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日,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和部署,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集中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讨论贯彻落实工作。宪法学研究会负责人、部分常务理事和理事参加会议,并结合自身的研究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回顾了党的百年历程以及党的民族工作的发展历史。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作出一个基本判断,就是党的民族工作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党的领导下,我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民族平等基本原则指导下,通过宪法法律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族人民的宪法法律权利。宪法学会研究会要继续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化法律化的研究,用宪法的语言阐释好党的民族政策,为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宪法学研究会将组织相关调研,加强对组织机构设置这一领域的研究,及时形成有价值的工作成果。
西北政法大学常安教授认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明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工作的主线,而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对此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潘红祥院长认为,民族工作涉及宪法学中的很多重要论题,比如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和实现实质平等的关系等,都需要将民族法学和宪法学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吉林大学法学院沈寿文教授提出,应当加深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性质的认识,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立法经验,强化对民族团结的法律保障。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郑毅副教授建议,深入理解宪法文本中中华民族概念的内涵,对于“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这个形象的比喻结合宪法义务条款进一步予以解释。清华大学法学院屠凯副教授谈认为,宪法学者应当继承前辈关心民族地区发展的优良传统,承担起学术和社会责任。
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总结表示,民族工作跟宪法学关系密切,宪法第4条规定了民族平等的原则,还有众多涉及民族事务的条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直是宪法学研究的重要方向,未来应当加强民族问题的宪法学研究,为依宪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