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与盾”争议解决与合规风险控制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1-06-02 来源:湖南大学法学院

据湖南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530日下午,“矛与盾”争议解决与合规风险控制论坛于湖南大学法学院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次论坛聚焦于中外合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旨在提升律师诉讼与非诉综合服务能力,由大成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大成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中心、长沙市律师协会主办,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长沙市律师协会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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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由大成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闫丽萍律师主持,大成长沙办公室主任、高级合伙人毛英律师对到场的各位嘉宾表示了热烈欢迎。长沙市律师协会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科文在致辞中表示,合规管理是一个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法律风险国际标准的陆续推出对企业合规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场出席的嘉宾还有长沙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袁维民律师,大成长沙办公室主任、大成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争议解决专委会主任李涛律师以及其他六位优秀的大成合伙人。

论坛围绕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纠纷的案例展开,案例衍生出六个法律问题,涉及公司章程、控制权、人力资源、关联交易、知情权等方面,由六名律师分别加以分析,提出企业合规应对策略。台上嘉宾分两边对坐,将“矛与盾、攻与防”的形式融入案例讨论的过程。

闫丽萍律师首先介绍了大成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中心的概况以及大成主持课题,参与规则、制定标准的趋势,并通过阐释“标准”的含义,论证了通过标准规范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不仅仅应用于企业管理,更能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类组织的规范化发展。

大成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李涛律师将本次论坛的主题案例进行了介绍。她提到,中外企业合资经营中存在着不同地区语言、法律、管理与文化等差异,如何能在这些冲突中做到求同存异,实现共同的利益追求是中外合资经营中一个不可避免的课题。在后面的案例分析中,李律师以幽默风趣的评论、提问等方式与各位参讲嘉宾开展互动,将案例引申出的六个法律问题串联,现场氛围热烈。

大成成都办公室高级合伙人雷莉律师对中外合资经营案例中的第一个问题——合资合同与章程的关系及变更冲突,进行了分析和解答。她首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了合资合同与章程的异同点以及二者产生不一致的原因,通过引入其他相关案例和法规提出了发生冲突时的解决标准和途径以及公司章程意思自治的空间范围。

大成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王宇律师对案例中的股东贷款救济问题作出了分析和解答。他强调了明确投资性质、用途的重要性,应在还款协议中明确还款期限、还款条件等重要事项,以防患于未然。

大成北京总部合伙人林晓东律师对案例的的第三个问题进行了分析。他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案例,解答了公司章程及合资合同与法律产生分歧时的法律效力、董事会成员委派以及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任规范等问题。

大成武汉办公室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罗长德律师结合案例中的第四个问题,针对合资企业高管及管理层干部的离任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解读,探讨了公司运营不合规由公司高管担责等问题,从人力资源角度提出了构建与完善企业合规体系的方案和建议。

大成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英国特许仲裁员朱永锐律师对案例第五个问题进行了解读,探讨了合营企业如何解决关联交易的问题,通过与英国、新加坡等国家相关仲裁案例的对比,为大家生动解释了针对违反章程、合资协议等纠纷的仲裁管辖范围。

大成长沙办公室高级合伙人毛雄律师为大家分享了案例中第六个问题即中外合资企业股东知情权问题的解读。他从股东知情权诉讼的司法现状入手,为大家讲解了诉讼中的重点问题,包括法律适用、委托律师的授权、股东主体资格证明以及知情权的行使等,并针对这些重点问题分享了企业合规建议。

论坛最后,王宇律师以精炼的语言总结了本次活动,再次阐述了合规风控与争议解决二者互为矛盾、攻防结合的含义。最后,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海松副教授莅临现场,就”争议解决与合规建设”发表见解,倡导理论与实务对接,并为大成未来的蓬勃发展送上了诚挚祝福。本次论坛自此圆满结束。

企业合规风险的控制体现在经营过程的方方面面,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诉讼活动得以显现,争议解决的过程既解决了当下问题,也为日后内控的完善提供了方向,二者形成了“攻与防”、“矛与盾”的关系,共同促进企业监管的发展。在中外合资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应更加重视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从争议解决的案例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平衡效益与风险,促进企业更好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确保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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