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展开”理论研讨会暨南开法学首期学习会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2-11-07 来源:南开大学法学院


中国式现代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原创性科学概念,是贯穿党的二十大报告全篇的一个关键词。为深入学习研究、阐释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理论研究,20221027日,由南开大学法学院组织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展开”理论研讨会暨南开法学首期学习会成功举办,南开大学二十余位专家学者参与此次会议。

研讨会开幕式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崔满顺主持。南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平台与智库办公室主任王转运、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

王转运对二十大报告中有关“法治”“依法治国”的论述作了深入解读,对法学院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表示赞赏,也对法学院近年来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的系列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他预祝本次研讨取得圆满成功,期待通过此次活动,法学院前沿学术增量进一步累加、回应国家战略需求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法学人才智库作用进一步凸显。

宋华琳教授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提出为法学教学科研提出了新的时代命题,法学研究一方面要以理论为基础,另一方面要关注社会现实,回应社会现实,回答时代之问,力争以此为契机,为法学教学科研事业做出新贡献,凝练南开学术成果、发出南开声音。

会议第一单元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闫尔宝教授主持,六位专家学者分别作了主题报告。

付士成教授围绕“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几个问题——基于南开法学的思考”这一主题指出,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应有之意,法治现代化需要法治人才支撑。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法治建设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二十大报告要求,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已确定的法治工作布局下推进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存在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法学学科体系、课程体系不够完善;社会亟需的新兴学科开设不足,法学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不够等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南开法学特点,通过课堂教学与课外学术训练相结合、学院文化熏陶和社会实践锻炼相衔接的方式,培养与时俱进的高水平法治人才;反思培养目标,进一步细化针对不同类型学生的差异化培养,充分吸收学生对培养过程和成长过程中的意见和诉求,探寻符合时代要求的育人方式的变革;深化高层次教学成果培育与课程思政探索,努力推进学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王彬教授以“中国式现代化科学概念的理解”这一主题做交流,通过“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启示、意义与路径”三个问题展开。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亟需摆脱西方现代化的理论陷阱,厘清法律现代化与法律本土化之间的关系。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需要保持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包容式理解,将法治建设与中国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意义在于构建法学本土化话语权,为全球法治注入中国元素。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路径在于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法治理论的创造性转化、批判性继承,以中国本土资源为基础实现法治现代化,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实现法律全球化。

屠振宇教授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时代的权利转型”这一主题,对“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权利转型”三个关键概念进行了解读。首先,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大大拓展了以往对于“现代化”理论的研究,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之一,值得深入研究。其次,无论是中国式现代化,还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其实践探索都以八二宪法作为一个重要的历史起点。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依据现行宪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意味着必须加强现行宪法的全面实施。最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论发展,为新时代“权利转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屠振宇教授认为,二十大报告振奋人心、催人奋进,为全面实施现行宪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

宋华琳教授就“中国式行政法治现代化的制度探索”这一主题,从“秩序行政法、经济行政法、风险行政法、给付行政法、合作行政法、简政放权与行政法、行政自我拘束与行政法”七大维度进行解读,阐释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中如何发展行政法治。其中秩序行政法要积极服务于平安中国的建设,恪守合法性、合宪性,维护国家秩序与公共秩序;经济行政法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给付行政法要健全基本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促进基本权利的结构转型,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风险行政法要预防化解风险,实现风险防范过程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合作治理行政法要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推动政府管理向合作治理转变;关注行政法上效能原则,推动简政放权;制定并实施行政裁量基准,实现行政权自我拘束。

刘士心教授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与新时代刑事法治建设”这一主题,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刑事立法与司法方面取得的成就,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刑法除了其自身的独立功能之外,还为其他部门法的实施提供国家强制力后盾。刑事法治建设在现代化法治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未来的刑事法治建设中,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思想地位,按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原则的要求,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全过程民主和新时代经济文化建设开展刑事立法活动,补齐短板、密织法网,强化涉外刑事立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刑事立法保障。在刑事司法中,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更高水平上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司法公正与办案效率的价值平衡,努力消除个案结论与公众认知的差异,为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创造可感知的刑事正义。

