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土地法制完善高端论坛”在西南大学举行
发布日期:2021-05-14 来源:法学创新网 作者:徐子凡(整理)

近日,“新时代土地法制完善高端论坛”在西南大学桂园宾馆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ZDA151)课题组主办,西南大学法学院承办。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步文教授与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ZDA151)首席专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陈小君教授出席开幕式并先后致辞。本次会议以“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集中围绕多个议题展开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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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君教授介绍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组自立项后取得的成果,并阐明了本次论坛的三项议题对新时代中国土地法制改革中需要重点把握的三组关系的本质性深刻彰显。第一组是土地制度彼此之间的关联关系。宅基地向建设用地转换,改革的成效很明显,但从全国未来多元主体利益的角度看,不仅与宅基地制度的保障、互有所居的立法目标背道而驰,更直接冲击了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的价值目标定位。第二组是土地制度与宪法意涵、法治实践之间的关系。全面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在理论反思基础上深刻理解宪法土地条款及其价值目标、历史理性等宪法原理,并以法律逻辑工具来系统整理其中的逻辑脉络和法治谱系。第三组是土地制度与市场手段、政府治理之间的关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要素市场化改革,新发展阶段更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西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赵兴洪副教授主持了上午的会议基调演讲单元,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温世扬教授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ZDA151)子课题负责人韩松教授分别围绕“三块地的法治走向和耕地保护法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背景下的耕地保护问题进行了基调演讲。

韩松教授认为,土地保护作为基本国策,应置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背景下来深入思考。耕地保护面临着非农化、非粮化、耕地质量下降、土地撂荒严重、违法占地行为突出等问题,多由于全社会对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深刻、土地规划制度不到位、执法不严、合理用地需求得不到解决、领导责任没有落实等原因所致。

温世扬教授提出,从法治视角研究耕地保护主要有三个维度:第一是数量和质量的维度,目前耕地保护有些重数量、轻质量,在耕地质量的保护方面,应采取哪些法治手段,需要关注和探讨;第二是约束和激励的维度,目前耕地保护约束机制较为完备,但在激励措施方面还存在欠缺;第三是公法和私法的维度,目前公法领域的管制、约束手段比较完备,私法领域的制度供给相对薄弱。

本次论坛分为“论集体建设用地向宅基地的转换——民法典时代户有所居实现路径的新探索”“宪法土地制度条款的规范结构及其解释方案的检验标准”和“农地征地补偿标准制定主体正当性探析——以土地管理法第48条为视角”三个单元进行,集中讨论了《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第62条和《宪法》第103个条文,从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经济法学等学科,进行了多层次观察。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重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郑州大学、苏州大学、辽宁大学、福州大学、西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侨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汕头大学等高校、研究机构,《法商研究》《东方法学》《中国土地科学》《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等期刊媒体的领导、专家学者等共50余人参加会议。

(原稿由西南大学法学院赵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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