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西法律文化讲堂”隆重开讲
发布日期:2021-07-07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消息,由该院主办、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京西法律文化讲堂”启动暨首讲开讲仪式在京师大厦第五会议室隆重举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人文和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特聘教授米健以《中国文化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为题,为“京西法律文化讲堂”开启首讲。群贤毕至,百家争鸣,短短四个小时,呈现出一场精妙绝伦的知识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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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教授主持。袁治杰教授首先介绍了“京西法律文化讲堂”的缘起,后基于米健教授2012年发表的《法律文化交往与文化主体意识》一文,引入了本讲主题“中国文化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袁治杰教授指出,就法律文化而言,地方性和普遍性之间始终是一种互动的关系。由此推之,中国文明和人类文明同样是一种互动的关系,中国文化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有着紧密的关联。

接下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柴荣教授及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余尘博士为本次启动仪式致辞。

柴荣教授首先代表法学院对重量级学者米健教授的加盟致以热烈欢迎,并充分肯定了本讲主题。柴荣教授特别指出,在建设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背景下,中西法律文化的对话十分重要,如何挖掘整理中国的传统法文化,并与西方法律文化进行呼应,已经成为法学界非常重要的话题。

余尘主任对各位来宾的莅临表示感谢。余尘主任指出,现阶段实务研究的火热与法律文化研究的冷清形成了鲜明对比。法治建设如果将法律文化的研究弃置一隅,而仅仅靠实务界来推动,则不可能达到其应有的高度。法律文化在法治建设的征程中起着稳定根基的作用,作为法律人,我们应当对法律文化的研究尽一份责任。

在正式开讲环节,米健教授围绕“中国文化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行了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的演讲。米健教授带着“什么样的文化能伴随中国崛起?”“我们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过程中能做些什么?”等问题,对“中国文化及其在未来世界文化中的地位”进行了阐述,同时也回答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问题。

对于中国文化及其在未来世界文化中的地位,米健教授首先谈到,二十一世纪是文化的世纪,文化是“影响和支配人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认识方法和知识构成,是一种生活态度和世界观,是一种有推动力和制动力的知识体系和思想传统”。随后,米健教授详细阐述了中国文化的五个特点及“三得三失”。

关于“如何解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问题,米健教授首先认为,人类命运共同是必然法则,它是必然发生的、不可改变的客观规律。进一步地,米健教授分析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路径。历史可鉴,通过力量形成的帝国世界并不长久,基于价值观念形成的共同体才有可能存续。正因如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一定要在人类社会全体成员承认或认可的前提下才能够进行。米健教授指出,普世价值是所有文明民族的生活经验和理性,并非有些人所认为的是西方文化特产,其本质就是全人类共同价值。中国德性文化与西方知性文化的结合,必将促成人类文明的一大跃进。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证据科学研究院张保生教授评议道,中国崛起的过程须以中国文化之精髓为支撑,我们应该用人类文化的一切优秀成果来全面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中西文化的冲突固然存在,但实际上还是存在对话的基础,我们应该更多地探讨其中的共性。此外,张保生教授还以简明生动的事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对“仁、义、礼、智、信”的独到理解。他认为,既要发挥中国文化的长处,也要吸收域外文化的长处,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人类利益的共同体。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人博教授指出,中西文化从轴心时代开始就存在明显差异。受地理环境影响,希腊孕育出了城邦文化,发祥于平原地带的中国则产生了天下文化。天人合一、中庸、公共等概念体现了中国文化对于人与人之间相同性的强调,西方文化则更强调差异性。同时,王人博教授还指出,要想实现中国文化融入世界的目标,未来还任重而道远。首先,中国的政治、经济、法治文化都应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起来,不应过分强调意识形态。其次,中国文化融入世界需要敞开胸怀,虚心学习世界的先进文明。最后,我们的文化扎根于每个人的血脉,身为中国人自然应当认同中国文化。