杨文革教授以“中国式现代化与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的进展”为题,回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论述,认为人权事业是全人类的共同特征,也是中国共产党应该始终坚持的事业;中国的人权事业要基于中国国情、走中国道路。他深入介绍了我国近年来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进展,包括惩治腐败与扫黑除恶、修改刑事诉讼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形势政策、完善律师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会议第二单元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张洪波教授主持,六位专家学者分别作了主题报告。

史学瀛教授以“中国式现代化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为主题,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特征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观,介绍了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的国内国际背景,并提出在法治建设中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观,即以宪法为统领,以环境基本法和单行法规为核心,以其他部门法为补充,形成包括党内法规在内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

陈兵教授围绕“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助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主题,结合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一特点,指出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目标,平台经济发展不能是“共同贫穷”,也不能是“不均等繁荣”,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之路。要坚持以法治与自治相结合的方式完善平台经济规范治理,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需要“政府依法治理”与“企业守法自治”相互促进,着力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推进协同监管,实现监管合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健全执法与司法衔接,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治理。应探索平台经济创新驱动发展下的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通过优化市场准入机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便利市场主体退出、助力平台经济共同富裕,服务和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朱京安教授作了题为“中国式现代化与涉外法治完善”的主题发言。他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敞开胸怀、兼容并包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意味着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这为完善涉外法治指明了方向。面对国际环境发生的新变化和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新战略,我们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健全高效公正的司法审批体系,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程宝库教授围绕“对外开放的法治保障”这一主题,指出中国的开放具有中国特色,各国开放是不同的,各有自己鲜明的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是贡献于世界和平的现代化,中国一直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同繁荣。在制度性保障层面,中国应在世界性的经济法律建设中发挥作用。中国已经具备了引领全球国际经贸规则发展的能力,应勇于担当这一角色。中国在对外经贸关系中积极发展区域性自由贸易安排,已经和亚太地区多个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在未来的工作中,中国还需进一步提升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譬如,中国应积极发展与非洲、拉美及周边国家的高水平经贸安排,促进对这些国家的制度性开放。

白佳玉教授的报告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海洋法治”。她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海洋法治是良法善治的海洋文明新形态、是和平协商的海洋争端解决新方案、是人海和谐的海洋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对共同利益导向的全球海洋治理蓝图的擘画。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海洋法治,要坚持走新时代中国特色海洋法治道路、遵守海洋法治文明发展的共同准则、共建公平正义的全球海洋治理秩序、推进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制度。以独立平等的国家海洋主权观、维权维稳的国家海洋安全观、互利共赢的海洋发展合作观、人海和谐的全球海洋治理观作为价值基础,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涉海法律体系,协调涉海国内法律体系与国际海洋法的关系,积极参与并引领全球海洋治理规则的制定,建立以国际海洋法治为基础的全球海洋秩序,引领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海洋治理变革。

于语和教授以“中国共产党法治理念的历史发展”为题,从历史的维度回顾了中国共产党的法治理念发展的四个阶段。他指出,党的法治理念已经形成了严密的逻辑体系,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他认为,法治理念的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展开有两点启示:第一,从历史维度理解法治的深意,理解法治问题应该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同时期和不同任务相结合;第二,实现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依托法治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必须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强军教授对研讨会进行最后总结。他指出,此次研讨会的举行,体现了法学院全体师生对于二十大精神的高度关注。法学院全体师生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应进一步强化二十大精神的系统学习研究。在理论探索方面,应当提升跨学科认识,要强化法学内部多视角分析问题的能力,更要突出法学与其他学科相结合回应现实问题的能力。他鼓励法学院教师以教学为关键抓手,将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到教学科研活动中去,引领学生积极投身于中国法治进程、投身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投身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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