀,又是一个赓续;既是一个重现,又是一个萃取。通过两位法史界大家的主旨发言、两个单元中十多位专家的专题发言,红色法治基因的提取和提炼呼之欲出,这正是今天研讨的成果所在。石东坡教授祝愿并期待绍兴市检察院与杭州师范大学通力合作,合力聚焦,以新成立的“梁柏台法律思想研究中心”为新起点、新平台和新机制,深入挖掘、深刻阐发和深化传承红色法制的文化、理论、制度、道路的历史渊源,为今天包括检察事业在内的法治新时代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赵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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