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黑灰产中新型诈骗犯罪的刑法规制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1-06-08 来源:东南大学法学院

据东南大学法学院消息,202165日,由该院、东南大学网络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东南大学民事检察研究基地主办的“网络黑灰产中新型诈骗犯罪的刑法规制会议”在南京举行。来自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安徽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与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公安厅、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万商天勤(南京)律师事务所、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实务专家,近百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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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设开幕式、网络黑灰产中新型诈骗的基础理论、网络黑灰产中新型诈骗的具体认定、闭幕式四个环节。

第一单元:开幕式

第一单元开幕式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樟林教授主持。首先,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毛惠西致辞。其次,中国政法大学刘艳红教授以《以法治化方式系统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题,结合网络诈骗犯罪的代际特点、总结新型犯罪的办案规律,并提出应妥善处理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秉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四方面,发表主旨演讲。

第二单元:网络黑灰产中新型诈骗的基础理论

第二单元由东南大学民事检察研究中心主任尹吉教授主持。围绕“网络黑灰产中新型诈骗的基础理论”这一主题,总共五位发言人以理论结合实务展开了精彩的发言。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王勇副检察长以《以传统诈骗罪规则破解新型诈骗的疑难问题》为题,指出诈骗罪的规则要重新回归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来认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进一步展开阐述。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王骏教授以《网购新型诈骗的刑法规制》为题,从刑法教义学的角度就如何处理网络新型诈骗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于冲副教授以《网络黑灰产化电信诈骗犯罪的刑法回应》为题,探讨了当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精准化、链条化、网络黑灰产化趋势及其刑法回应。快手法务副总裁孟洁以《网络交易中的新型违规与平台应对》为题,对网络交易中出现的新型违规及平台的措施应对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安徽大学法学院储陈城副教授从实务的视角就电信诈骗中的司法疑难问题与理论研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第三单元:网络黑灰产中新型诈骗的具体认定

第三单元的主题发言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徐磊法官主持。围绕“网络黑灰产中新型诈骗的具体认定”这一主题,总共五位发言人以理论结合实务展开了精彩的发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喻海松处长以《网络黑灰产中诈骗行为定性的实质判断》为题,结合罪刑均衡的原则就“薅羊毛”“外挂”行为的定罪量刑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丁琪检察官针对恶意退换货赚取运费险问题,以《恶意退换货赚取运费险行为的几个司法认定问题》为题进行了讨论。字节跳动安全总监孙平以《网购恶意退货中有效规制诈骗犯罪的探讨》为题进行了分享。南京市检察院杜宣检察官以《网购新型诈骗犯罪的主观故意认定》为题,就网购新型诈骗犯罪的主观故意认定,从认识要件、意志要件、认识程度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中关村网络安全与信息产业联盟理事、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欧阳昆泼律师则以《利用系统漏洞骗取财物的行为定性》为题,从诈骗罪与盗窃罪入罪逻辑出发对利用系统漏洞骗取财物的行为进行了探讨。

第四单元:闭幕式

第四单元会议闭幕式由东南大学网络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欧阳本祺教授进行总结。欧阳本祺教授将本次会议归纳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基础理论、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具体定性三部分,并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会议聚焦网络黑灰产中新型诈骗犯罪相关前沿问题,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在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凝聚广泛共识,为完善网络黑灰产中新型诈骗的基础理论及犯罪行为的具体定性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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