商务印书馆总编辑陈小文先生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许多早年研究西学的学者像落叶归根一样越来越多地回归到国学?”这种有趣的现象一方面体现出中国人落叶归根的本性,另一方面可以归因于中国文化的极大魅力,其自身就是巨大的宝库。同时,陈小文先生指出,中国的共同价值是讲统一的,而西方的普世价值是讲同一的。统一是共同体,是包容的,而同一则必须同质。把一个价值观念强加到另一个身上,是不可能的。因此,未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化必然是人类共同价值,而非同一价值。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黄风教授指出,实践证明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是完全能够融通的,而且这种交流是有益的。面对现在国际上的一些对立情绪,我们更应当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交流。黄风教授以本人与欧洲刑法学家讨论死刑问题的亲身经历为例,启发大家在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中,应尽量用其他文明所能接受的语言沟通,善用比较的方式体会不同文化的价值所在。此外,包容与交流同样是中国法律文化的应有之义,是所有学者共同承担的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比较法研究》主编解志勇教授对米健教授加盟北师大表示了祝贺。解志勇教授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的发展情况,他认为,比较法人才培养的真正腾飞需要假以时日才能显现,发展阶段需要不断地反思与总结。此外,解志勇教授还就中医药法与祛魅谈了几点思考。

中国法律史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张生教授从法制史的角度提出,要想真正成为一个伟大的、有强大生命力的国家,必须具有强大的文化内核。法制史一是要体系化地讲清楚中国历史,二是要贯通中西,三是要致于用,用文化去改进现实。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吴宗宪教授对米健教授回归学术,特别是来到北师大支援学科建设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也表达了与各位故交新友相会的喜悦。在“人类命运共同体”频繁进入人们视野的情况下,吴宗宪教授期待聆听各位专家学者的高见。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张彤教授提出,文化有容乃大。米健教授作为法律文化的传播者,对中国“中德法学”教育的贡献功不可没。张彤教授期望米健教授在自然与人、天下观等方面继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编审、副主编丁洁琳老师认为,中国文化具有发展性和包容性,如今中国也在吸纳和转化西方文化中的精髓部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对国际的重要主张,中国必然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的文化,产生中国影响。

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认为,中华文化非常重要的特点在于多元与集大成,它具有极强的吸纳力和同化力。以佛教与中国文化的融合为例,文化的融合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中国文明和西方文明的交流同样如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我们长远的目标。

同济大学法学院陈颐教授提出,米健教授所讲之主题,从个人的意义上来说,是我们如何在变动不居的时代安身立命的问题。从民族的意义上来说,是中华文化在未来世界文化中的地位以及作为中国人的文化认同。现在正是一个能够让我们沉淀下来,梳理不断流逝的中华传统,思考中华文化前途命运的好时机。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郝磊教授将本次讲座理解为米健教授对于自己的一个长期探索,他认为米健教授的观点对于我国如何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如何看待大国崛起、如何分析我们周围的社会现象,具有很强的启发意义。郝磊教授以疫苗接种为反思样本,思考怎样能够在尊重弘扬中国文化的基础上,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提出,米健教授一直贯彻以人为中心的学术思想,本次讲座的话题虽是文化,但最后还是归结于人的问题,这也是所有法学问题的起点。沈建峰教授以劳动法学为例,表示劳动法同样要区分出一种具体的人格,并对权利义务及人格发展加以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仰光副教授从“什么是经典”和“经典怎样形成”的思考谈起,提出在世界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中国文化能否拥有立足之地的关键在于,我们这一代人能不能创造经典。

南昌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邓建中教授在文化认同这一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他强调文化认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但学者同时也肩负着发现问题、传播思想、服务社会的重任。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朱晓峰副教授表示,我们要做知行合一的实践者,要做不停的思考者。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们可以从米健教授身上学习到他的学术观点,感受到他对于学术思想一以贯之的严谨态度。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廖明副教授认为,文化体现在人们日常的言行举止中,一粥一饭、一字一画皆是文化。同时,廖明教授表达了对于米健教授的崇高敬意,认为米健教授选择了北师大,是师大和学界之幸。

此外,澳门法制研究会会长、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陈华强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陈夏红博士,中央电视台主任编辑李中华,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敏振海博士,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牟菲律师,以及来自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的杨翼飞、刘广宇律师和北京师范大学的数十位学子一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最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柴荣教授总结道,本次讲堂的内容充分体现出大格局、宽领域的特点。米健教授将中国法律文化置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大背景之下进行探讨,非常好地把中西文化融合在一起。柴荣教授结合自身的法制史研究经历,认为本次讲座启发了自己对于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关系的再认识。柴荣教授再次对米健教授的加盟表示热烈欢迎,也期待今后有更多的专家学者来校交流,促进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发展。


责任编辑:杨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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