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举办劳动基准法专家建议稿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1-07-27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本报讯(记者庄德通 通讯员周圆 杨眉) 近日,《劳动基准法》专家建议稿(中国人民大学版)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人社部以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立法规划将基本劳动标准列为第三类项目。中国人民大学在前期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劳动基准法律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调研并听取了各方意见,借鉴各国劳动基准立法经验,初步拟定了《劳动基准法》专家建议稿。

  目前呈现的《劳动基准法》专家建议稿(中国人民大学版)共10章117条,分为:总则,工作时间,休假,工资,职业安全卫生,女职工、未成年工、高龄劳动者、残障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法教研中心主任林嘉表示,在适用范围上,该专家建议稿既涵盖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适用范围,也包括各类具有保护必要的灵活就业人员,以适应新业态的发展,保障新业态从业者的劳动权益。

  据悉,该专家建议稿在总则中明确了劳动者享有隐私和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明确用人单位负有保障劳动者人格尊严、营造性别平等的工作环境、防治职场性骚扰的义务。明确界定了工作时间的计算范围,特别是明确了不定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制的适用场景,以及上述两种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和备案的适用情形,并强化了用人单位对采用特殊工时制度的劳动者负有保障其休息权和身心健康的义务。同时,适度放宽了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在休假部分,对假期种类进行了统一和整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部分假期种类,对于带薪年休假的休假天数和休假条件做出适当调整,降低休假门槛,提高休假天数。

  会上,与会嘉宾表示对该专家建议稿中的劳动基准法的基本理念、劳动基准法在劳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联与衔接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具体的条文提出了建议。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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